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宜春,金女士投訴稱,她在懷孕6周時,因嚴重妊娠反應住院。輸液後卻發現,嘔吐比前一天還嚴重,手腳和臉上都發麻,感覺喘不過氣來。
於是,她的丈夫就看了一下吊瓶,
驚訝地發現:「這個吊瓶怎麼發霉了?」然後,他看了一下生產日期,
發現這瓶葡萄糖輸液瓶已經過期半年了!
監管不是說說而已,國家公布的不良反應2019年注射給葯佔比超60%,其中,靜脈注射給葯佔92.5%。唉,這種時候就應該小心小心再小心,像標題出現了這種情況,醫院自上而下應該好好篩查一下了。有沒有定期檢查藥品的有效期,輸液有沒有按規範進行。醫院作為治病救人的地方,希望所有從業人員都不要懈怠。因為你的一個不留神可能付出生命得代價。
必須追究責任。雖然我也是醫院工作人員,但這種錯誤本來就不應該。
護士要去槍斃,現在誰家懷個孩子都不容易。就因為他們的一個不小心就給弄掉了多氣人啊,而且醫院管理也有問題,像葡萄糖之類的葯怎麼能存儲那麼久,不管是藥物還是其他東西在保質期的6個月都是要開始清算的!
從我個人理解,逆方向來說說這事。
- 護士操作不當。在液體配製前要檢查液體是否透明無雜質等,這一步護士肯定跳過。後續輸液前如果再瞟一眼或許也能讓悲劇發生不了。
- 藥房對藥品質量管控失當。藥品效期的管理,每個月都要查一次,對過期藥品、近效期藥品做響應的處理。發出過期藥品,藥房有錯在先。
可以申請醫療鑒定了!
你好 這就是醫院藥品近效期檢查不嚴格,其實每個醫院每個月都有這些要求的,只是落實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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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新聞確實在前兩天看到了
初看文章標題有點滲人
細品又覺得有很多疑惑自己曾經是醫護工作者,現在也是一個孕媽,突然感覺自己的立場很微妙是以孕媽的立場強烈DISS醫院?還是以醫護工作者的身份來闡述自己的疑惑?想了一下,覺得還是盡量客觀吧。首先這則新聞的播報內容很簡單,並沒有太多的細節,看得比較多的是家屬拍攝的一張過期葡萄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