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翔老師提出的例子,一個人倒在血泊中,你可以送他去醫院,但你不救和虐殺動物,在道德上哪個更為罪惡。


你的困惑在於很多人覺得虐殺動物更惡劣,讓你覺得在他們眼裡動物比人重要,所以才三觀崩塌的把?

但這兩者不對立吧,除非你說救一個人必須虐殺一隻動物,再看看大家怎麼回答,才能體現動物和人誰重要。

顯而易見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

另外分析一下虐殺動物和見死不救,這兩個事情本質上是不同的。

虐殺動物:某人主動的,為滿足自己的某些慾望,採取多種不可名狀的手段殺死一隻動物。

見死不救:某人被動的遇到他人處於困境,此時分為有能力救和沒能力救,以及有能力卻不想救。

虐殺動物這事被討論爛了,我姑且認為這事就是主觀上的純惡。

但見死不救這事情況可就多了,看你的提問,你應該是覺得必須要救人的對吧?

那如果是這種情況呢:

你不會游泳,在一個池塘遇見一個小朋友在池塘中心,方圓兩公里沒有其他人,此時你報警,警察也無法在他被淹死前趕來。

你覺得這樣在道德上比虐待動物更嚴重嗎?

那如果是這種情況呢:

你游泳技術不佳,在一個池塘遇見和你有過節的人在池塘中心,方圓兩公里沒有其他人,此時你報警,警察也無法在他被淹死前趕來。而且這個人昨天還當著你的面侮辱你的家人,毒死了你家的寵物。你如果選擇跳進去救他,因為游泳技術不佳,自己也可能溺死。

這種情況和上一種情況你覺得哪種道德更敗壞呢?

那如果是這種情況呢:

你路過一個大橋,看到有人正準備跳橋,此時你只要跑兩步過去把他的衣服扯住,就可以救他。但是你覺得別人自殺與否是他的自由,選擇站在旁邊觀看。

這種情況你覺得道德敗壞嗎?

我只簡單的列舉幾種情形,你就會發現,見死不救,太複雜了。說見死不救道德沒有那麼敗壞的人,可能只想到了自己沒能力施救的情況; 而說見死不救道德很敗壞的,可能只想到了第三種那樣簡單的情況。

如果你要對比這兩件事哪件更嚴重,可以問問自己的價值判斷。

對於道德,顯然每個人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

如果你真的是為此感到困惑才提問,那麼希望我的陳述能多少解答你的疑惑。

如果你其實是為了引戰,藉此抨擊一波你眼裡的「聖母」,那


你再去看一遍。


任何譴責「虐待動物」這種行為的行為,其原因必須落在「尊重人」這個理由上,也只有以此為理由的愛護動物才有存在的價值。

因此在道德上覺得虐殺動物比見死不救更嚴重的行為,叫做本末倒置。


自我定義和人生經歷影響


分什麼人,什麼動物,什麼樣的人在什麼樣的場景做這些事。


虐殺非保護、無主動物,本身都不是什麼罪行,見死不救理論上也不犯法,差不多吧


這兩個不是同時成立事件,建議分開來看,首先定義什麼是大眾道德。

建議看看b站羅教授的厚大法考的視頻今天更新了專門討論這個的


我覺得虐殺動物的行為更為嚴重。這是因為虐殺是主動行為,需要虐殺者 「採取行動」以完成虐殺。

見死不救則是被動行為,就像人們說的那樣,躺著也中槍,明明什麼都沒有做,怎麼就犯錯了呢?。

可話說回來了,人為什麼要救你?我看好些人說見死不救還會挨罵,可是為什麼啊?

這就好比借錢不還者理直氣壯為自己辯解:你不差那點錢。

也許對當事人來說,一句話,一塊錢,一個舉動算不了什麼。可如果你壓著人的脖子非得讓人行善,再少的付出,那也是慷人之慨,因為你要求別人拿出來的「東西」不屬於你,是屬於人家的。

所以,即便是順手之勞,如果人沒有主動提出來救人,見死不救也是應該,而且我不認為他需要給自己找理由,不願意就是最好的理由。


這個問題讓我反感的不行。

要永遠記得,我們首先是生而為「人」,才有了「虐」或者「愛」動物的選擇。

連動物都知道維護自己的種族,主宰地球的人類這是要「降維犯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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