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空地那麼多,為什麼農民寧可被地主剝削,也不去開墾荒地?
在影視劇中以及史書中,我們都能看到古代窮人深受地主壓迫的不幸和貧苦。他們常常會被剝削,付出和收入根本不成正比。
其實古代人少地多,「開荒」似乎不難,只要把荒地侍弄好,自給自足應該不在話下。
況且封建社會中歷朝歷代都是「重農抑商」,農民階層僅次於士大夫,政策上也是鼓勵農民開墾荒地,免稅還有獎勵。
那為什麼這些窮人不去找片荒地開墾,做個手裡有糧的自耕農,過上「你耕田來我織布」的田園生活,卻偏偏要去給地主家打工呢?
我這個農民來告訴你開荒有多難。
那是一項需要全家總動員,耗費時間以年來計算,甚至能賠上性命的超級工程。
村裡有個朋友的祖輩,大概清末民初逃荒來到本地落腳,他們家一直口口相傳著一段「祖輩血淚紮根史」,等於家史,大概意思是,當年他的祖輩一路討飯來到我們這兒,從給地主當佃戶、扛長工開始,父子倆用了三十年才開出一片荒地。
三十年開了多少畝?
——17畝。
付出的代價是老漢不到五十,咳血而死。
我們這兒本來多山,人多地少,但凡平整一點的,離水源一里之內,犄角旮旯,溝溝坎坎幾乎都被人佔了,多一分地子孫就多一口飯吃。
所以過去講究「以地看人」,只要你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哪怕只有半畝,別人也會平等待你,因為你掌握了那個時代最重要的生產資料。
可你要連半分地都沒有,屬於流民,盲流子,別人都懶得搭理你,因為跟你打交道沒意義,沒準哪天你們全家就餓死了。
過去的農民對地的重視到了什麼程度?
舉個例子,本地靠近中俄萬里茶道,為做買賣方便,常有外地商人「寄籍」本地,就是把戶籍臨時掛在村裡,曾經有一戶茶商在村裡住了幾十年,兒子孫子都在這兒出生,到孫子娶妻生子那會兒,老茶商都沒能在村裡買下哪怕一畝地。
幾十年就沒人賣地?
肯定有,但輪不到他。
過去賣房子講究先問四鄰,鄰居都不要才能賣其他人,而買房人的人品和名聲也要得到四鄰認可,這筆買賣才算能成。
如果他人品和名聲不好,四鄰有權聯合起來告到縣衙,攪黃了你這筆買賣。
原因很簡單,你賣了房子,拍拍屁股走了,他們還得跟惡鄰打一輩子交道呢!誰不想有個好鄰居?
賣地也一樣有規矩,先問親族,再問本家(宗族),再問地鄰,一塊地只有親戚不要,本家不要,你那塊地挨著的張三李四也不要,外地老茶商這個「偽同村」才有一線機會。
所以他有錢也沒用,很多穿越小說,主角回到古代,大把銀子撒出去,幾十畝幾百畝的買,基本不靠譜。
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絕不是一句形容,那是祖祖孫孫的飯碗。
不像現在,去年本地大旱,收的玉米棒子還沒小孩拳頭大,要放過去,全村早就慌了,早早準備扶老攜幼出門逃荒去了,賣兒賣女賣老婆,餓殍遍地人吃人,各種慘劇輪番上演,跟《1942》演的一模一樣。
結果好嘛,人人無動於衷,除了七八十的老人嘆口氣抱怨幾句,其他人該打麻將打麻將,該點外賣點外賣,屁事沒有,哪怕上地里一看,顆粒無收,也只是呵呵一笑,拍拍屁股喝酒去了。
真是兩個時代。
朋友的祖輩兩代人三十年才開了十七畝地——有了屬於自己的地,才不被視為外姓人欺負,正式算為本地人,不然子孫連老婆都娶不上。
你家連地都沒有,就算嫁過去一天三頓喝玉米糊糊,喝的都是別人家種出來的糧食,這跟嫁給要飯的有啥區別?
