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收廢品的,前天被人叫去買東西,是個鐵架搭的蓬,需要自己拆,拆的過程中有使用切割機之類的工具,引起了火災,目前已報警立案,但是事主今天打電話說要私了,現在不知道該不該私了?有沒有律師朋友給點建議


現在的狗屁律師真多 還沒什麼不可以 公安部是你家開的嗎 立案了還能私了了 那殺人了是不是也是私了 不懂法不要誤導人家 要麼不是案件 是案件就不存在私了最多配賠點錢取得對方諒解判決上從輕一點 不是案件我還私了個屁啊 該走什麼民事程序就走唄
沒什麼不可以,只是賠償多少自己心裡要有數!


只要不太嚴重,估計法院也會讓你們庭外協商處理


從你目前所交代的情節裏,令尊導致的火災是過失行為。一般火災承擔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當火災造成嚴重損失或者重大人員傷害或重大影響的,要承擔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從賣方可以私下解決的建議可以看出火災損失不是很嚴重,在其可接受範圍。應該為民事案件。民事糾紛的解決措施應首選調解,調解不了再上訴。同時賣方也沒有做到嚴格的防範措施,也應承擔部分責任。中國現在存在很多不合規的廠家,沒有資質而且偷稅漏稅。賣方之所以想私了是因為怕招來相關機構對其追查資質,如不合資質導致的問題可能會使相關部門對賣方追查偷稅漏稅罪、非法經營罪……法律就這樣,管不到的不是我不管,而是我不知道你在幹什麼,一旦讓我知道就按照法律程序走。

所以從維護令尊利益的原則下,符合雙方利益的解決措施本應如下:

雙方私下談判。如果感覺賣方要求過分,可以以報警作為討價還價籌碼,進行壓價。

另外有些法律走的程序較長,耗費人力物力財力,本可以私下解決的問題會因法律變得複雜,增加雙方成本。

另外不知道當地對廢品回收有什麼要求,如果令尊回收廢品不合法律制度也是會被追責的。

所以從雙方利益最大化來看:私下解決是最好選擇。

不過既然已經立案,只能等檢察機關對本案定性。如果是民事案件,賣方可以撤訴,同意私了。只不過估計賣方及令尊有些地方資質不合規,是一定會被公訴方追責並被處罰的。

這也就是賣方為什麼不願意報警的原因。

喫一塹長一智。不合法律制度的當事人權益很難靠法律去障。雙方當事人寧願喫虧也不願走法律途徑。如果令尊想在日後獲得法律維權途徑,建議瞭解廢品回收制度的相關法律,做到規範化。如果做不到規範化,還得靠廢品回收喫飯,以後的案件能私了就私了。除非遇到了正規企業,非得走法律程序對火災事故維權。

鄙人只是略微懂得法律知識,建議僅供參考,具體措施還是以專業律師建議為準。


看私了誰花錢了。

這事業主單位有責任,你爸也有責任。

現場動火是否進行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現場配沒配滅火器,具體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大概率都是 否 吧!

具體下來就是看誰能抗事,誰不怕坐牢。誰家就能少花錢或者不花錢。


私了?就是花錢讓你爸把事都扛下來。價錢合適的話沒問題


既然立了案,要不就構成犯罪,要不就不構成犯罪。構成犯罪的話,就是公訴案件,不存在私了,哪怕主人家不追究公安機關也會追究;不構成犯罪的話,還私了個蛋,主人家要賠償就必須證明自己的損失,這個難度很大,走程序不喫虧。

綜上,個人認為私了除了當冤大頭外毫無意義。


一般這種案件警察或法院肯定建議民事調解為主啊,但是雙方當事人要和平協商,建議找一個中間人公證比較好,然後定了賠償金以後,建議擬一個合同簽字按手印比較好。

報警立案肯定是違反了相關行政法規,這個私了不了,一定要接受行政處罰。民事部分可以協商解決。該不該私了你要看事主和你方的責任劃分。如果私了對雙方有利可減輕或免除行政處罰且賠償額度可以接受,減輕了公共資源的結案成本,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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