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合不合情,都是合理的

記住,任何時候,先動手都是理虧

畢業以後代價要比學校嚴重得多

能動手就別BB只是口嗨

在社會上是反著來的

不信,你看看電影《了不起的蓋茨比》(原著中沒有蓋茨比揚起拳頭的情節,不過我覺得改編得挺好)


這麼跟你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這麼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了解嘛,放在社會上你先動手,哪怕輕微傷,人家有關係弄個輕傷證明你就得去看守所了,哪怕都是輕微傷有可能行政拘留呀,別被那些小說搞亂了,在中國,行政機關權力蠻大的啊。(其實全球都一樣。)

你跟我說什麼合理?

知道《三國演義》有諸葛亮氣王朗那段嘛,為什麼開戰前先bb一堆,不就是為了事出有名嘛。人家古代都講究這些,這2020年了還考慮那套以牙還牙吶?

凡事能動嘴盡量少動手,動手前先想好怎麼把自己摘出去,建議買本刑法,這東西學了准沒錯。


你先動手,對方不就是正當防衛嗎


如果問的是對方先動的手,還可以引起別人的同情。

自己先動的手,首先就不佔理。

至於雙方之間因為什麼矛盾導致激化的衝突,這種衝突也不應該就是釀成這種結果的原因。

總之,自己選擇的方式,自己買單就好了。這個也並不是說動手就一定錯誤,只是說動手就要承受觸犯規則的懲罰。

至於以後怎麼解決,看個人的能力與選擇。


如果你只告訴我,先動手的是你,別的啥也不告訴我。那我就只處分你覺得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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