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張交行信用卡,之前忘了是支付寶還是微信信用卡自動還款開始收費的時候想綁定到藉機卡還款,但是交行買單吧根本不支持我的借記卡還款(垃圾)為此還打電話問交行客服如何才能讓我實現自動還款,回答是暫不支持以後改善
然後一天突然收到一條簡訊說已經超出寬限期,趕忙先把信用卡還了,然查詢前後十天沒有任何形式的還款通知和提現,直到你超出寬限期直接扣滯納金並且上傳徵信有逾期記錄!!!
多次致電客服說明情況不是惡意拖欠均被告知不可更改,交通銀行app買單吧不支持我的主動還款計劃,沒有任何臨期還款提醒,為了扣滯納金直接登用戶超出寬限期上報徵信有逾期記錄,哪怕這條提醒簡訊提前1天發也能及時還款,而此時已經沒有更改餘地,接下來5年在買房和其他貸款上都會受影響,而銀行客服說這情況也很多現在的法律下他們是完全沒有問題的,這個我承認
但是 你們這個服務沒有問題嗎? 給用戶帶來多大的影響就為了那幾塊錢滯納金??客服職責所在不說了,制定規章制度的人呢?不說用戶體驗,這是直接把往死裏坑啊,回復字裡行間都是用戶承擔責任反正受影響的不是你們交行工作人員,打上海銀監局電話直接推給交行投訴中心,打中心電話說給回電然後沒消息瞭如此反覆,異常處理的流程變成擺設和應付。太噁心了,為了送自己的用戶上徵信真是用盡心機,有什麼好處?就為了那幾塊錢滯納金嗎?
1.借記卡不支持自動還款並不是你可以逾期還款的理由。真的想用自動還款就用本行借記卡。
但本行還款其實也有很大問題。尤其是你行數多的時候你借記卡也一大堆錢沒放在正確的地方它扣不到那就逾期了。
那些卡多的最起碼你裝個手機app提醒賬單日還款日 工行手機銀行好像能做到說跨行轉賬給他行信用卡然後給你加個日曆提醒。
你有錢的借記卡總有手機銀行吧,進手機銀行用跨行轉賬功能,轉賬賬號寫你要還的信用卡,銀行選發卡銀行,用跨行轉賬的方式能還中國大陸境內幾乎所有的人民幣銀聯信用卡。
VISA萬事達這種境外專用卡一部分銀行不能用這種方式還, 部分銀行可以用跨行轉賬往裡面還人民幣。
但我其實也算是被交行坑過了,交行的外幣卡神鹿卡有一段時間改成了出外幣賬單,需要購匯換外幣。但是買單吧app垃圾不能還外幣需要使用【交通銀行】app還,就需要跟客服撕然後讓客服給你購匯。這種情況下你去撕銀行有可能成功。
2.有本事的話你去找人行徵信中心申請異議。但你這個明顯是本人逾期的情況下基本上通不過(如果你覺得哪條逾期真的冤的可以試,但你這種....銀監同理)。你自己逾期去法院起訴告也基本上不贏的。交行已經把賬單發給你了你自己逾期再怎麼樣你都搞不贏它。
3.你可以選擇郵箱帳單自己設置一個提醒,
4.90天以內的一筆逾期不至於說你以後就不能申請新的信用卡和房貸,但交行最起碼你還是遠離為好。尤其是交行砍里程兌換和沃爾瑪,估計你正在等待銷卡。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用信用卡要還,更沒什麼好說的,但是作為一個自然人而言,把交行所有員工拉出來,不設置自動還款,有多少能做到按時還款不會忘?人工都會遺忘,所以才需要提醒功能,好,這是我用戶自己的責任,那您交行口口聲聲的服務在哪裡體現的呢?
使用交行信用卡,我主動研究買單吧app,雖然我是個不入流的PM好歹也做過幾款功能流暢的app,買單吧這個app我就不吐槽了,但是我沒找到如何為我的信用卡設置自動還款,並且打客服電話請教客服,最後被告知,交行暫不支持招商借記卡(我工資卡)還款,這至少說明我是有主動還款意願的客戶吧?
然後,一直到收到交行的超出3天寬限期的簡訊之前,我沒收到任何形式的交行還款臨期(10天內)提醒,當我收到這條唯一的提醒簡訊時,已經超出3天寬限期,就直接上報徵信逾期記錄。這事交行上報,且交行有權力刪除的逾期記錄。而且收到簡訊的下一秒我就把信用卡還了,至少也能說明我也不是惡意拖欠信用卡吧?
那麼對於一個用戶而言,我的行為(忘記如期還款)如果是過失,那麼對應在交行「服務」的結局就是承擔逾期記錄上報徵信並扣滯納金,扣錢沒什麼好說的,但是這個上報徵信意味著什麼樣的代價,難道交通銀行不比用戶更清楚??今後任何貸款特別是房貸等都會嚴重受影響。
這個時候交行客服說,交行的行為完全是合法的,打官司我也是告不贏的,我在多次撥打上海銀監局、交行信用卡投訴中心,查詢瞭解下相關規定後對這句話我沒有任何異議。
我的確是不可能告贏的,甚至想去投訴一下都沒有相關規定支持,那麼我和像我一樣使用信用卡的所有用戶,是否都充分了解這種簡單的非惡意遺忘欠款行為和對應的上報徵信逾期記錄的嚴重後果是否對等? 如果不對等是不是就必須認了?
那麼所有正在使用交行信用卡的和將要辦理交行信用卡的人,是否知道交行不會發任何形式臨期提醒通知?
為什麼交行在有能力去區分用戶動機,也瞭解用戶情況的各種情況下,依然選擇給用戶最大的傷害?除了多收幾塊不到幾十的滯納金還能有其他什麼好處讓你這樣做?
為什麼交行有那麼多(知乎就能搜到好多同樣案例)用戶反饋,每次都說會改進而至今仍在這樣繼續傷害用戶?這就是你們工作迭代速度的體現?服務的優化?業務能力的提高?
這件事情,自始至終,交行受到過什麼損失?在我超出寬限期當天收到通知立即還上,收取滯納金還不放過客戶,站在規則支持的一方的時候,就一定要最大限度的傷害對方嗎?
更何況是這還是你的客戶!
@交通銀行信用卡 垃圾
被坑過的來報道。
用了好幾年了,每個月都有2000左右的消費,也一直按時還款,沒有任何逾期。然而,這種良好的記錄還是被打破了。因為個人的疏忽導致還款日後第四天才想起來,然後就產生了逾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