一旦遇上個風災旱災,糧食減產,作為親戚,幫你不幫,救你不救?
怎麼幫怎麼救?
地主家都沒餘糧,普通人家更別提,與其到時候左右為難,陷入道德困境,不如一開始就不跟你家打交道,多省事。
土地,就是外來人納的投名狀。
遇上災害年景,你無牽無掛,帶著老婆孩子撒丫子跑了,跟你建立人際關係的意義何在?浪費感情。
有土地拴著你,你才能跟我們一起同甘苦共患難,才能得到認可。
這種微妙的心理習慣現在也有,你在城裡上班,是租房還是買房,本地同事跟你相處時的態度截然不同。
你要一直租房,同事們跟你客客氣氣,公事公辦,下了班基本上不跟你有生活往來。
也許有一天你就退了房,辭了職,回了老家或浪到別的地方去了,跟你處的再好又有什麼用?
買了房就不一樣了,至少證明你願意紮根本地,結婚成家生兒育女,同事們才願意跟你深入交往,主動邀請你上門做客,也願意來你家,兩家人經常湊一起吃個飯,或一起開車出去玩一趟,一來二去,從同事變成朋友,從單純的工作交往變成更緊密的家庭之間的生活交往。
有房沒房,和古代有地沒地,本質上大概一個意思。
一直租房住,你永遠是一個現代流民。
當然,如果你不打算成家立業,不考慮子女入托上學及未來養老這些東西,你大可以一直流民,反正現在條件好,總歸餓不死。
但古代就不一樣,無地流民等同賤民,境遇非常慘,從國家層面遭到體制性歧視,被本地人集體鄙視和抵制,動輒羞辱驅趕。
現代流民找工作多簡單,只看你的教育背景和能力,不會審查你的身份,養活自己很簡單。
而古代流民,連找個活計想吃飽肚子都需要找個當地人為你提供信用擔保,可誰會大發善心替你這個來路不明的外鄉人背書?
怎麼辦,要麼當賊,要麼做匪,要麼餓死。
北京至今有些崗位仍舊只要北京當地人,或需要一個北京人為你擔保,就是古代這種對待流民思維的遺留。
朋友的祖輩逃荒路上撿了個老婆,來了先扛長工,睡的是地主家的羊圈,不是地主糟蹋人,羊圈是口老窯洞,沒門破窗,把羊趕到別的窯洞,他們夫妻倆還得安門糊窗燒炕取暖,倒不如直接跟羊群一起擠著睡,賊暖和。
人安定下來,填飽肚子後琢磨的第一件事肯定是想辦法弄塊自己的地,這是農民的本能,家鄉回不去了,只能在這兒紮根。
夫妻倆從攢錢攢糧食開始,到買下這口老窯洞和村後一個沒水源的丘陵小土包就花了十幾年。
先別管這個小土包有沒有主,只要你這個外地人想佔據,就算是無主之地,也會很快變的有主,這本就是熟人社會的潛規則。
而他們夫妻從買下小土包開始,又攢糧食又攢錢,籌備了好幾年,做足了準備才走出了正式開荒的第一步。
也就是說,老漢四十歲的時候才正兒八經帶著兒子去開荒,幹了十年就活活累死了。
開荒也講究季節,春種夏管秋收,正是地里最忙的時候,肯定抽不開身,即便有空,零零碎碎去開也沒意義,草木正盛,灌木正硬,今天開了半分地,一場雨水,一夜之間,野草又鋪天蓋地長出來了,白費功夫。
再說狼蟲虎豹威脅安全,據老人說,上世紀五十年代我們這兒,到了半夜,經常有後山的狼進村轉悠,偶爾叼個羊什麼的。
除了這些,春夏之際的蛇鼠螞蟻和毒蟲毒蚊也煩不勝煩,不幸被叮咬幾口,染了毒害了病,輕者費錢,重者喪命。
唯有秋後十月到開春這段時間,農閑了,地里活忙完了,蛇蟲鼠蟻銷聲匿跡,荒草枯了,灌木幹了,能砍能伐,收拾起來利索不費事,大把的時間能用來專心干這件事。
可時間有了,還有個最大的問題——糧食。
什麼是窮人?
