2016年11月3日江歌替同住的女室友劉鑫擋住她的前男友陳世峰而被殺,2017年12月20日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日本有關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這裡的「江歌案」不僅僅指刑事案件,而是包括江歌、陳世峰、江歌媽媽以及劉鑫及其家人等所有相關人之間發生的事情,特別是劉鑫與江歌媽媽之間的關係、事件,等等。

劉鑫,據說已經改名為劉暖曦,山東青島人,江歌在日本的閨蜜,陳世峰的前女友,「留日女生江歌遇害案」當事人,畢業於山東泰山學院 ,2016年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研究生。

江歌案的來龍去脈及日本法院判決後續情況,請自行檢索微博、知乎及各搜索引擎。


先請求大家去看一下庭審的完整記錄,這樣你就會立刻知道劉鑫做得並不只是「江媽媽覺得她不配合」這麼簡單。

之後我也想補充一些庭審全記錄也可能看不到的細節。

資料:江歌案庭審全記錄(含劉鑫口供及通信記錄)|刑法庫?

www.360doc.com圖標

尤其是劉鑫那一天的完整記錄:

江歌案庭審|第三日回顧:劉鑫作證實錄(上)

江歌案庭審|第三日回顧:劉鑫作證實錄(中)

江歌案庭審|第三日回顧:劉鑫作證實錄(下)


先把重點給大家劃一下,以下引用實錄的原文的部分會用【】標註,大家可以對照完整實錄仔細地看一下。

劉鑫出庭當天是作為檢方的證人出庭,先是檢方進行詢問,大約90個問題,大概在進行到一半,也就是45問左右的時候播放了一條錄音,內容是第一通報警電話接通後的前半部分,也就是劉鑫改口供的那個【把門鎖了,別罵了】→【怎麼把門鎖了,別鬧了】的部分。

然後是辯方陳世峰的律師進行質詢,大約40幾個問題,也是在進行到了一半,大概是第20個問題之前播放了第二條錄音,是報警電話的1分15秒開始,劉鑫語氣激動地大喊救救姐姐的錄音。

然後檢方補充提問了5個問題,圍繞鎖門與否,罵改成鬧,有沒有見過那把刀進行了再次詢問。

最後陪審團和裁判長進行質詢,大家的質詢也都圍繞鎖門與否,報警電話中錄到了背景里很大的聲音為什麼沒有聽到,沒有聽到聲音為何要用」被襲擊「這樣的字眼為什麼要叫救護車等問題。


關於劉鑫聽沒聽到尖叫聲、門鈴聲:

播放完第一通錄音後

【檢方:除了最早聽到的「啊」的一聲尖叫,還有聽到門外什麼聲音嗎?

劉鑫:在電話接通之前,沒有聽到任何聲音。檢方:電號話接通後,您說了什麼?劉鑫:滿腦子都在想怎麼向警察報告我的地址,我當時非常混亂,沒有聽到其他聲音。檢方:報警錄音里,還有門鈴聲、悲鳴聲,您都沒聽到嗎?劉鑫:我當時沒有在意,我印象里沒有聽到。

被辯方質詢時:

【辯Q:您剛才說打110接通後您還是很緊張,周圍聲音都沒注意到?

A:因為我一直在想我住的地址,幾町目,周圍的聲音都被我忽略了

辯Q:關於門鈴,這上面寫檢察官問沒有門鈴聲嗎,你說沒有,但一開始你說有

A:當時我很緊張很混亂,所有的話都是沒有經過大腦無意識說出來的,我現在都想不起來當時說了什麼,那個時候我根本沒有時間去冷靜地思考,剛才發生了什麼,我聽到了什麼。辯Q:證據17號,警察問按門鈴的人是男的還是女的,你回答估計是男的,說明你當時聽到了門鈴聲,是嗎?A:當時可能記得,現在不記得了。辯Q:當時你說的是「男性!男性!」A:我不記得了。我說男性是因為反推回來的力量很大,才推測是男的。辯Q:你也沒有聽到悲鳴聲嗎?A:是的,當時我沒有聽到,我現在印象里也沒有聽到。辯Q:當時你說「啊!拜託你了!」,為什麼聲音一下提高了?A:因為我當時很絕望,我很想跟警察說清楚情況,但是我說不出來,日語本來就不是我的母語,我只能用「啊!拜託你了!」表示自己的絕望。

辯Q:是不是可以理解為你說「啊!拜託你了!」的時候聲音很高?

A:是的。辯Q:你有說過「姐姐(指江歌)很危險」嗎?A:我現在記不清了,但是(既然)錄下來了,(嘆氣)說過。我在報警時覺得她很危險,為什麼她不回答我。辯Q:您是因為什麼情況來升高聲音呢?A:就是著急,我覺得我說不清楚,警察又一直在問,我就很著急,我不知道怎麼辦,就提高聲音表達自己的無奈。辯Q:您著急是根據您看到的還是聽到的來判斷的?A:我看不到,也聽不到。我著急是因為警察一直沒來,又不敢出去,感覺很絕望。我又無法準確跟警察表達情況,所以很著急,很慌亂。辯Q:所以您著急既不是根據看到的情況,也不是根據聽到的情況?A:是的。

最後陪審團提問時:

【法Q:您當時報警的動機是您覺得江歌被襲擊了?

