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宜春,金女士投訴稱,她在懷孕6周時,因嚴重妊娠反應住院。輸液後卻發現,嘔吐比前一天還嚴重,手腳和臉上都發麻,感覺喘不過氣來。

於是,她的丈夫就看了一下吊瓶,

驚訝地發現:「這個吊瓶怎麼發霉了?」

然後,他看了一下生產日期,

發現這瓶葡萄糖輸液瓶已經過期半年了!


監管不是說說而已,國家公布的不良反應2019年注射給葯佔比超60%,其中,靜脈注射給葯佔92.5%。唉,這種時候就應該小心小心再小心,像標題出現了這種情況,醫院自上而下應該好好篩查一下了。有沒有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輸液有沒有按規範進行。醫院作為治病救人的地方,希望所有從業人員都不要懈怠。因為你的一個不留神可能付出生命得代價。


必須追究責任。雖然我也是醫院工作人員,但這種錯誤本來就不應該。


護士要去槍斃,現在誰家懷個孩子都不容易。就因為他們的一個不小心就給弄掉了多氣人啊,而且醫院管理也有問題,像葡萄糖之類的葯怎麼能存儲那麼久,不管是藥物還是其他東西在保質期的6個月都是要開始清算的!


從我個人理解,逆方向來說說這事。

  1. 護士操作不當。在液體配製前要檢查液體是否透明無雜質等,這一步護士肯定跳過。後續輸液前如果再瞟一眼或許也能讓悲劇發生不了。
  2. 藥房對藥品質量管控失當。藥品效期的管理,每個月都要查一次,對過期藥品、近效期藥品做響應的處理。發出過期藥品,藥房有錯在先。


可以申請醫療鑒定了!


你好 這就是醫院藥品近效期檢查不嚴格,其實每個醫院每個月都有這些要求的,只是落實不到位。

可以關注公眾號:子賢解藥 了解更多用藥知識


關於這個新聞確實在前兩天看到了

初看文章標題有點滲人

細品又覺得有很多疑惑自己曾經是醫護工作者,現在也是一個孕媽,突然感覺自己的立場很微妙是以孕媽的立場強烈DISS醫院?還是以醫護工作者的身份來闡述自己的疑惑?想了一下,覺得還是盡量客觀吧。首先這則新聞的播報內容很簡單,並沒有太多的細節,看得比較多的是家屬拍攝的一張過期葡萄糖照片。

就是它,過期的葡萄糖

事情簡單闡述下來是早孕的金女士嚴重妊娠反應入院,予以常規的輸液治療,因為沒有看到具體的醫囑以及這袋葡萄糖上並沒有貼上添加其他藥物的輸液標籤,我且當這是一袋常規的10%的500ml葡萄糖溶液,並沒有添加其他的藥物。

理論上妊娠劇吐也是以補充水分、能量和緩解嘔吐為主,一般不會特殊用藥,因此哪怕有添加其他成分一般都是維生素B6、維生素C、氯化鉀這些。實在嚴重就靜脈注射脂肪乳和氨基酸。這些我們可以定義為營養物質,我們日常食物都能接觸到的,因此大家不用擔心對胎兒的損傷和致畸問題。

換句話說在有限的信息的前提下,我能夠理解的這是一袋過期半年的葡萄糖,於是我最大的疑惑就來了。醫院常見的葡萄糖溶液其實可以更多地理解為是藥物的溶劑,和常規的能量補充劑,是可以口服的,我以前在醫院工作太忙沒來得及吃早餐的時候也會猛猛喝上一袋,立馬就有力氣工作了。