——家無隔夜之糧。
你半夜餓了想吃包速食麵,起來掀開米缸蓋一看,老耗子抹著眼淚走了。
這四五個月光開荒,沒法出去掙吃喝,全家餓死怎麼辦?
必須要先攢夠全家三口人半年消耗的糧食。
也就是說,窮人開荒既要考慮季節,也要考慮家裡糧食的存量,有多少糧食就能幹多少活,一旦斷頓,這事就得停。
全家人起早貪黑去給地主,給別人家扛活兒,先把一天的吃喝掙回來,然後勒緊褲腰帶,省吃儉用攢了三年才攢夠了一缸「開荒糧」,滿滿一缸高粱米。
家裡有糧,這時候可以正式開荒了。
很多人覺得秋冬季開荒很省事,起碼除草簡單,點把火一燒,燒荒嘛!
不可能。
水火無常,小風一刮,火苗子漫空飛舞,引發了山火怎麼辦?
古代秸稈寶貴,一部分用來喂牲口,一部分作為賦稅的一種上繳朝廷,朝廷統一收集起來,再分發給軍隊喂牲口,《水滸傳》里風雪山神廟那章,陸謙就是一把火把軍隊的草料場燒了,企圖燒死林沖,結果被反殺。
而老百姓的日常做飯和冬天取暖全靠婦女上山撿乾柴,燒光一座山基本等同於絕了整個村子幾百人的活路。
所以,還是要老老實實,撅著屁股一撅頭一撅頭往下刨,效率可想而知。
秋天好說,土層鬆軟,一入冬,上了凍就完了,土層凍的梆硬,一撅頭下去只有一道白印兒,震的手生疼,咬牙也得繼續干,換上鎬頭硬鑿。
遇上灌木老樹根,又得鋸又得砸,還要刨根。
全家三口齊上陣,忙活一秋冬,人累個半死,最多開出一畝地。
光開出來還不行,小土包嘛,地勢不平整,夏天一下雨,暴雨洪水帶著高處的土壤往低處泛濫沖刷,把莊稼沖個七零八落,僥倖沒死的也活不長,旱的旱死,澇的澇死。
還要平整土地,把高處的土挖出來,挑著擔子一擔一擔挑到低洼處填平,並壘出田埂......
農村什麼活最累?
——挖土方。
再精壯的漢子也要脫幾層皮。
回家起茅廁,挑著百十斤糞肥一擔一擔,走一公里往地里擔.......
開了春,花錢租牛深耕一遍,全家上陣用撅頭細細把地再翻一遍,大塊土壤打碎,草根除凈........
把晾曬一冬的雜草灌木枯葉燒成草木灰,增加土壤的肥氣和養分.......
再人力來回耙幾遍,耙的平平整整........
最重要的在地四周紮上籬笆,小山包丘陵嘛,全開出來有十七畝,剛開的一畝才佔多大比例,四周全是荒草灌木,等於小動物的天堂,不管你種什麼都不夠它們禍禍。
老兩口乾脆在地頭搭起茅草棚,日夜守著。
別看上述過程我三兩句說的簡單,那會兒沒有農業機械,用不起牛馬,沒有小推車,全靠人力,愚公移山一樣一點一點啃,他們相當於把小山包的山頂部分削平,硬生生啃出一畝地來。
地是有了,種啥?
四周沒有水源,只能種點耐旱的玉米或穀子,穀子的產量自古以來就不高,熟地一畝收兩三百斤到頭了,那會兒是清末,玉米的產量也很感人。
我曾經在一篇論文上看到,國民政府1938年的統計數據,山西全省的玉米畝產量平均87公斤,一開始我都以為看花眼了,仔細想想也釋然,現在有基因層面改造的優質良種,有各種化肥,才有畝產上千公斤。
畝產87公斤什麼概念?