A:是的。法Q:有讓您覺得她被襲擊的情況嗎?A: 就是那一聲「啊」的尖叫。法Q:有沒有想過她受到怎樣的襲擊?A:我想像過,所有想像都來源於那一聲短促的「啊」。感覺像是被人捂住嘴或者打暈了。法Q:您報警時為什麼叫救護車?A:我想她如果被人打暈或者拖走了,肯定是要叫救護車的。】【法Q:您聽到了什麼?A:那天下雨,外面有窸窸窣窣的聲音,我無法確定那是下雨聲還是什麼聲音。

法Q:有什麼印象比較深的聲音?

A:印象最深的就是這一聲「啊」。】

關於鎖門:

【辯Q:報警記錄有記載,警察問你「門鎖了嗎?」,你回答「是」,您的意思是門上了鎖嗎?

A:不是上鎖的意思。我說的是——當時我的大腦是混亂的。】

(這一段其實實錄里寫的和現場有一些出入,因為我也在場並且懂日語且做了筆記,所以我還原一下這個問題吧。這裡其實是:)

辯方:19號證物第五頁,110那一欄第4行。(讀報警錄音內容)」大門上鎖了嗎?」「是,鎖上了,(はい、はいってます)但是姐姐……「

劉鑫:沒有印象了,當時我已經不經大腦了,我平時說かかってます。】【辯Q:接下來警察說鎖著就沒事,你為什麼不回答呢?A:我當時在恐懼中,不停地在吼,我說的話都是無意識吼出來的話。辯Q:11月3日在警察署,你說過「姐姐把門從外面鎖上了」嗎?A:我只是這樣猜想。因為我第一次開門被推回來,第二次就打不開門了。辯Q:2016年12月7日,你在東京地方檢察院,檢察官問你門有無上鎖時,你回答不記得了,是嗎?

A:是的,因為我沒有第三次確認,我只能說我不知道。】

  • 我想補充的是,

1.在辯方放的1分15秒開始的報警錄音之前,法官解釋由於被害者家屬在場,所以對音頻里的悲鳴聲進行了嗶聲處理,後面開始播放錄音,錄音里有一段有清晰的震耳欲聾的門鈴聲還有更加震耳欲聾的嗶聲,那個真的是我聽過的最長的嗶聲,長到聽完以後耳鳴了好幾分鐘,體感至少有十幾秒,甚至即使如此大的嗶聲也無法完全掩蓋背後的尖叫聲。當時在場的人都受到了震撼,有一個男生應該是江歌的朋友吧,哭到發抖,江歌媽媽也非常痛苦,庭審結束了大家都不由自主地討論起了那個錄音,陪審團也不止一個人,反覆反覆地詢問劉鑫真的沒有聽到悲鳴嗎?真的沒有嗎?

我和陪審團的疑問是一樣的,為什麼鄰居離得相對較遠卻聽到了悲鳴並且報了警,而發生在一門之隔的門外,甚至被報警錄音記錄了下來的大聲尖叫,劉鑫卻聽不到,卻不記得。而她什麼都不知道卻在報警的時候被嚇到幾次大叫,並且在第二次報警時讓警察叫救護車,她聽不到門鈴聲卻在報警電話里說按門鈴的是男性

2.我能確定的是劉鑫擁有薛定諤的記憶力,真實被錄音記錄下來的尖叫聲、門鈴聲(日本的門鈴真的都非常大聲非常刺耳)都想不起來,那一聲「啊」一會兒聽到一會兒不記得,窸窸窣窣跟雨聲一樣的聲音卻記得很清楚

3.劉鑫反覆強調自己沒鎖門,但是辯方和陪審團反覆向她確認警察來的時候她如何知道是警察來了,並且反覆問她警察來了之後有沒有開鎖的動作,他們對此懷疑的是,為什麼開頭陳世峰明明想進來你說推不開這扇門,警察一來了你就能推開了並且警察來之前一次門都沒試著開過。

3.法官跟陪審團對此也非常質疑,最後的質詢反覆質疑劉鑫鎖門與否的問題。如果陪審團對檢方證人劉鑫的證言持懷疑態度,那麼自然會懷疑案件另有隱情,這對陳世峰劉鑫遞刀或江歌拿刀的主張是很有利的。好在陪審團和裁判長都非常精明,他們也認為劉鑫撒謊了,在最後宣讀的判決里明確指出:「如果不是劉鑫鎖門了,她也會被陳世峰殺死。」 但是他們卻沒有因為懷疑劉鑫而被陳世峰的遞刀說帶跑偏,而是因為陳世峰大學內刀具的丟失和喝酒壯膽、不用交通卡不帶眼鏡、戴口罩偽裝和帶換洗衣物等行為認定陳是蓄意去殺人的。

而結合案件前,陳世峰的姐姐專門飛去青島見劉鑫,不知道是不是陳的律師讓劉鑫這樣做偽證從而失信於法官,既可以幫到陳世峰,又可以讓劉鑫為鎖門開脫,因為只要她說沒鎖門,那麼陳世峰可以進入房間卻沒有進入便成為了他不是蓄意殺人的最大證據,並且因為找不到兇器,劉鑫在日本方看來無論如何都是受害者,雙方都可以利益最大化。

還有一個細節不知道和這件事有沒有關係,就是陳的律師提出陳拎著威士忌是為了送給江歌的,所以檢方反覆問劉鑫陳世峰喝酒的情況,劉鑫就一會兒說陳不怎麼喝,一會兒又說他喝啤酒、梅酒。

【檢方:被告人平時喝酒嗎?

劉鑫:不常見他喝酒,幾乎不喝。檢方:被告人喝什麼酒?

