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籃過後球已經完全出去了防守人打到進攻人胳膊或者手為啥吹犯規 球都投出去了 都不影響球進不進了 那為啥要吹犯規 理由是啥 現在聯盟鼓勵進攻?以前有這規則麼


這個規則就是故意弄得模糊的,所謂follow through根本是個虛無縹緲的事兒來的,給裁判一個餘地在場上去憑經驗認定有沒有幹擾到投籃

如果你定死了,可鑽的空子很多:

如果打手定死了不犯規,防守球員肯定會大力往死裏打

如果打手定死了犯規,進攻球員各種身體前傾強投,防守隊員不敢動

如果寫的非常詳細「球未離手犯規,離手不犯規」,稍有爭議,你就要視頻回放確認到底出沒出手

怎麼弄比賽都沒法看


在 NBA Video Rulebook 裏找到的例子

https://videorulebook.nba.com/archive/not-a-defensive-foul-defensive-player-makes-incidental-contact-to-shooters-hand-after-release-2/?

videorulebook.nba.com

這是一個防守球員在進攻球員出手後意外接觸到進攻球員的例子,沒有判犯規。

因為只要是沒有敵意或過分地物理物理接觸,不小心地手碰手是不會吹的。

但是接下來這個類似的例子卻判了犯規

Defensive Foul, defensive player makes illegal contact to shooter』s wrist after release?

videorulebook.nba.com

原因是,在射手出手後的跟隨動作(follow

-thru)中,防守者接觸到了射手的手臂,並打亂了射手的跟隨動作。我們可以看到,這個例子裏,考辛斯剛一出手,然後整個手臂就被打得往後歪了,出手後的跟隨動作完全不自然,因此防守球員被判犯規。

簡單總結下:

出手後手碰手的接觸,只要看不出是故意的,不會吹。

出手後被打到手腕或者是手臂,往往會影響跟隨動作,所以會吹。

最後留一道思考題。

韋大爺犯規了嗎?(無聲)

不是哦,投籃動作並未結束。打手時候,明顯侵犯對方圓柱體。還有哦按你說,出手了就可以打手。那我這種比較投機取巧的人,我每次都要打他的手,而且是那種你又疼,但是又不至於跌倒的力量。我積極防守用點力很正常吧?

1、 用手和(或)手臂接觸對方隊員 ,用手觸及對方隊員,本身未必是犯規。 裁判員應判定引起接觸的隊員是否已經獲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隊員引起的接觸在任何方面限制對方隊員的移動自由,這樣的接觸是犯規。2、當防守隊員處於防守位置,並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身上並保持接觸以阻礙他行進,就發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3、反覆地觸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對方隊員是犯規,因為這可導致粗暴的比賽。4、在投籃過程中,當球出手後防守隊員打手,有身體接觸,則視為打手犯規,因為此時進攻和防守的兩方角色未改變。


打你10次,你手都斷了。拿啥傢伙投籃


因為從開始做投籃動作到落地都是投籃過程,跳起出手後,還沒有落地,也是屬於在投籃過程中,所以被侵犯仍屬於投籃犯規


在FIBA規則裏,首先,籃球規則裡面一條裡面專門描述了,什麼是投籃動作開始,什麼是投籃動作結束,開始於做連續投籃動作,根據裁判判斷,他已經開始向對方的球籃投,拍,扣,開始分嘗試時, 結束於球離手如果跳起投籃,它必須雙腳落地。這個是重點必須雙腳落地。

中間還解釋什麼叫連續投籃動作,開始於一般是開始有向上動作,或者開始在手中停留,結束於球離手,或者做了一個全新的投籃動作。手中停留是三步上籃時,只要犯規時候已經收球就算打手,原地投籃時候必須有向上動作時纔算,已經犯規才開始做動作不算。

NBA規則應該跟這個相似。

你說的如果結束投籃了落地了,再觸碰到手,接觸不明顯,這種跟隨動作不犯規,除非接觸特別用力,造成投籃人身體失去平衡,可以吹非法用手等犯規。


他們認為是投籃的連貫動作。

我們那個年代打籃球不是這樣的


因為你沒看過規則,所以自己思維裏捏造了規則。

比如跳起的球員投籃球離手,但腳沒落回地面,此時打中手臂,也是犯規,除非是無妨礙附帶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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