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家出走過麼?不帶錢走過麼?


我走了一週 最後走著回家的

經驗是「玉米帶漿的生喫起來很甜 楊樹葉澀還苦 有露水的嫩草真能喫 草根也很甜 榆樹皮一點也不好喫 螞蟻甜裡帶酸 螞蚱燒過了很香 蛇肉生喫有皮咬不動……」


想過離家出走的結局嗎?成年的,就算順利找到個地方打工,十幾小時工作制,週休一日,月薪3000,看人臉色,住集體宿舍,捨不得喫喝,攢倆錢讓通脹喫個乾淨,沒有任何保障和希望地熬過青春期。

未成年的,在大街上閑逛,不跪地行乞,就要去小偷小摸,不然只能又冷又餓地找警察叔叔送自己回家,最後捱上一頓暴打或者訓斥,淪為親屬鄰居教育子女的反面教材,成為所有人的笑柄。

剛開始還準備苦口婆心的來段美聲,後來想想,還是通俗唱法最能振聾發聵,醍醐灌頂,自己想想吧。


最遠走到村口,想想還是回去吧,真餓啊……


謝邀 這是我以前的回答 在答一次嘿嘿


走過,帶了點零錢和一本喬布斯傳,肯德基坐了一個下午一個晚上,現在看來都是沒有意義的行為,只要你活著,你就逃不掉,家庭,還是社會,都一樣,要離開只有一種方法,你心裡應該清楚

沒有覺悟或者能力之前,找個目標好好努力,撒嬌沒用,不要把希望寄託於他人的憐憫之上,也不要嘗試挑戰人性的下限


謝邀 看你處於什麼年齡段了,十八歲以下無自我撫養能力最好還是別了,呆在小區樓下散步當離家出走了吧。成年人的話,工作壓力那麼大,還有空離家出走呢,看來是事情太少了呢。


13歲母親再婚,我跟繼父關係不好,甚至還打架,然後感覺親媽也變成了後媽

14歲第一次離家出走,放學沒回家,去同學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去學校,發現我媽在門口等我,捱了頓打。

15歲第二次離家出走,半夜翻窗戶出門,身無分文,就帶了一身換洗衣服,在網吧待了一晚上,第二天在學校門口的奶茶店趴著睡覺,被發現,送回學校繼續上學了。

沒過多久,第三次離家出走,一下走了三個月,忘記怎麼回去的了。回去沒多久又離家出走一年,春天走的,冬天回去的,被帶回鄉下老家關了一年,後來因為身體原因帶回來看病,病好以後直接就跑了。

出走的那段日子,太噁心。


沒,不過有時候會覺得離家出走也會有好處的,起碼父母會重視你一點(前提是你沒錯)。但要是出去的話也不會亂跑,會到玩的好的朋友家去,等著父母來找。要是實在找不到,那就 玩兩天就回去吧,或者走的時候給父母留一點小線索,幫助他們找到你看。

畢竟,母子沒有隔夜仇啊


沒有,沒有那個膽子。


出走過,自己跑到山上,然後餓急了喫草和桉樹葉記得很難喫吐了,晚上的時候很冷又下著小雨,偷偷到家附近看到家裡的燈一直亮著……最後偷了鄰居家的稻草墊在家門口睡著後被我媽叫醒回家……


沒有 正打算離家出走


最後還不是乖乖的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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