劉鑫:一般也就喝啤酒。

檢方:被告人有買酒回來過嗎?劉鑫:有,我們一起買過。檢方:被告人買什麼酒?劉鑫:啤酒,水果酒,就是梅酒。檢方:被告人買過威士忌嗎?劉鑫:沒見過。

但這一條的後半段都是我覺得可能有關聯的地方而已,和確定的真相沒什麼關係,只是提一個角度給大家參考所以也沒有標黑體。

4.而更讓我覺得恐怖的是,在庭上作證的她還時刻不忘抹黑江歌以自保,甚至可以說是用拉低江歌人品的方式以證明自己不壞。當陳世峰的律師問她【江歌在打什麼工】的時候,她回答說【晚上的這個我比較了解,因為經常一起回家,是個酒吧。】然後對方律師問她一般江歌幾點回家,她說:【如果是居酒屋的話,那個地方不是純居酒屋,是酒吧12點到12點半吧,一般都是凌晨。】陳的律師又問:【你晚上的打工幾點結束?】劉鑫:【正常10點半,人多就到11點回家,接近1個小時的路程。】我一開始沒有在意,但是聽她反覆強調是酒吧,甚至不小心說出真話來說是居酒屋,也還要再強調是酒吧,就覺得很怪。等結束了回頭看才發現,她竟然在這種時候還想強調:「江歌並沒有經常等她,反而是她經常等江歌一起回家。」甚至劉鑫一伙人曾在網上污衊江歌在酒吧打工,特意把居酒屋說成是酒吧,為此還有網友和梨視頻都去江歌打工的酒吧探過店,問過老闆和店員,也問過路過的幾個日本人,大家都說就是普通的居酒屋、小食吧,並不是酒吧。

在這個最該為江歌討回公道的地方,她不僅沒有幫到江歌一絲一毫,反而是刻意去抹黑了對她最好、甚至為了她失去了生命的姐妹。

5.更更讓我恐怖的是,江歌生命危在旦夕,她報警的時候甚至還能想到要叫江歌姐姐,因為她以為自己和江歌合住卻沒簽約是違法的,她腦子裡即使是空白的也能為自己打小算盤,自私的程度真是可見一斑。

6.更更更讓我恐怖的是,旁聽席上疑似江歌朋友的男生屢次忍不住哭出聲音,而劉鑫竟然在說起她和江歌曾經約定要一起去江之島旅行的時候雖然哭了,但情緒並沒有什麼大的波動,她情緒比較大的地方反而是在後面被盤問的某些節點。

當然這些都只是我個人的一些推測,並不做數,依然只是提供一個角度。

但即使如此,很多次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想起那次庭審都覺得脊背一涼, 為這個前所未見的自私的人,也為那些竟然還能幫她說話的人,更為江媽媽要經歷的這一切。

我自己也經歷過親人離開的痛苦,即使是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也已經能體會到那種巨大的悲痛,而江媽媽的痛苦我甚至不敢想像。

她做任何事我都覺得並不過分,但她卻是如此克制,唯一做的只是訴諸法律。

所以我只能為她祈禱,希望她能找到一個角度,讓該受到懲罰的人受到懲罰,希望她能為江歌爭取到勝訴,為所有內心善良的人討回一個公道,讓大家內心的秩序和必須該被敬畏的道德都能得到捍衛和安慰。


更新:

然後再捋一捋案件剛發生時的一些報道

  • 日本留學生江歌生前照片被殺原因 真兇疑是室友劉鑫的前男友

這裡有江歌媽媽當時發的求助微博和私信內容截圖,江媽媽當時目的很明確,就是簡明扼要地介紹了案發前她和江歌通話時她了解到的信息,然後說因此她懷疑兇手是劉鑫前男友,並沒有對劉鑫本人有任何惡意。

(這個報道里還有兩個比較關鍵的點:附近居民目擊了陳站在2樓走廊,所以警察立刻就開始排查附近的監控錄像了,也在當天就鎖定了陳世峰。並且目擊人也聽到了女生說要報警的聲音。相關報道:

  東京警視廳立即成立了特別搜查本部,並鎖定了劉鑫男友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案發後第4天,以「脅迫罪」將他逮捕。但是,陳世峰一開始拒不承認殺人。搜查本部搜查了他的住處,並調看了鐵路沿線的監控錄像。面對大量的證據,陳世峰於近日開始供述自己的殺人經過。14日晚,東京警視廳以殺人罪將他再次逮捕)  據稱,陳世峰對是否行兇保持緘默。但警方稱,事件發生前後,現場附近的監控攝像頭拍下了陳世峰走過的影像事發前一天還曾前往公寓。據了解,江歌對待母親孝順體貼,對待學習認真勤奮,還希望將來能留在日本工作。周圍人都交口稱讚她是一個「穩重又溫柔的孩子」。

而之後劉鑫在悲劇剛剛發生的時候的相關報道

  • 中國女留學生日本遇害 室友首度透露遇害案細節

這個報道發佈於11月9日清晨,採訪發生時間應該是11月8日。5日的時候劉鑫已經告訴了她打工店裡的老闆娘,兇手是陳世峰。但8日的採訪中她說的就和後來局面中比較類似了。

江歌與劉鑫的共同好友小楠(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劉鑫打工結束的時間大約在夜裡11點左右,在江歌出事後,劉鑫曾對她表示,當天結束打工與江歌約在中野車站見面後一起回家,兩人見面的時間大約為3日零點。 小楠告訴北青報記者,劉鑫事後說,她是與江歌一起回到合租的公寓的,但進屋之後,江歌又自己出門了,而劉鑫留在了房間里。 劉鑫對日本警方表示,江歌離開房間後不久,她在屋裡聽到了江歌與人用漢語爭吵,她當時曾試圖推門出去看,但發現門打不開,於是撥打了電話報警。當時報警的還有公寓的房東,報警的原因是她聽到了女性的尖叫聲。 劉鑫對北青報記者表示,直到警察來了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當時為什麼打不開門,因為江歌倒在了門前。