春天播種,人工點播光種子就要五六斤,因為種子質量沒法保證,所以一個窩裡要點兩三粒種子,確保出苗率。
一家人在地里忙活一年,秋後收穫80多公斤,基本就是兩口袋,一口大缸的三分之一都裝不滿。
窮人吃不起肉,油水缺乏,蛋白質和脂肪補充不足,加上天天出苦力,胃口奇大,一頓需要吃七八個玉米面窩頭(兩斤多)才能吃飽,也就是說,這一畝的產量,就算全家頓頓喝糊糊也只夠兩三個月消耗。
別忘了87公斤是民國的數據,清末產量更低,又是生地,估計春天播下幾斤種子,到了秋後可能顆粒無收,唯一的收穫是一堆秸稈,褲衩子都賠光了。
所以開荒第一年,只能先種點豆子,不指望產量,能肥肥地就行。
等於這一畝地開出來,想要見到真正的糧食,得等到第二年甚至第三年。
但不管怎麼說,對農民來說,有自己的一畝地在手,全家就看到了未來的希望。
對佃戶來說意義更大,這意味著階級升遷,從此不再是無地流民,而是自耕農,算是良家子,士農工商四民一份子,正式受朝廷律法保護。
意味著一家人真正在這兒紮下了根。
事實也的確如此,自從這一畝地開出來,雖然僅僅才一畝,但全村人依舊絡繹不絕前來參觀,當家的男人們見了他們一家人,也開始客客氣氣拱手作揖,算是正式認可了他們在村裡的地位,成為了自己人。
有這一畝打底,村裡才正式跟他們交往起來,誰家有婚喪嫁娶,也會跑來告訴一聲,日常閑著沒事,別人也願意登門做客,聊聊天說說話。
他們家遇到什麼事求人幫忙,別人也願意出手援助。
農民的思維最簡單,既認可的是你那塊地,也認可的是你開荒那份決心、勇氣、吃苦肯干。你只有擁有了這些,才被他們正式視為本地一份子,給予接納,就像前面說的在城裡買房一樣,古今一理。
這一畝地最大的好處是有媒婆開始願意登門,給他們家的孩子保媒拉縴,介紹老婆。只有在本地結婚成家,生兒育女,這家人紮下的根才算萌發,開始延展根系。
農村女人不怕嫁過來吃苦,怕的是想吃苦也找不到地方。
兩代人,三十年,十七畝地,累死一個人,這就是開荒。
他們家的事兒遠不至此,地有了,但窯洞才一口,老兩口搬到地頭去住,目的也是把窯洞騰出來給孩子成家用。
到他們家第三代,才有餘力和錢財在旁邊又開了一口新窯,第四代接著又開了一口,足足用了五代人,才從一無所有變成擁有了十七畝地和三口窯洞的普通人家。
小農經濟自產自銷,光有這些還不夠,家裡還需要有一口井,有一盤磨,有一頭牲口,一輛獨輪車,要種點棉花和麻,要紡線織衣,要納底做鞋,養一窩雞,養幾隻羊,一個正經人家才算圓滿。
而這些東西都需要一代又一代人去付出和努力,點點滴滴的積攢。
雖然這個例子有點極端,純粹是個一無所有的赤貧佃戶所要付出的代價,可就換成普通農民又怎樣?
富戶中戶肯定不去開荒,只有那些活不下去的窮苦人家沒辦法才走這條路,其難度也未必小到哪兒去。
流民佃戶實在走投無路才去玩命和拚命,普通人保命第一,活著第一,官府壓榨就壓榨吧,地主剝削就剝削吧,大戶欺負就欺負吧,忍一忍讓一讓低低頭就好了,好死不如賴活著,總比咳血而死強。
真是哭笑不得,怎麼一提開荒,好多人第一反應就是怕被地主巧取豪奪?
