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一些動物收容所因為資金問題,無法長期收容動物,但又找不到領養人,不得不將動物批量安樂死,(參考台灣自殺的女獸醫)其中不乏大量完全健康的貓狗。

不要以為是少數情況,已知在一些收容所中安樂死動物數量巨大,比如亞洲某有名動保組織收容所里&>90%的收容動物最終被安樂死,看到紀錄片里,剛出生不久的小貓和媽媽的屍體靜靜躺在一起,心裡很難受。

另外有傳聞第一批高速救狗那批狗,一部分因為資金問題也被安樂死。

我不理解的是,實在沒錢為何不把動物放回大街上,流浪總比毒死強吧?這個時候他們又搬出「絕對不能拋棄動物的信念」「城市流浪動物對人類社會各種危害」,我就挺奇怪的,他們究竟是站人的立場還是站動物的立場?

【1.站人的立場】一開始直接對流浪動物撲殺,不存在收容制度。這種省錢高效,殘忍但對人最有利。給動物一個痛快未必是壞事。

【2.站動物的立場】應該儘力對動物收容救治,實在沒錢了應該把收容不了的動物放回大街,給動物一個生存的機會,以待來日。

選1或者選2都算有理有據也照顧情緒,選1長痛不如短痛,畢竟大部分最終還是死。選2堅持不殺生的初心,也為動物槍口放低一厘米。

但是,現狀是個四不像。

【現狀】流浪動物盡量收容,但是源源不斷的流浪動物湧入,且被領養的數量杯水車薪,龐大開銷讓收容所難以承受。最後選擇把健康動物批量安樂死。——畢竟被拋棄的動物通常或衰老,或外貌性格有些問題,通常也不是名貴品種,加上現有領養協議苛刻,不好領養出去。而城市買條健康美貌田園奶貓狗幾百元,各種朋友搬家轉手朋友貓狗生了生了轉手~鄉鎮也很容易有人送~何必跑去收容所呢?

最終結果:兩頭都沒討著好處,兩頭的利益都傷害了,

現在每一步好像都是出於善心,匯聚到一起卻生成了最壞的結果:動物們好吃好喝一個月,恢復了健康,建立了對人的初步信任,轉身又要被安樂死。而且救它的人同時也是殺它的人。

難怪那個簡姓女獸醫最終抑鬱自盡,執行人也很難受的。動物也痛苦,多輸。


動物收容的目的是為了解決流浪動物給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不是狗權至上。


題主標題錯誤。少了一個前提,流浪動物。

關心流浪動物,就祝它們一路好走,下輩子不要再遇到無道的主人吧。

我們國家早年是沒有流浪動物的,人都吃不飽穿不暖養什麼狗呢?除了農村能給狗一口吃的,城市看到狗子眼睛都冒綠光。

直到經濟好轉以後,人們才開始重新養狗。

城市的流浪動物都是城市寵物的後代,或者遭到遺棄,或者發情期走丟。

體現的從來都是人的殘忍與罪惡。

廢墟上的動物

絕育的利弊一次次被拿出來討論,你哭唧唧假模假式的說殘忍的樣子真丑!

真正的殘忍是飼養人的不負責任與養而不教。

不能替你的寵物管住下半身的情況下閉嘴好嗎?

如果收容所不管不顧,不聞不問,城市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

流浪動物來的時候你不知道,走的時候,你也不知道。

犬只一年生產兩次,平均每窩在3-5隻。

貓更可怕,一年多生多產,生完再次發情。

沒有人為它們驅蟲,也沒有人為它們免疫。

寄生蟲,病毒,傳染病......

那個時候不只是流浪動物的災難而是所有動物的災難。那個時候你還能義正言辭的說殘忍嗎?

不要因為外國對家養寵物的人道主義關懷而忽略了對流浪動物的殘暴。

看過狗狗旅館的電影嗎?

哪裡來的狗?

流浪狗。

裡面讓狗狗恐懼的車子,就是捕捉流浪狗的車子。

他們的收容所里同樣是血跡斑斑。


這也能構成個問題?

先站人的立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盡量給動物以人性,就這樣啊,有問題么?