11月3日案發後劉鑫一直沉默著,8日劉鑫告訴北青報記者,在這五天里,她一直處於悲痛和絕望中。悲傷是因為她視江歌為「在日本唯一的親人」,絕望則是因為來自網友的指責。 針對劉鑫的指責,源於江歌母親在11月5日發布的一條微博,懷疑兇手為劉鑫的前男友。此後,網路上就充斥著對劉鑫的各種指責和質疑,諸如「當時劉鑫為什麼不出門」,「江歌是為劉鑫『擋刀』死的」等等。 劉鑫對北青報記者稱,她已經快被這些質疑「逼瘋了」。劉鑫說,江歌遇害時,她根本沒有看到任何有關嫌疑人的信息,聽到爭吵聲也是隔著門的,「我如果真的知道哪怕一點兇手的線索,案子都不至於拖到現在還破不了。」

這兩段可以清晰地看出,劉鑫在案發之後跟朋友說第一個版本是,江歌進屋之後又出去了,並用漢語和人爭吵,11月8日劉鑫告訴記者的第二個版本是她聽到了爭吵聲。這兩者都與後面庭審說的「只聽到了窸窸窣窣的聲音」完全不一樣。

2016年9月,劉鑫在假期時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自此兩人開始同住。江歌的母親曾在網上說劉鑫搬去與江歌同住的原因,是因為劉鑫害怕前男友的騷擾。(作者備註:劉鑫筆錄和自述也已經證實同住原因是陳世峰疑似家暴,劉鑫半夜跑離住處住進江歌家,後變成長住。)對此,江歌與劉鑫的共同好友小楠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她從沒有聽說過這種說法,江歌和劉鑫身邊的朋友也沒有聽說過。「我們都認為,她們倆搬到一起住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她們本來就是非常好的朋友。」 小楠表示,她從2014年就與劉鑫相識了,「劉鑫的性格是不喜歡惹事的那種,她碰見不開心的事情一般情況下都是忍下去,性格不強勢。」 小楠告訴北青報記者,劉鑫在2014年前後,在日本讀語言學校的時候曾經交過一個男朋友,她不知道這兩人什麼時候分手的。但今年4月的時候,劉鑫就再沒提過男朋友的事,到了9月底聚會的時候,劉鑫明確表示過沒有男朋友。小楠記得當時劉鑫跟她訴苦說家裡「逼婚」,母親要求劉鑫「趕快交男朋友」。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江歌與公寓的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時,承租人只有她自己,劉鑫搬來與江歌一起住的時間並不長。 8日早上,江歌母親告訴北青報記者,她正在全力配合日本警方搜集線索,以及處理女兒的後事。而日本警方對外公布的消息仍是嫌疑犯在逃,調查進展則處在追查的是江歌和劉鑫兩人的人際關係,主要的調查內容為「是否與人結仇」。

翻案子相關的新聞,有一些關於江歌和媽媽的細節我想在這裡也貼一下,讓大家理解一下江歌和媽媽的關係,希望大家也能了解江歌多一點。

  • 日本遇害中國女留學生疑為朋友擋刀被殺

 一直以來,江女士獨立、堅強,打過工、開過超市,18年里自己一個人把女兒養育成人,「即使再累,看看女兒就有了勁頭和盼頭」。

  懂事孝順的江歌理解媽媽的辛苦,初二那年,為了讓媽媽買上那雙看中了的900元的長筒靴,她捧出自己的存錢罐,一元、一角的零錢攤了一地,足足有500元,都是她平時從零用錢里積攢下來的。這麼多年,母女兩人相互扶持、相依為命,一起度過了無數個辛苦卻幸福的日子。  為了讓女兒在專業上有更好的發展,2011年,江女士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送女兒去日本留學。面對20萬元的保證金,她不得不向身邊的親人求助,親人的冷漠曾讓她一度懷疑親情,但硬是湊足了女兒留學的費用。  即使遠在國外,江歌依然時時記掛青島的母親和外婆,她在微博寫下「願歲月走得慢一點再慢一點吧,保我媽媽和外婆平安無恙!」看不到女兒的江女士總是擔心孩子在國外的安全,為此,江歌總是開著玩笑安慰母親,「我是貓咪有九條命,死不了」。  為了減輕媽媽的負擔,上課之餘江歌要打兩份工,還開了一個網店,小心翼翼把錢積攢下來,在媽媽生日的時候大方地送了手錶和鮮花。  「江歌是我二十多年來活下去的希望、奮鬥的動力,我的希望被歹徒破滅了。」如今面對那個傷痕纍纍、氣息全無的女兒,江女士不停地為當初的決定後悔、自責,認為是自己那個美好的念想將女兒送進了鬼門關。「現在唯一留在腦海的,就是夜裡近十二點,阿姨從面談的房間走出來,坐在椅子上握著我的手說的那些關於她女兒的話,自言自語,讓人心疼。」一位陪同江女士去警察署的記者寫道。
  • 中國女留學生日本遇害 單身母親:我的天塌了

