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再打辯論賽,但是這個怎麼都覺得是劣勢,想問一下該怎麼說和質詢


淘寶 京東 在歷史河流中 都只是曇花一現了 最多不過時間長一點兒罷了。

這世間 還有什麼東西是無法被取代的么!?

辯論成功!


下面幾個回答都沒審題啊

這是人家樓主辯論賽的題目

你們全在對方辯友立場

我覺得可以從沒有什麼東西不是曇花一現來說


1.淘寶最開始也是網紅品牌,平台做大,產業鏈上的人充分競爭後,優秀品牌成長為真正的優勢品牌留存,大部分品牌衰落……

2.公眾號最開始也是一堆個人品牌,伴隨著充分競爭,優秀公眾號越來越媒體組織化,個人賬號逐漸衰落

3.目前的網紅經濟也是剛開始,伴隨市場充分競爭,優秀紅人會被mcn組織藝人化,單打獨鬥的個人衰落下來,最終被市場改造為組織進行生存。這個層面上,目前的網紅經濟的確只是中間狀態,曇花一現哈哈


百度百科上寫的是:

網紅經濟是以年輕貌美的時尚達人為形象代表,以紅人的品味和眼光為主導,進行選款和視覺推廣,在社交媒體上聚集人氣,依託龐大的粉絲群體進行定向營銷,從而將粉絲轉化為購買力的一個過程。

曇花一現:指美好的事物出現的時間很短。

這個題目有點問題,題目問怎麼證明?但是根據題主題目說的,怎麼都覺得是「劣勢」。你到底是想問如何論證網紅經濟是一種曇花一現?還是想問曇花一現是我方薄弱點,如何迎擊?

姑且按如何迎擊這個薄弱點來回答吧。

要證明網紅經濟很短,對方可能會攻擊以下這些點:

1.以網紅為主體來推導,難以接受相關平台的監督而保證質量。

2.網紅產品相對於普通產品更加註重產品營銷,成本不一定有保障。

3.劣幣驅逐良幣,當粉絲數量夠多,網紅經濟影響整個經濟模式,廠商趨之若鶩。那麼整體就會顯得不健康,比如現在的演藝圈裡的粉絲經濟。

前兩點其實都好回應,第三點是一個極端情況,關鍵是這個極端情況確實出現了,所以不好回應。

1.只要是正常的產品,都是可以去相關部門的監督才能上架,至少,產品肯定是合法的,而且相對於普通產品,網紅產品還要接受平台上粉絲的監督。有質量問題,大概率會在社交媒體上被曝光。

2.營銷本身也是一種產品附加值。在現在信息化時代下,再香的酒也會害怕與時代脫節,而營銷除了讓廠商能夠抓緊民眾眼球,(當然從廠商角度出發,並不能說服觀眾和評委),還要強調網紅經濟的營銷不等同於電視上無意義的誇大宣傳。網紅要讓粉絲引起購買慾,營銷上也要以產品的主要賣點為宣傳,畢竟粉絲也不是完全的傻子。這也同時給普通民眾一個有效的借鑒意義。比如xx手機宣傳快充,現在國產千元機都標配18w快充吧。你能想到現在蘋果手機還是5v1a的涓涓細流?9102年了唉。

3.第三點是真的不好反駁,威力太大,給觀眾不好的印象,但是,第三點跑題了,而且正好證明了網紅經濟是不短的,並非曇花一現的。首先要安撫觀眾:確實娛樂圈的粉絲經濟很亂,但是一個行業一個主體經濟被一種經濟霸佔大部分市場的話是不健康的,無論它是不是粉絲經濟,如果娛樂圈被政治經濟所霸佔,那麼娛樂圈就完全是歌功頌德。你可以舉一下其他例子。強調一個行業不能被任何一種商業形式壟斷。如果對方的強調點是「劣幣驅逐良幣」。就指出對方有跑題,因為現在只是討論網紅經濟是不是一種比較短的經濟模式,而不是網紅經濟是不是比較差的商業模式。而且從你的說法,網紅經濟確實是可以做到長久的。


網紅經濟是一種曇花一現的商業模式?

如今是互聯網、移動網路的社會,大家的生活中都里不開網路,從手機端的應用普及,APP、小視頻等等體裁中,都需要網紅做為載體,而形成的消費橋樑,再形成一類職業。所以,網紅經濟這種商業模式,是順著商業經濟發展潮流產生的,不會是曇花一現的,或許會發展、持續的時間很長很長。。。


即使是曇花一現也要比普通人好幾十年的工資都高吧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