救助流浪動物也是啊,大原因是對人類社會造成的麻煩,小原因才是為了動物。

簡單說個不太恰當的模型。

看問題先看原因,流浪動物從哪來的?其實大部分還是從人手裡跑出去的,這就可以有一個函數,整個社會永遠有a數量人沒有動物想去養小動物,永遠有b數量人打算拋棄手裡有的小動物,永遠有c數量的人現在不養也不打算養,永遠有d數量的人在養並將養下去,流浪動物數量就是b。

那我們的目的是什麼?減少流浪動物數量,殺掉b是一種辦法,但殺掉b,a的市場缺口只能由寵物販子抓野生動物或繁殖現有寵物來補充,而abcd這個比例是一個動態平衡,殺掉b補充a後這群人的比例會重新分配,恢復a:b:c:d的比例,所以,把流浪動物重新分配給想養的人是最合適的。

你直接殺掉,就相當於水池子里水多,你直接擰開閥門,漏多了,還得補,你不殺放回去,水池裡水還是多,目前是你擰開閥門,但是閥門下有個盆,漏多了再往回倒,剩的再倒掉,有問題么?

所以你說的1,2都是閉門造車扯犢子,目前的方法不叫四不像,叫最優解。

最終結果:兩頭都得了好處,但是有人得了好處還要賣乖。

女醫師抑鬱自盡固然值得同情,但真不是制度的問題,是人,沒有在合適的位置。

醫師,本就不該有那麼多悲天憫人的情懷。


應該對健康動物進行安樂死。無論是站在人的立場,還是站在動物的立場,都應該對流浪動物進行安樂死。

我們先從人的立場思考:動物即使外表健康,也不一定真實健康。即使暫時健康,也未必一直健康。從防止疾患傳播的角度,安樂死流浪動物是很有必要的。另外收容流浪動物佔用的是寶貴的土地,糟蹋的是寶貴的物資和食物,把寶貴的經費浪費在流浪動物身上,這也與節約的美德相悖。

我們再從動物的角度思考:長痛不如短痛。如果任憑流浪動物繼續滿街亂跑,遲早會因為擾民而被人們用棍子敲死,那還不如一早就安樂死呢。流浪動物數量那麼多,結局只有三種,要麼棍子敲死,要麼安樂死,要麼得病死。所以安樂死也是對流浪動物最有利的。


是否應該安樂死,取決於當地流浪動物數量的多少。安樂死的意義是控制生態平衡。

如果當地流浪動物數量已經實在過多了,必須安樂死,否則指數倍增的繁殖率,會導致瘟疫大量傳播(密度過高的後果)

如果密度還在可控範圍內,那麼是否需要安樂死取決於:

該動物的行為

遇到陌生人,是否會主動攻擊

是,那麼必須死。(注意:不是「是否會攻擊」,是「是否主動攻擊」,也就是你沒招惹它,它會不會來招惹你)

這一關貓咪大部分過關,狗子卻必然損失一批,有些不負責任的主人把狗慣壞了然後又拋棄掉,導致有些狗「膨脹」過度,見到陌生人就狂叫,見到別人的東西就亂搶。

其次,救助站是有限的,長期無人領養的可以考慮放生,但是不能批量往街上放,否則正常駕駛的司機招誰惹誰了…

要放生,可以送到山區去批量放生,大自然會留下適應野外環境的,淘汰掉「必須依附於人」的,同時經過了第一輪「行為」的人工淘汰,這樣的放生並不會對當地人造成安全隱患。(主動攻擊人類的性格,既危害公共安全,同時對其自身生存也是極為不利的,應該人工淘汰)

另外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如果形成了慣例,那麼那些「愛狗人士」將不得不同樣遵循,從而再也無法利用流浪動物來騙捐,「愛狗人士」最喜歡那些「看上去可憐兮兮」的動物,因為這樣可以博取同情,但實際上這些「可憐兮兮,病怏怏」的動物簡直就是病毒最好的溫床…

總結一下,四步走:1:「疾病淘汰」,2:「尋找領養」,3:「行為淘汰」,4:「野外放生」。


如果是 收容所 收留的的流浪狗,在長時間沒有人領養的情況下,應該人道的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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