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非做到no1或是一家獨大就是壟斷,只有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幹擾正常的市場競爭才需要動用法律手段。


已經壟斷了


應該鼓勵競爭 而不是打擊


壟斷是不是需要打擊主要看它是不是利用壟斷地位獲取了超額的利潤。

壟斷本身無害,壟斷如果破壞了合適的社會資源、財富分配,那纔是有害的,纔是需要我們打擊的。

環衛公司壟斷了我們城市的環衛工作,不需要打擊,除非環衛公司說這個城市的環衛工作只能由我們處理,如果你們不交xxxx的錢,我就讓你們生活在垃圾堆裏,這種環衛公司才需要打擊。說實在的,如果能從法律層面排除異己,壟斷全國的環衛工作,做個首富輕輕鬆鬆,開個拉糞車也會有一羣博士來應聘。


(? ̄ ?  ̄?)

商業說白了跟國家是一樣的。

歷史只是簡單的重複。

一個國家存在歷史中,就算在中國幾千年的朝代裡面,最長的也就幾百年。

幾百年之後就自己瓦解。

簡單的物極必反原則。再大的攻擊就算他目前能壟斷,隨著時間也會自然瓦解。

當然你也可以理解,是因為信仰傳承出現了極大的問題。

因為同樣的組織,宗教瓦解是很少見的,為什麼因為他們注重的是思想信仰。的傳承與教育。保持著思想的高度一致性,而確保了行為。


在我看來 壟斷只是一個表現,它的表現在於一個團體獲得了在一定領域的巨大控制能力。

打擊並不能解決問題,合理的施加框架、限制權利、維持其所在生態的正向發展才是正道。

就國內大企業而言如果沒有限制其能力,不給大企業提出限制要求,那無疑就是在縱容資本的逐利性,資本是有無限的慾望的,當其可以無限強大的時候就會發展出排他性和無視人性的時候。當大企業成為破壞行業生態巨型惡龍,引導不合理的社會生活及價值觀,最終導致全民的福祉受到影響。

簡單參看壟斷巨頭控制下的韓國演藝圈及民生亂像,可知一二。

目前國內也是,當阿里巴巴,華為開始宣傳996、007的時候,是否想到了多少家庭可能導致的矛盾,社會問題,乃至未來幾十年,這樣家庭中長大的年輕人的心裡問題。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能力大了不承擔責任,這份責任的代價就只能由無辜的人摸摸承受了。


怎麼會自然形成~


從市場經濟基本原理上講任何形式的壟斷都不利於創新和成本優化效率提升。現實生活中許多壟斷又不能僅僅從市場角度考慮還要考慮民生和國家安全。所以,不是所有壟斷都是要打擊的。我們應站在發展角度來看自然形式壟斷這個課題。是否有利於社會發展進步,是否有利於人民生產生活,是否有利於生產力發展是我們判斷的依據。


絕大多數的壟斷都不是自然形成的。


應該限制壟斷。對當事人或當事企業來說,這種限制就是打擊。

壟斷對全市場並無好處,不利於充分競爭,不利於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不利於技術更新,阻礙社會發展。


壟斷,按程度分,或者看獨立性的缺失,由小到大,四種:

卡特爾、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

美國有部很著名的反壟斷法,叫《反托拉斯法》。

聽到過反卡特爾法,或者反辛迪加法麼?沒有吧。

注意到在哪種程度「反」了麼?第三種,托拉斯這裡,要打擊,肢解。

所以回到問題,應不應該?判斷依據是看程度。

中低程度的壟斷,有利於市場經濟的繁榮,加速生產力發展;然而一旦形成托拉斯,弊開始大於利,因為體量太懸殊,新生力量出一個並一個,不願意被並的,托拉斯有龐大的資源可供調動來懟死這家企業。新的企業幼苗生成不了,整個經濟活力就停滯了,所以必須要打擊托拉斯。

有沒有發覺一個事?沒有反康采恩的!而且很少提康采恩這個詞。

個人理解,到康采恩這種程度,已經龐大到可以左右國家總統選舉了。整個國家運作受康采恩控制,大到不能倒不說,自己反自己?還怎麼反呢?


關於是否要,是否能,打擊市場自然形成的壟斷是否可行並取得更高經濟成果。

這都取決於時代經濟文化取得的成果。關於這一點,人類經濟史上的壟斷經濟行為,在19世紀甚至更早就已經存在了;歷史上美國前總統老羅斯福及其經濟團隊,卻是人類經濟史第一個系統、高效並取得高經濟成果打擊經濟壟斷的。為啥老羅斯福打擊壟斷,那時的法國、英國、德國不打擊壟斷?這需要你去看看老羅斯福及其經濟團隊,他們在歷史上是如何符合時代恰當地定義經濟壟斷的。

宏觀經濟不用「應該和不應該」,它只叩問經濟文化知識成果和現實經濟實況,打擊壟斷是否可行。

在打擊市場裏合法地自然形成的經濟壟斷上,很多國家和民族在這一塊上都是比這葫蘆畫瓢,只有極少數國家可以原創性、高經濟效率、第一個創造性地打擊這種經濟壟斷。

有《反壟斷法》,依據《反壟斷法》打擊市場裏的經濟壟斷經濟行為,這容易得很,容易到幾個普通執法人員就能輕鬆、高經濟效率實現打擊壟斷。

打擊市場上合法地自然形成的經濟壟斷,這需要取得的恰合時代高價值經濟文化知識成果。只有依據取得的恰合時代高價值經濟文化知識成果,才能審視現實經濟文明狀態審視原有法典,幾乎是重書高水平經濟文明。

這就是,面對市場上合法地自然形成的經濟壟斷,打擊壟斷,當今世界不是所有國家和民族都有資格說「該不該的」。因為經濟文明,它的出處不是「該不該」。只有極少數國家和民族,它能發起高效率可行性打擊,市場上合法地自然形成的經濟壟斷,這裡只有可行性分析。


如果該企業是純粹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是應該進行限制的。

雖然按照純市場經濟的想法,存在即合理,不應該進行過多的人為幹預。但是從另一個民生的角度來看,壟斷帶來的必然結果就是漲價,增加利潤;慢慢的又會形成「以次充好」「缺斤少兩」等等不良的後果,總之一切目的都是為了降成本增利潤。

除此之外,一家的壟斷必然會導致全行業的僵化,中小企業沒有市場,沒有存活空間,整個行業一潭死水,沒有活力,也會慢慢走向消亡。


看國家需要。現在市場既有長期壟斷的行業,也有逐漸嘗試放開的


壟斷是市場不完全競爭的產物,既然是競爭要麼是改變自己要麼是改變對手,所以就沒有自然形成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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