這就像一個沒工作的窮光蛋,害怕自己有一天發財了會被人搶劫一樣。
這是什麼神經病?
迫害妄想症。
好像三天就能開個荒,五天就能變成良田,第七天就會被人搶走。
天下事要這麼簡單就好了。
一個職業農民為什麼想去開荒?
——因為他祖輩相傳的地沒了。
好好的地怎麼沒的?
1、家鄉遭遇天災人禍,他外出逃荒謀生,淪為流民,被迫開荒。
2、因病或其他原因返貧,被迫賣地——這種情況,他只會一門心思想著怎麼掙點錢再去把熟地買回來,而不是去開荒,做熟不做生嘛!哪怕去給地主當佃戶,總比開荒送死強。
3、被人搶走了,惹不起,只能選擇九死一生的開荒。
開荒開荒,什麼是荒——蠻荒野外,山林沼澤,鹽鹼荒灘,鳥不拉屎,人煙罕至,又沒有順豐,買根針都得兩條腿跑十幾里地。
這種鬼地方開出的幾畝地,花那麼大代價搶來有個鳥用?
現代社會的權貴階層經常豪取搶奪,巧立名目,瞞天過海,竊取國有或民有資產——他們搶的統統是優質資產,那些不良資產垃圾資產,白送他們要嗎?
可別鬧了。
地主騎著騾子帶著家丁打手,巴巴的跑十幾二十里,呼哧帶喘,跑到野外山林,就為了搶幾畝地?
都不夠騾子跑幾十里地那點油錢。
家丁打手不用管飯啊?
沒酒沒肉,你扔他們一筐窩窩頭,他們願意嗎?
別以為農民就好欺負,常年干農活,膀大腰圓,一身腱子肉,力氣有的是。
他都被逼到野外開荒去了,跟天斗,跟地斗,跟野獸斗,彎弓搭箭設陷阱,沒事就打個野味,射個鳥獸,逼急了半夜蒙面出去劫個道,還在乎道德王法?
地主豪強又不是不出門了,只要出了門,他往箭頭上弄點屎尿,遠遠一箭射過來就行,掉頭就跑,古代又沒有攝像頭和天網,你打110也沒用啊!
就算大內御醫來了,地主該死也得死。
他都走投無路了,地主還苦苦相逼,兔子急了還咬人,膽大心狠的未必就不敢別著一把斧頭半夜翻牆而入把地主全家殺個乾乾淨淨,拼個同歸於盡。
慫一點的,趁著夜黑風高,放一把火也好使啊!
草料堆、牲口棚、木門木窗,著起來就火燒連營。
好,就算地主豪強住的是青磚瓦房高牆大院,別人進不去,但可以去你家的地里禍禍啊,等到秋後糧食熟透了,準備開鐮收割的時候,他半夜跑過去放把火就行,一夜之間能把幾百畝糧食燒成白地,地主豪強再牛逼也得活活哭死。
關鍵的關鍵——地主豪強付出代價是要謀求更大的利益,算的是投資回報率,上等的良田水田,最好連綿成片的,那才是值得下手的優質資產,投資回報率更高,值得冒險算計,心狠手辣干一票。
野外的幾畝薄田他費盡心思弄回來幹嗎用?
腦子抽抽了?
開一畝地千難萬難,但要讓它荒廢可就太簡單了,從來破壞容易建設難。
地主就算派個佃戶來,也得佃戶敢來才行,當佃戶是要安穩吃飯的,又不是玩命。就算佃戶敢來,原主三天兩頭一騷擾一嚇唬,好好一塊地荒上三年就算廢了。
地主他圖什麼?
本質上,開荒等同創業,給地主扛活兒等同上班。
創業的多,還是上班的多?
現代佃戶就算被壓榨到996甚至997,下了班破口大罵,早晨一睜眼,還不是屁顛屁顛去了?