 當晚,迷迷糊糊聽到驚恐的尖叫聲時,房東一家並沒有在意。直到警方到達現場後,他們才得知江歌出事了。

  房東一家人至今無法相信,初次見面便覺得聰明伶俐的姑娘,會遇此橫禍。「很喜歡這女孩,3月底剛住進來的時候,還特意給我們送來了中國點心。」  出生於山東青島某村落的江歌,家境並不富裕。她一歲喪父,家裡全靠母親一人做些小生意維持生計。  去年4月,親戚們都反對她出國留學。考慮到每年十來萬的留學費,以及女孩的人身安全問題,他們都曾極力勸阻江歌放棄留日計劃。  但母親江宛秋卻知道,一向懂事的女兒,若有了主意,無論如何也勸不住。一心想過平淡日子的她,在關鍵時刻賣掉家裡的一套房子,存了20萬銀行保證金,支持女兒的選擇。  機場送別那天,看到女兒轉身進了安檢,江宛秋便哭開了。「不放心她一個人在國外,好在江歌也爭氣,不僅順利考取了法政大學的管理學碩士,還一直堅持打工。」江歌表哥王磊(化名)回憶,妹妹總是報喜不報憂,只是偶爾才會私下說,學業很忙,要做市場調研,還在勤工儉學,有時也覺得辛苦。  《日本留學打工限制》規定,在日留學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周的工作時間為28小時。同時做著兩份工的江歌,每周都打工28小時。平均計算,就是每天4小時。  江歌曾提及,按照匯率,一小時能賺50元左右人民幣,一個月就有五六千,交完每月約6萬日元(摺合約4000元人民幣)的房租後,還略有盈餘。高中寄宿時就學會獨立的她,留學期間越發勤奮。  今年3月,江歌在研究生入學前回了一次家。與王磊聊得最多的,還是心疼媽媽太不容易,不能對不起她的付出。她希望畢業後能在日本找個好工作,多積累些工作經驗,就回國好好陪母親。 活潑仗義的「皮猴」  照片里,24歲的江歌永遠露出牙齒微笑著,她身高165cm,皮膚白皙,臉頰瘦長,戴著黑框眼鏡,一副文質彬彬的模樣。  然而,認識的人都知道,江歌天生活潑好動。小時候因過於調皮,屬猴的她常被家人稱作「皮猴」。「都這麼大的人了,每次一見面,還是立刻往我身上跳。」王磊忍不住哭出聲來。  雲華是江宛秋在村裡最親密的朋友,也是看著江歌長大的乾媽。在雲華印象里,江歌從小就大大咧咧的,也總愛說愛笑,有她在的地方就有笑聲。  「她特別喜歡《火影忍者》,初高中就一直在追,這大概是她讀日語的原因吧。」大學時期的好友郭琳(化名)介紹,江歌高考後離家去威海讀專科學校,後來又自考到曲阜讀本科。在短暫的兩年大學時光里,她是班裡最優秀的學生之一。  日語專業考試分為三級,一級最高。郭琳記得,那會兒班裡沒幾個人過得了,「很多人考兩三次也沒考過,江歌一次就考過了一級,她確實也感興趣。」  郭琳最感動的是,江歌主動把自己複習考試的材料用書借給室友,並耐心地教大家做閱讀理解的方法,模擬練習也幫著估分。有一位室友考前心理壓力大,江歌就教她早起時多給自己積極心理暗示的方法,並為她打氣加油。「都知道她很仗義,最熱心,每次我都條件反射地向她求助。」  很少有人知道江歌感性的一面。愛追星的她,有次悄悄在日本ARASHI組合的領隊大野智生日當天,拉著室友去蛋糕店買了一個小蛋糕給偶像慶祝生日。「這種事能讓她開心好幾天,但我們一個外教生病去世時,她一個人也哭了好幾天。」郭琳至今不願意相信,這麼可愛的女生,會遭此厄運。 與母親相依為命的「小歌子」  一歲時喪父,江歌與母親相依為命20餘年。在江宛秋眼中,「小歌子」是她生命的全部。  為了供女兒讀書,江宛秋批發布料,再做些衣服,每周固定時間趕在集市上賣。後來,她開了超市,早上7點經營至夜裡10點才關門。「她不想江歌過得比別人家孩子差,一直很拼。到了快50歲的年紀,我姨身體也透支得差不多了。」王磊說,全家人都心疼母女倆。  今年8月,想念女兒的她第一次來到日本,江歌用打工的錢給她買了昂貴的手錶和項鏈。往年,江宛秋過生日,江歌總會買些裝飾品送給母親,「也不貴,就是想幫媽媽打扮打扮。」雲華看到,江宛秋每次收禮物時,臉上都笑開了花。  原以為再等一年半,就能迎接女兒回來,江宛秋滿懷期待。4月份江歌入學讀碩士時,她聽從了女兒的勸慰,轉讓了經營三年的小超市。想著換份輕鬆的工作,她去考了月嫂證書。卻沒想到,工作還沒找到,便聽到女兒的噩耗。  江宛秋曾和雲華提起,隔壁村叫劉鑫的姑娘也在日本留學,和男友分手沒去處,九月份搬來和江歌同住了。「江歌之前是自己住,她擔心女兒生活孤單,聽說有人來陪著,還挺高興。誰想到,這孩子走在了前頭。」雲華知道,作為母親,沒有比這更心痛的事了。  「江歌是家裡的驕傲,別人要讀一年語言學校才考大學院,她半年就做到了。」王磊回憶,一周前,他還收到江歌的微信,她習慣性地詢問,媽媽可好,姥姥如何因母親名字中帶有「秋」字,江歌在微博中稱她為「秋天」。  「2016來了,不知道我的秋天,耳鬢又多了多少白髮,我願歲月走得慢一點再慢一點吧,保佑我秋天和太太(指姥姥)平安無恙!!!」元旦當晚,江歌曾在微博許下願望。  昨日,江宛秋提到這條微博時表示,傻孩子,你就這樣撇下我們,我和姥姥還能活嗎?還有活下去的勇氣和理由嗎?二十多年,你是我活下去唯一的精神支柱啊,現在,我的天塌下來了。
  • 江母心情陳述(概要):

