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就丢了,找不回来的。

购物卡的实质是你已经买了的「商品」,只不过这个「商品」有点奇怪,可以兑换指定超市的其他商品。

所以,单位发了购物卡,你弄丢了,相当于你弄丢了单位给你的一桶油、一件衣服、一个电风扇……等等。也就意味著你弄丢了就是你自己的事儿了,与单位与超市都无关。

另外一个解释:如果你懂得一点财务上的知识,就知道单位给了你购物卡,是在相关超市开发票买过来的。而相关超市付出了商品(购物卡),收到了货款(单位付的钱),开了发票,就意味著这单采购行为已经两讫,不会为你丢失商品负责。


无记名有价票劵丢了就和丢人民币一样,上哪里找去。


没办法,现在购物卡基本不挂失,就是记名卡也不可能给挂失的,只能认倒霉了


肯定找不回了,除非记名的


不记名的找不回来。

吃一堑长一智。


丢了两百块


肯定找不回来了,现在这个社会没有哪个好心人拾金不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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