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沒有簽合同,沒有入保險,想辭職,把工作交接好請長假,直接不去了可以嗎?


我也覺得,為什麼不行,可能正當理由你沒有的,一般請假都要上級批准的,請個一兩天可能還能說的過去,雖然有的時候請假借口很蹩腳,但是一般都會批准,但是長假的話除非工傷,其他的沒有合適的理由,也沒有讓對方可以下的台階,基本上沒有可能的


為什麼不是直接提交辭職呢?請長假的目的是什麼?如果是需要提前30天的原因,我個人認為,一家管理規範的企業一般不會同意你這麼做的,既然工作都交接完成了,有什麼理由還留你呢。


直接辭職不就完了,這麼折騰不麻煩嗎。。。


我也生病請假了,但是沒辭職,我還怕單位辭退我呢!不在一個層次上啊


這個貌似沒有必要,直接辭職就好了,你工作交接如果真的做完了,用人單位一般會批准的。


為什麼要以請長假的方式辭職呢?

公司沒有和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視情況是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差額的;沒有給你上保險,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到人社局投訴要求公司補繳,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也許你有什麼難言之隱,但是,公司存在的上述過錯以及維權方式還是希望你可以考慮一下。

不想維權的話,在非試用期提前三十日書面告知公司因個人原因辭職,交接完工作,到期就可以離職了。如果不辭職,直接走了,有可能被認定為曠工並開除,個人認為不是一個好的選擇。


當然不可以啊


一般領導層的辭職會以這種方式告訴大家,但公司是決定的,以這種方式減少大家胡亂猜測,你就直接提唄,怕啥啊,公司怎麼和其他人說這事就是公司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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