有人開了個買賣,日進斗金,錢掙的人人眼紅,地方權貴和豪強才會惦記上,耍盡手段巧取豪奪。
你這買賣一年辛辛苦苦才賺了個吃喝,他惦記你這點玩意幹嘛?
【補充幾個開荒細節】
這個回答得到大家喜歡,我非常開心,現在太浮躁了,很多人的心沒有根,對身邊擁有的一切都習以為常,乃至理所應當,似乎中國一開始就是這樣的。
1、打赤腳。
我小時候(八十年代),爺爺經常帶著我下地幹活。
老爺子到了地頭第一件事就是,坐在田埂上脫了鞋和襪子,襪子塞進鞋裡,再扯一把野草把兩隻鞋簡單繞一下,把草頭塞進兩個鞋底的夾縫裡,隨手把鞋掛在灌木上,然後他光著腳下地幹活。
他在前面幹活,我在地里玩。
小時候不懂,等大一點,暑假也跟著下地幹活,慢慢就明白了。
——農民傳統習慣的遺留。
過去農民基本上不買鞋,腳踩在馬糞紙上畫個樣子出來,照著樣子剪下十幾塊老粗布,用白面熬點漿糊,一層粗布一層漿糊粘起來,晒乾後,一個厚厚的硬鞋底就成了。
再用大錐子扎透,縫上細細的麻繩,把鞋底牢牢縫合在一起,這就是納鞋底,再上了鞋面,一雙鞋就有了。
這是家裡婦女要乾的活,全家人的衣服和鞋基本不會出去買。
(南方氣溫高,可以常年穿草鞋,北方不行,零下幾度就可能凍掉腳趾頭。關於草鞋我了解不多,大家可以在評論區補充點草鞋的知識點)
男人累,女人也不輕鬆,所以一個人基本上一年只有兩三雙新鞋穿,很多描述過去時代的電視劇里,母親晚上就著油燈那一點微弱的光亮納鞋底(城裡窮人也是如此),很真實,白天趁著明亮要干其他更重要的活,納鞋底這種事一般晚上才幹,多少有點亮就行。
而那時候也沒有鬆緊帶這種裡面有橡膠的東西,這就導致自己做的鞋,一開始特別緊,非常合腳,但穿著穿著就松垮了,舒服是舒服,可農民一下地,土壤鬆軟,走兩步,鞋裡就灌進很多土。
幹活嘛,腳底大量汗水分泌,和土混在一起,腳底板一走一踩,很快鞋裡就一層泥。
回到家,這雙鞋你刷不刷?
不刷吧,看著噁心,穿著難受;刷吧,天天下地幹活,難道天天刷?
用刷子刷三五次,基本就能把一層粗布刷爛,一個月下來鞋底就報廢了。
所以過去的農民只要下地幹活,必定是打赤腳,甚至於出門走親戚,去趕集,一般都是光著腳走十幾里地,到了集上或親戚家,才扒拉扒拉腳底的土換上鞋,回去的時候也是打赤腳。
時間久了,腳底板生了一層厚厚的老繭。
我小時候就經常見爺爺拿著剪刀給自己修腳底的厚繭子,老爺子說牲口的蹄子需要經常修,人的腳也是,人跟牲口一個道理。
除了節省之外,還有個重要原因——彼時生產力不發達,一般的村路、鄉路上最多有個石子硌腳,沒有廢棄的釘子、碎鐵皮、碎玻璃碴這些容易對腳底造成傷害的工業垃圾。
即便踩上一根干硬的荊刺,有老繭做緩衝,傷害也有限,有時候連血都不流,拔下來扔了就行。
抗日戰爭時期,很多農民參軍入伍打鬼子,部隊發下新鞋,很多人捨不得穿,但上面嚴令必須穿,不止是因為行動方便,更重要的是,戰場上隨處都有碎鐵絲、碎彈片和鋒利的碎炮彈皮,一旦扎破腳底,傷口太深,難以清理,引發破傷風,造成不必要的非戰鬥減員。
這一點甚至體現在79年的對越自衛反擊戰,因為後勤軍需送到前線的一批硬膠鞋不合格,導致很多前線戰士腳底嚴重受傷,被鐵絲扎穿,被彈片扎破,被碎炮彈片劃破,各種感染和致殘,上面狠狠處置了一批後勤蛀蟲才把風波平息下來。
什麼時候窮苦農民出門習慣穿鞋了呢?