江歌1歲半的時候,我就因為他父親家暴而離婚了。24年來,江歌從未見過她的生父。我沒有再婚,一手帶大了江歌。這24年,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為了江歌。正因為她沒有父愛,我要付出雙倍的愛,和雙倍的努力,比常人付出更多的辛苦。

江歌心地善良,樂於幫助他人,喜歡動物,對長輩有禮貌,非常懂事。對我來說,這是非常幸福的24年。江歌自己捨不得花錢。但總是買好吃的給我和外婆。我們物質雖不富裕,但精神很幸福。江歌從小喜歡日本動漫,大學選擇學習日語,還考了日語能力考試。她想去日本留學,但沒告訴我。我知道她想留學,所以在2014年賣了房子,支持她留學。江歌去日本前,我們相約,不管發生什麼,都要互相鼓勵。江歌讀了一年日語就考上大學院,因為早一年,就可以早一年工作。她非常努力。我們每天都聯繫。我非常擔心她一人在日本,她也擔心我一個人。母女互相鼓勵。江歌對我說,一有了工作,就接我過來一起住,再也不分開。江歌參加了很多企業聽說明會,想在中小企業鍛煉自己,對將來有美好的藍圖。夢想著畢業後,賺了錢在東京買房子,一家人團團圓圓,照顧好媽媽和外婆。但是,這些夢全被毀了。本來我們約定一起過年。結果我抱著遺像和她過年。沒有她,我也活不下去了,希望也沒有了。接到大使館的電話時,我感覺自己什麼都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都沒有了。我活不下去,我母親也活不下去。陳等於殺了我們一家三代。而我來到東京,看到的不是可愛的江歌,而是身體冰冷,叫不出媽媽,傷痕纍纍的女兒。我在網上尋求幫助。有很多在日華人幫助我,還在東京幫我操辦了江歌的葬儀。在江歌死後,我沒有睡過一天安心覺。一閉上眼睛,就看到陳殺江歌的場景,看到江歌在門前掙扎,沒有一個人幫他,非常孤獨,一個人抵擋那把刀。陳世峰極為殘忍,在頸部刺了那麼多次。他在作案後,還隱藏證據。如今證據確鑿,他不知悔改,還在狡辯,還在表演。道歉只有「對不起」三個字。難道三個字,就能放了他,就能原諒他們?而且,道歉信是11月10日才寫的,距離開庭那麼近。我在中國和日本發動了呼籲判處陳世峰的簽名活動,網上網下共徵集了451萬簽名。陳世峰如果不判處死刑,將給社會帶來很壞的影響。中國人和全世界各地的華人都希望嚴懲,希望法庭能理解。(代理律師朗讀江母書面陳述時,同聲譯員也一度抽泣,不能繼續。不少旁聽人員也因感動而哭泣。)


當年的范跑跑事件之後,范老師到處上節目,接受採訪,為自己的行為正名,很多人將心比心,覺得人非聖賢,范老師的行為是可以理解的。一時社會上討論的很激烈。

直到一種論調出來,范老師就逐漸銷聲匿跡了。

我可以理解你面對死亡時的恐懼與自私,但請你不要事後不斷的叫囂自己才是對的。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看了一圈回答下來,很多人覺得,江母泄露了劉鑫的地址,有意或無意的引起了網民針對劉鑫的網路暴力。

加重加粗表明態度:反對網路暴力,反對惡意謾罵。江母此事做的不妥。

但是可以理解,中國人最樸素的感情就是家的感情,是父母子女一場大於天,中國人最痛苦的事情叫白髮人送黑髮人。所以,面對一個承受喪子之痛的江母,沒有人會期待她表現的很從容體面。像高以翔那樣的父母,在中國只是極少數,所以,江母別說泄露了劉鑫的地址,就算她在現實中報復了劉鑫,都會被一些人所理解。否則,當年張扣扣殺人案件的辯護詞就不會在朋友圈那麼流傳。

但是劉鑫不一樣,她失去的是毫無血緣關係的所謂閨蜜,她痛苦嗎?她也痛苦,但是這種痛苦跟喪子之痛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網友會期待她至少表現的體面一些,包容一些。

但她沒有,她只在極短的時間內就表現出了自己對江母的抗拒,進而對罵。甚至時不時無端挑起爭執,保持此案的熱度。

這就是那些為劉鑫喊冤的人所奇怪的地方了,他們不期待毫髮無損的劉鑫體面,卻期待喪子的江母體面。

人之自私冷漠狹隘,何至於此!?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希望那些說我道德綁架的朋友能指出來我哪句話綁架別人了,謝謝。


我理解的江母想法:

首先,江歌是因為你劉鑫死的,甚至可以說是代你而死。我二十年含辛茹苦養大的女兒,憑什麼就替你死了。

其次,江歌死後9個月你劉鑫沒有一點感恩之心,甚至沒有一點同情心,對我避而不見。對媒體含糊其辭,只想最大化削弱這個事對你的影響。

再次,我想要兇手償命,但是你劉鑫一再翻供,對警察判案造成了影響,我不怪你怪誰?

