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裡,能力不光指美漫的超能力,泛指一切對個體集體起正相關的技能

權利不止指政治權利,泛指一切形式的非客觀等價的從其他個人或集體獲益的情況


本來就是權責一致呀!


此處不是權利,而是權力。


二者不矛盾,首先要有承擔責任的能力才能獲得承擔責任的權力!只不過剖析整個說辭,前者在說明一種事實,後者在註解一種現象!承擔責任的能力是必須的!而承擔責任的權力卻往往會柳暗花明!特別是當下!


這種話往往也就只應用於特定的場合特定的人物,沒有一棒子打死所有人的


你的說法呢,不符合中國特色的國情。


一直以來是權責對等,有能力沒代表其是個負責任的人,但想要得到某種權利,就得承擔相應的責任,沒有金鋼鑽不攬瓷器活


能力越大的普遍來說權力越大,但很多時候有能力的人不一定有權力,正所謂金子總會發光,有能力的人需要你承擔大責任的時候就是他準備接手大權力的時候。


謝邀

你說的事情是兩個本質:

權力是什麼:你只官場還是社會上權利,我這裡更傾向你說的是官場。

如果是官場,那麼他的權利是誰賦予的,底層是人民,人民賦予官場權利,反過來權利越大,也就代表可以影響的老百姓越多,這個責任必須承當,簡單講一失足千古恨,遭人民的唾罵。

能力是什麼:所有人有可以有能力,但是總有的人一個心思能影響成千上萬人。比如魯迅,比如馬雲。這類人有個特點,就是社會影響已經到達一定地步,但是他們一定要為人民服務嗎?是人民賦予他們能力?所以他們回饋社會是出於利益,屁股,以及心懷天下的信念等等。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 更適用社會上有能力的人

而權者必須為人民服務,也必須要有能力,權利的庸比貪還可怕。


瀉藥。兩者本來就沒有可比性,沒有說誰更重要,相互統一的那種,能力越大的人自然要對國家社會做出比常人更大的貢獻,活躍在政治權利上層的人也需要對人民給予更多的幫助以及對社會的責任感,當然還有社會羣體的權利,企業管理的權利等等。兩者不是不可兼得。不同人的觀點不一樣吧,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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