至少我爺爺是時代變好之後,村路上多了不少廢棄的圖釘、釘子、碎鐵皮、碎玻璃碴,他才改了這個習慣,但下地幹活依然習慣赤腳,到後來甚至連田地里也有了這些東西,老爺子才徹底糾正過來。
也就是說,清末那家人去開荒,必定是打著赤腳或穿草鞋,至少秋天是如此。
建國後,為什麼把鄉村郎中和醫生稱為「赤腳醫生」,這不是形容,是真實反映。
2、怎麼開荒一片地?
以清末那家人為例:
一家人到野外開荒,並不是所有人都掄著撅頭咔咔往下刨就行——要先清理地面的雜草、灌木,把地面清理乾淨,因為一撅頭下去,容易被蓬蓬鬆鬆的灌木攔住力氣,一下刨空,就算刨進去,再往上提的時候也容易被乾枯的藤蔓纏住撅頭,又麻煩又費力。
所以,老父親率先用撅頭——鏟浮草。
輕輕一撅頭下去,貼著地面,將雜草、藤蔓、灌木的莖幹鏟斷,撅頭一划拉,把它們攏到一起,暫時堆到旁邊,這樣清理出一片看上去視覺清爽的地面。
碰上多年的老灌木,枝幹粗硬,還得上砍柴刀劈砍。
這一步等同燒荒,先把地表的雜草灌木等障礙物除去。
而兒子的任務就是刨地,不要以為刨地就簡單,光出力氣就行。
現在你扛著一柄撅頭去野外開荒,一撅頭下去,你會發現地面之下無數雜草、灌木、藤蔓發達的根系密密麻麻糾纏在一起,一撅頭的深度根本不足以斬斷它們的根系,通常需要在同一個地方再刨兩下、三下,刨的更深一點才行。
得斬草除根,不然明年春風吹又生。
這其實就是荒地和田地的最大區別。
田地經常除草管理,一撅頭下去,土壤下面乾乾淨淨,雜草根系很少,只需要不緊不慢,刨一下往前走一步,慢慢往前刨就行。
下面有個評論很有意思,他記得小時候父母去開荒,十畝山地感覺沒花多少時間,他去撿柴根,撿回來燒火做飯,足足燒了十幾年才燒完。
這幾乎等於,開一畝荒地,刨出來的柴根夠做一千多頓飯,那是多大一堆?什麼樣的量級?
聽上去不可思議,但卻是真的。
有興趣的可以去野外試驗一下。
父親負責斬草,兒子負責除根,母親幹嘛?
一般是拿著耙子跟在兒子後面,把他刨出來的草根耙到一起,攏到旁邊晒乾,等開春後燒成草木灰。
也就是說,開荒這種事的完美搭配最好是三個人,各負其責,形成一個小小的流水作業,才能將有限的人力全部發揮出來,以最小的成本獲取最大的利益。
3、哪些荒地適合開?
對小門寡戶來說,山地優於窪地。
A、難度不一樣:山地多灌木,窪地多林木。
一顆拳頭粗細的小樹,地下根系往往兩三米,一撅頭下去,土壤水分高,緊緊吸住撅頭,拔出來都費勁,還怎麼挖?
碰上參天大樹更不用提,伐樹就是一大難題,樹榦伐倒了,樹根怎麼挖?
