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隻流浪狗我看著可憐,就經常給它點吃的,時間一長它也就老呆在我家門前不走了,突然有一天它咬了人,那我要負責人嗎?(我並沒有把狗領到家裡養,狗也沒打過疫苗,也沒有狗證)


2019年9月20日,貴州遵義市正安縣60多歲的昝某被一流浪狗撞傷,長期喂投者萬某被判6萬賠償,後經協商,當場賠付4萬元。

2018年7月15日,湖北省鄖西縣,當地居民張某到某景區遊玩,被長期滯留在周某院落附近的流浪犬咬傷左腿,長期喂投者周某被法院判賠3759.54元。如果算上先期支付費用,周某共賠付5500餘元。

2016年9月5日,北京海淀區西三旗建材城東一里小區,李愛梅被小區內一條狗咬致左小腿外側受傷。法院判長期喂投人方芳對李愛梅就狗咬人一事進行賠禮道歉,並賠償醫療費等損失1600餘元。方芳不服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

2013年6月3日,安徽合肥廬江縣城秀水亭小區17棟附近,清潔工人楊小玲被小區里的一條狗咬傷左小腿。法院作出判決,餵食者陳鳳賠償清潔工楊小玲被狗咬傷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2800餘元。

2017年8月一天早晨,蘇州趙女士騎電動車正常行駛在上班的途中,不料從路邊突然竄出一隻小狗。趙女士躲閃不及,碰上小狗,當即連人帶車倒地受傷。長期喂投者為旁邊花店打工的李老太,經法院調解,李老太賠償了趙女士的部分醫療費用,也取得了趙女士的諒解。

2014年5月30日,西安市民唐先生和女兒、侄子三人一起,用人力三輪車裝了兩包服裝拉到物流公司發貨,他們剛走到物流公司,突然從貨場內的一輛大車上竄出一隻大黃狗。這隻狗將唐先生撲倒在地,將唐先生的右小腿咬出一個洞,血流不止。此狗為物流倉庫負責人陳師傅長期喂投的流浪狗,最終法院判陳師傅賠償唐先生被狗咬傷所造成的各項損失共計3萬餘元,物流公司在上述款項的40%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雙方均服從判決。

還有一些案例,自己上網找吧。

長期喂投就代表事實上的飼養關係,流浪狗在法律上就定義為你的狗了,所以出了事你當然要負責!


2020了,當然要負責,這還需要討論嗎,法院判過了


法院會判你負責。但我想說的不是這個。狗有地盤意識。你常喂它,那個地方就是它的地盤,其他人狗經過那裡,會被狗視為侵犯。如果是樓道口之類的地方,出事概率挺大的。


餵養?你什麼時候餵養它了,你只是經常會把要丟的垃圾放在門口,出門的時候再拿去丟了而已。


狗狗的話最好可以找領養,幫著打疫苗之類的。如果和你比較親近了,真的是這樣做對你對它最好。雖然是無主狗,但是如果出事總是會遇到一些說不清的,所以你也會連帶牽連。


據我了解是需要的,之前有過不少類似案例


要,一般來說都是私下解決給點錢的事情


這個要分兩個方面

一是你對待它是屬於那種程度,如果是屬於兒子般的感情,那你就要參照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職責,要負責。不然作為虔誠的愛狗人士你不配啊。

二是你只是假裝愛狗,俗話說樹倒猢猻散,你完全可以大大方方拋開這條狗忘了那個它。負責?開什麼玩笑!


需要的,我們這邊老太太喂的流浪狗咬了人,她被判賠5000塊錢,差點上吊,唉。


並不需要,第一它並不是你的寵物,第二雖然你餵養它,但你也並未指使它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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