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約定的時間到期的話,可以不續租的。

遇到無賴房東故意違約找麻煩或失聯不退拒退押金的解決方案?三步教你拿回押金,且給黑房東一個深刻教訓!

1,舉報房東偷稅漏稅,打12366號碼!(全國通用!包括下面的市長熱線,大家放心打!)

2,看下他家有沒有違建,如果有可以舉報違建,要拆除的,打12345市長熱線!(同時我舉報了出租房未給每個房間配置消防器材,存在消防隱患,會要求房東配齊並且罰款的!)

這兩個可以用到的話,可直接跟房東攤牌看他肯不肯退,不肯就實施!

3、起訴!流程很簡單也不費事,費用50元差不多了,不需要律師!證據充足的情況下,穩贏的!

我的具體流程寫成文檔了,本來是分享給租客羣的,現在上傳到Y盤方便大家下載! (知乎貌似不能發鏈接,我只能把鏈接用中文字隔開,大家把鏈接中的中文字去掉就是地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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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經歷對大家要回押金有幫助~,也希望你用不到這些就能拿回押金~


法律乾貨,系統介紹房屋空置費用。

如租客不再租賃卻沒有提前通知,且房東沒有明顯過錯,以下情形下租客需承擔空置費用:

1.合同到期且註明無異議視為續約的;

2.合同到期且註明搬出需要提前通知的;

3.合同未到期且房東同意解約的。

具體金額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不少於1個月。基本法理是租客提出解約可能導致房東在一定時間內不能收取租金。

需要說明的是第3種情形下,如不滿足法定或約定解約條件,租客單方要求解約屬違約。此時房東擁有主動權,有權選擇不同意解約繼續履行合同,也可同意解約並要求房屋佔用費。


不合理不合理


問題有點奇怪哦。

12月的房租不是在11月就交了嗎?

即使租金後置,你說的這個問題在之前交房租時就會出現。

問題沒說清,還是,釣魚?


不用理會房東的話,一切按照合同來寫,而且你合同是按照每個月十號開始計算。也就是說你的到期實際上就是十一月份。

而且中介跟你寫合同是否有預留搬家的緩衝時間?

退組提前一個月或者半個月要告知房東,如果在告知的情況下房東不履行合同。可以去起訴房東。

作為房東也是一樣:在租客還有一個月到期的時候,提前告知租客是否續租?

租客如果不續租,那麼房東會在剩下的一個月內,有權利繼續放租。提前預約客戶

相反如果租客房屋租賃到期,不願意搬走,那麼合同自動生效。


不合理,按照合同來就行,交到12月10號即可


看看你第一期交了多少錢。反正覈算下來,交的錢=月份乘以月租金


當然不合理


合同呢?看解除房屋租賃是什麼約定。比如我的合同上寫的是提前30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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