最後,我女兒替你死了,我不求你視我為父母,不求你替我養老送終。但你視我為仇讎,你全家拉黑我,你和你的母親還對我口出惡言,侮辱謾罵。既然如此,法律制裁不了你,我也要讓道德成為你審判你的法官,讓人一輩子戳你脊梁骨,讓你一輩子抬不起頭。

我很理解江母,我覺得劉鑫這樣的人,不配江歌替她死。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保護好自己就是對自己和家人最大的責任。

祝大家平安喜樂


12月23日上午更新修改

有人私信我和我聊了很多東西,我覺得代表網上一部分人的想法,發出來與大家分享。因為只針對看法不針對人,所以不放名字和頭像。

這個人在對話之前發了很長一段話,因為截不了全圖,所以我用複製的方式放到這裡:

曾經不遺餘力幫助江母的蘇三在微博發表的幾個事實:寫幾個事實——謾罵所不能改變的事實,以供閱讀者自行思考。 在日本發生的殺人案屬於公訴案件,日本檢察院貫徹的是訴訟一本主義,在陳已經承認罪行的情況下,江媽作為受害者家屬,請律師沒什麼意義。

這一點在去年五月份陪同她去上海協力法律事務所諮詢時是被證實的,創始人在17年就江歌案也接到過求助信息,該所在日本有分所,知道此類案件里律師的介入不能提供實質性的幫助,所以推辭了。 16年事發,在日華人提供了大量幫助,可以統計的善款約有三十多萬,此外熱心人提供食宿陪護,無微不至,連江媽的背包都是在日學生購買的。語言學校的老師負責了葬禮的全部開銷。

江媽第一次回國後,徐靜波又募捐了款項,為無辜而仗義的江歌安葬芳魂。江媽除了受害人家屬的身份,同時還有證人的身份,她出庭的話,交通住宿都是由日本政府承擔花銷的。 所以江媽以「高昂的跨國律師費等」為由發起輕鬆籌後,很多參與捐助的日本華人心塞鬱悶了。 他們禮貌的選擇了沉默。

其中部分人在庭審時接受了採訪,他們對當事人的評價很不好,這部分採訪沒有播出。 江媽主動找的局面,局面剪輯後有兩個版本,其中幾個編導同情劉鑫,不想播出對她不利的那個版本,內部發生了爭議。最終在11月份播出了那個對劉鑫不利的版本。 局面欄目組給江媽捐過錢。 局面跟拍江媽大概一個多月,庭審時在日本了解了更多的內情,負責人的想法開始慢慢轉變了,但因為新聞工作者的操守,他不能再點評自己採訪過的人了。他有善意的勸阻過我不要捐錢———我沒當回事。

他對江媽的私下評價在一次支持者的撕逼中被我一怒之下發了出來,我對他感覺非常抱歉。 江媽隱瞞了日本老師出錢操持葬禮的事,私下裡她曾向對方索要發票報銷,被拒絕。後來葬禮的費用和墓碑的費用都被她歸納到輕鬆籌里去了。 老早之前就有人勸阻她開打賞,她拒絕了。 也有人勸她退掉那些已經後悔的捐款者的善款,她也拒絕了。

因為江歌離開了,所以她不想讓劉鑫好好活著,任何勸她理性點的人,某種意義上都是她的敵人。不管你幫過她再多,只要她發現你看清了一些事情————你就是「叛徒」。 很快就會有她的大批支持者將你妖魔化,踩到泥裡面去。 想要將這件事無休止持續發酵炒作的,從來都不是劉鑫,是江媽。


上面是私信交談記錄,評論里還有一位朋友 @曉星塵 提出問題:我看到這一系列事,總是在想如果我處在那件事當中,我是劉鑫,我該怎麼做。如果是你們,你們怎麼做?

如果我是劉鑫,我會怎麼做呢?陳在脅持江歌的時候我會衝出去嗎?我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事情沒有在我眼前發展到那一步,我也不知道我有沒有勇氣衝出去和一個瘋子搏鬥。畢竟,我覺得兩個赤手空拳的女生是打不過一個瘋狂的持刀男子的。

但是,我敢肯定的是,如果我的室友閨蜜因為我的原因被人殺害。我知道她的母親來到了日本這個對她而言語言不通、舉目無親的陌生地方,我一定會去機場迎接她。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陪伴她,去安慰她。我會出庭作證協助她推動案件的進展,我會參加爭取死刑簽名活動。我會參加江歌的告別儀式和火化儀式。在判決出來之後我會常常去看她,會想方設法避免讓她想起江歌和這些事。哪怕她情緒激動的罵我、打我,我也不可能會罵她,更不會讓我家人去罵她。

然後關於上面私信內容的看法如下:

1、首先申明我不是法律專業,更不懂日本法律。但我知道在日本判死刑很難,請律師可以有更大幾率判陳死刑。簡單來說,江母就是要陳殺人償命,沒毛病。

2、我相信有很多人為江歌捐了很多錢,江母也沒有公開捐款用途。那這又怎麼樣呢?我覺得捐款最多也就是幾十萬,相比江母培養江歌和打官司的開銷都是小錢,她已經為這事傾盡全力了。為什麼有些人看到江母拿了錢就一個勁的批判,難道江母不要生存的嗎?我認為,在這種江歌死亡已經既成事實的情況下,江母會考慮後路無可厚非,她已經沒有依靠了。她要存棺材本我太理解了,過幾年等這事冷了之後還有誰會記得她?難道你們想江母老了以後上街乞討為生嗎?

