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走不走步,裁判比我清楚,就不逼逼。憑什麼拿興趣愛好去挑戰別人喫飯的本事。


後撤步三分是哈登的重要得分手段,也頻頻引發爭議,那麼,哈登後撤步三分是不是走步違例?我們一起來看看收球和走步規則。

收球:第一條,一名球員得到傳球,或者地板球爭搶得到球,收球是指球員完全控制球的情況下拿住球,換手,傳球、投籃,抱在身體上。第二條,對一名正在運球的球員,收球包括雙手觸球一刻或者他主動不再運球時;一隻手停在籃球下面,球暫停運動。其它方面包括完全控制球的情況下拿住球,換手,傳球、投籃,抱在身體上。

收球和走步規則:首先,一名球員運動中收球後,可以走兩步後傳球或者投籃;其次,如果他沒有開始運球,可以走一步後開始運球。 最重要的是:一名球員運球狀態下收球,可以走兩步後傳球或者投籃。

而哈登的動作一般是停球點在左腳,而他在完成收球動作之後,一般先是左腳有一個撤步動作找好重心,然後繼續右腳向右側位置完成最後一步跳躍,所以這個動作是符合NBA規則要求的,這也意味著哈登的後撤步投籃不是走步。

以對陣馬刺時候哈登命中的關鍵三分為例:

哈登踏出右腳的第一步,其實並沒有完成真正的持球,因此這視覺上的第一步並不是真正的一步。

之後,哈登左腳再撤一步,這個時候哈登完成持球,纔是STEP 1。

然後右腳撤回,STEP 2 ,起跳投籃,這就是我們常規意義上熟知的三步上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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