那麼過期半年的葡萄糖溶劑在完全密封的狀態下是否會產生加重孕婦妊娠嘔吐情況影響母體健康甚至於導致胎兒畸形的有毒有害物質?這是我的第一個疑惑,這就需要化學大神出來科普一波:H?O(水)+C6H12O6(葡萄糖)→有毒?(在什麼條件下能夠產生致病情加重且胎兒畸形的有毒有害物質),就我有限的化學基礎理解下來,可能更多的不是產生有毒害物質,而是可能細菌菌落數會增加,至於有無產生細菌,這些細菌是否致病、是否會釋放有害物質,這又另說,畢竟這類型的針劑原來應該是無菌的狀態的。最終有無,還是建議做樣品的檢測。所以想到這裡我的第二個疑問又來了,主治醫生說前三個月胎兒敏感,不排除會對胎兒發育有影響,家屬表示不敢要,要墮胎?生命就如此草率被決定了,甚至不去思考是否會真的會致畸,是否真的有影響,就不要孩子了?連相關的檢查都不做?連相關的觀察時間都不給?媒體是否有可以簡化信息,可以引起社會的輿論導向的嫌疑?這是我第三個疑問。最後,無可否認在這件事情上,相關的責任護士又不可逃脫的責任,畢竟每次加藥前需要雙人核對藥物,每次和患者輸液用藥前也三令五申要三查七對,這些最基本的,疏忽了就是疏忽了,沒有任何理由和借口。不管是護士還是醫院都應該承擔起來,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責任事故的調查,人文上要給到患者及患者家屬足夠的尊重保護和關懷,精神上要充分照顧,經濟上按照相關的責任判定予以賠償。最重要的是在胎兒後續的去留問題上一定要給予正確客觀的指導,別傷害了無辜健康的生命。在臨床的每一天,真的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希望目前還奮鬥在臨床一線的醫護工作者,勤勤懇懇,勿忘初心...我是魚魚Lai,專註於母嬰健康、以及常規的健康管理營養搭配,曾經的新生兒科護士、註冊護師、國家健康管理師三級、國家育嬰師四級,只做乾貨的輸出,歡迎大家點贊、評論、關注


首先,這是醫院的過錯,一定要負責任,之前怎麼負責任,那就要和受害人協商了,估計很難協商,因為這事情太嚴重了。

醫院方便,也要加強藥物管理,再出現這樣的事情,真的等於殺人,賺錢可以,但是一定要有良心,不要為了賺錢而賺錢。


近日,江西宜春,金女士投訴稱,她在懷孕6周時,因嚴重妊娠反應住院。

輸液後卻發現,嘔吐比前一天還嚴重,手腳和臉上都發麻,感覺喘不過氣來。

於是,她的丈夫就看了一下吊瓶,

驚訝地發現:「這個吊瓶怎麼發霉了?」

然後,他看了一下生產日期,發現這瓶葡萄糖輸液瓶,已經過期半年了!

金女士稱,胎兒前三個月是器官發育的重要階段,對藥物是很敏感的,更何況是過期的藥物。「這個孩子我們肯定是不敢要了,如果這個小孩生下來有什麼影響,我們怎麼辦?」 金女士說道。

華潤健康豐礦總醫院婦產科護士長承認錯誤。她說,護士執行時沒有認真查對,自己沒有管理好,承認錯誤。

現在,雙方正協商處理此事,衛健委、葯監等部門已介入。

...........................以上內容轉自中國搜索.................................

人家醫院承認了錯誤,這點是好的,但是藥物這個事情過不去了。

難道沒人檢查藥品儲備?配藥的時候都沒人檢查嗎?

取葯的護士不是都會對名字,對名字不看日期嗎?

我老婆也懷孕了很久了,每次去掛瓶或者抽血人家醫生都會看保質期。

這不分地區大小几線城市,做醫生這都不細緻,孕婦已經出現了反應,類似中毒嘔吐。

做為母親可能要忍痛放棄這個孩子,報道里說的沒錯,但不僅僅是前三個月,整個孕期都很關鍵。

成年人興許有點抵抗力,但老人小孩可禁不起折騰。

希望葯監局好好整治當地醫院藥物儲備問題,這事情只能發生在個例。

不能輕罰,要做到警示作用。

而且胎兒在母體,未來那麼長遠,可能十年不發作,二十年就發現弊端了。

這是後天導致的因素,困擾的是一輩子的。

也說不準一輩子都沒事,可能現在醫院做了擔保。

可是過了很長時間,年代久遠了,索要治療和賠償就很難了。

如果放棄孩子,對母體損傷又大,人家好不容易有了小天使又被你們扼殺了。

這對母親的心裡有很大的打擊。

一步錯步步錯,希望不要再次出現類似的事情。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