江歌遇害案進展:江母賣房籌款徵集簽名推動死刑判決_中華網

3、關於《局面》對江歌案跟訪我沒看全,想看的分析可以看知乎的評論

如何評價《局面》王志安對江歌案的採訪??

www.zhihu.com圖標

4、私信這人認為「你犯的最大的錯誤是把雙方交惡之後的行為用來佐證」。我的看法是如果劉鑫去機場接機,陪伴並安慰江母,兩人後期反目成仇的可能性也會小很多。我們首先要知道,江母是一個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中老年女性,可能還在更年期。如果我是江母我會想「我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來機場接我?」「我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來跟我說說當天到底發生了什麼?」「我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來見我?」「我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願意出庭作證?」「我女兒替你死了你都不來祭奠她?」我覺得江母已經算很能剋制了,要是換成我會找上門去給你好看。《局面》欄目出面組織,劉鑫才在案發後第294天才跟江母見面,早幹什麼去了?

就這樣為什麼還有人給劉鑫洗白?

生氣,不寫了


2019.12.23中午更新

中午看到的中國經濟網的報道,我一直看中國經濟網,我覺得這個報道還是可信的

江歌遇害1143天後,劉鑫改名為劉暖曦接受粉絲打賞_中國經濟網

以上,更新自2019.12.23


2020.1.2更新

莫名其妙的被禁言了7天,很多人給我的留言無法再一一回復了,抱歉

統一就評論中的一些進行回復如下:

一、當天事發真實情況是怎麼樣,只有死去的江歌和陳世峰、劉鑫三個人知道。陳世峰和劉鑫不說實話就永遠不會有第三者知道現場的實際情況,這就是個羅生門。所以所有人都不再糾結現場的問題,都相信了法院的判決,這也是為什麼沒有人譴責陳世峰的原因。

二、「劉鑫的惡,根本不在於她當時沒有開門,而是她事後的所做所為。」這是90%的人的真實想法,絕大多數人也承認把自己放在劉鑫的位置也沒辦法衝出去和江歌同死。所以抓著案情細節不放的人請不要說那些沒人想理的細節不放,我們不在現場根本就不了解真實情況,所以沒人關心這些。

二、因為覺得同情周鑫的人可能年齡偏小,共情能力不足,我舉個大家都應該可以理解的例子:假設學校里有一對男女早戀,班主任老師多次提醒了他們之後,他們依然還是我行我素。班主任為了讓他們徹底分開,在全校大會上點名批評並通報全校了他們兩個,中間說了一些不好聽的話。女學生一時接受不了刺激輕生了,那大家覺得三方中哪邊錯誤最大呢?雖然是老師說的話導致女學生輕生的,但問題的起因是兩個人違反校規早戀在先,老師還給過他們兩個機會屢勸不止,他們自己不聽教誨而已。

我們要知道事情的因果概念,因就是他們先早戀,且不改,果就是女學生輕生。先有因才有果,種惡因得惡果。江歌案也是,劉鑫有錯在先,才有江母的反擊報復。錯的因在劉鑫,所以結出了不那麼漂亮的果,這也只能怪劉鑫,有些人不要搞錯了因果關係。

三、我本人多年以來養成的習慣,每年都會拿出幾千元做公益慈善。我給我認為可信的機構捐了錢,卻從來沒有管過他們怎麼花錢。因為我知道做公益的人也要吃飯也要生存,我把錢給他們就是信任他們,他們怎麼花是他們的事,我不想也沒那個精力去管。江母這裡也一樣,大家捐錢給江母,是希望她過的輕鬆一些。至於江母用這個錢去吃飯、打官司、旅遊、買包、買車、買房都無所謂,她開心就好。另外,我沒有捐錢給江母,我通常是把錢捐給大家視野外更看不到的人,我覺得他們相對更需要幫助。

四、江母最大的不該公開劉鑫家人隱私,這也是一些人抨擊江母的重點。有人問我這違不違法?我必須承認,公開他人隱私違法,違法就要承擔相應法律後果。但是,案發半年多了劉鑫都對江母避而不見,這就是江母逼劉鑫出來的手段,江母已經不考慮後果了。如果是我,我可能更早採用更激烈的手段逼劉鑫全家出來。

五、還要給劉鑫洗白的人,祝福你們找到一個劉鑫這樣的好友,碰到和江歌一樣的事(微笑臉)。

以上


就是個人渣而已,就算有人舉報我,我一樣要說,劉鑫就是人渣,我打死都不信她是無辜的,她說的證詞通篇漏洞,我是寫小說的,都不可能這麼爛的理由


其實為什麼大眾對江歌案件這麼憤怒~

因為大眾從來沒有想過一個人可以壞到這種程度~

為什麼我說這個人是壞呢~

就好像曾經一個年輕人救了一個失足落水的小孩,然後身亡~

年輕人的家屬沒有想要索賠什麼,只要求孩子家人說出真相,給這個青年人一個見義勇為的稱號。

但是男孩的家人拒不承認這個花季少年是因為救自己孩子而落水的,反而各種污衊和詆毀這個屍骨未寒的年輕人~

其實男孩家人比誰都清楚這個年輕人為什麼會死去,只是害怕一旦承認就會把自己置於無情無義的地步,因為一旦承認,他們就會背上一個詆毀自己救命恩人的名聲~

所以為了自己的名聲污衊一個為自己孩子獻出生命的年輕人又有什麼關係呢?

因為除了他們的良心會感到不安以外誰會知道這件事情的真相呢?

不對,我說錯了,他們沒有良心!

願江歌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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