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等多個項目,每個項目都有計算的標準,需要結合具體客觀情況計算;同時,輕微傷僅僅是傷情鑒定,不等於傷殘鑒定,如果進行傷殘鑒定後認定為構成傷殘,還要產生如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費用,仍需要結合具體客觀情況計算。所以從法律的角度,您的描述過於簡單,無法得出賠償費用是否合理的答案。


首先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就觸犯刑法的故意傷害罪,顯著輕微你構成犯罪。但故意傷害的行為發生肯定已經完全構成侵權,你應當對受害人進行侵權責任賠償,賠償額一般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執行,通常上講輕微傷賠償額不是很高,40萬顯失公平,但合理是建立在你與對方協商或者利弊權衡的結果。總之本案在民事範疇規範下可能不具有太高的合理性,如果涉及到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為了爭取受害人的諒解或者達成和解,且自己也具有支付能力的情況下,自然也是具有合理性。因此是否合理是根據你的侵權程度和是否觸犯刑法綜合評價的結果。


毆打他人輕微傷只是治安案件,並不是刑事案件,如果治安調解需要四十萬那確實是很多了,調解要你們雙方自願,意見達成一致,輕微傷40萬賠償費用不太合理。


對方要求賠償40萬元,應當提供賠償項目、計算標準,我方在覈算其標準之後,若認為雙方關於賠償數額的差距實在太大,可繼續協商,並告知對方哪些賠償項目及數額不能成立或過高,若對方不同意繼續協商,雙方可以法律程序解決爭議。


輕微傷40萬賠償太多了吧,輕微傷是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居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是損傷很輕的外傷,一般不會遺留的遺症與功能障礙,如果是糾紛引起的,只是一個治安案件,調解不好去法院起訴的話,賠不了多少錢的。


看你公職吧,有公職就賠錢吧。

這錢看你花在哪。你是願意給對方,還是願意安排給單位領導。輕微傷應該是行政處罰,解除合同是刑事處罰,所以,只要單位沒問題,你公職就沒問題。

合理協商,必要時找找律師,畢竟律師是專業的。


看你和你的子女以後打算不打算進國企,銀行,公務員,事業單位了。如果刑事訴訟有案底應該以後都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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