越往下挖,水分越多,一兩米下去基本就是稀泥。
而且窪地通常石頭多,增加清理難度。
泥水之下,你也不知究竟藏著什麼,可能有堅硬的樹茬、水生動物的遺蛻和尖銳白骨、邊緣鋒利的石頭、蚌殼,螺尖,踩下去一聲慘叫,腳廢了。
B、風險高。
付出慘重代價把窪地開闢出來,辛苦經營幾年絕對是上好的良田。
豬皮不會有人眼饞,但一塊肥肉就難說,這就很容易引來地方豪強的覬覦和惡意,沒準一個小花招就能害得你家破人亡,白白為他人作嫁衣。
所以,勢單力薄的小門小戶,能開山地,不開窪地。
山地開出來最多算薄田下田,但再薄也是田,只要勤快,老天開眼,風調雨順,薄田也能勉強養活一家,也不會被人日夜惦記。
對窮人來說,盡量避免各種潛在的風險,安穩度日才是最高生活哲學。
4、工具。
這點還蠻好,我們這兒煤多礦多,大明建立初期,全國設置十三個鐵冶所,我們這兒就有兩個。
物以稀為貴,多了就不值錢了。
所以,我們這兒在明清時期,大概是全國人均擁有鐵器最多的地方。
至於其他地方估計就難了,開荒之前就需要幾年的辛苦來攢錢購買各種鐵制農具。
5、能量補充。
以前看書,經常有疑惑,過去的農民怎麼動不動就咳血而死,或活活累死?
現在明白了——吃不上喝不上。
長期的大體力勞動,沒有雞鴨魚肉,沒有油脂和蛋白質補充,只有一缸高粱米和鹹菜。
高粱米消化乾淨,沒有其他來源的營養補充,只能消耗人本身的生命力。
生命之火全靠那碗燈油熬著,天天消耗一點,積少成多,等熬光了,生命自然而然就走到了盡頭。
古代人均壽命低,很大部分有這個原因。
6、沒有能力開荒的流民或失地農民去哪兒了?
既然開荒這麼難,要有本地人收留,要勒緊褲腰帶積攢原始資本,這個過程不僅充滿艱辛,而且往往積攢的時間長達幾年十幾年,等積攢夠了正式開荒也幾乎十死九生。
肯定不會所有流民都願意去干,肯開荒紮根本地的始終是一小撮人。
那其他占多數的流民去哪兒了?
其實只要看看現在每天湧進大城市謀生的那些人,看他們的具體去處就明白了。
古今一理嘛!
絕大部分進了工廠做工,放到過去,就是大部分流民被地主、豪強、富戶以購買或僱傭的方式,成了奴僕和佃戶。
其中極少部分心智堅韌的人,攢點原始資本,或開荒或做個小買賣,類似於工廠打工仔攢點積蓄,自己辛苦創業,白手起家,最終在城裡站穩腳跟,買了車和房的成功人士。
一少部分流民,身無一技之長或吃喝懶殘,要麼繼續流竄,凍餓而死,要麼為匪做賊,橫死山林。
具體到我們這兒,煤多礦多,那些走投無路的流民還有最後一條出路——下窯挖煤。
開荒和挖煤都是苦逼行當,一個艱苦創業,一個干一天活就能吃飽一天,進城的人,擺攤創業的多,還是進廠打工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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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開荒和被剝削壓根就不矛盾。
如果開荒就意味著自由,那麼在15到18世紀,全世界最自由的大陸應該是美洲,全歐洲最自由的國家應該是俄國。
然而,這兩個地方一個以奴隸制著稱,另一個以農奴制聞名。
這揭示出一個簡單的事實:開荒有可能為農民帶來自由,也有可能帶來更多的奴役。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
新土地的開墾總是會導致階層力量的變動,但這種變動並不一定對農民有利。農民在開墾新土地的過程中,需要面對的兩個問題是「對抗自然環境」和「保障社會安全」,這兩件事讓他們不得不依賴統治階層。而這種依賴的程度,最終決定了他們獲得自由或者奴役的多少。
所謂自然環境,就是沼澤、森林、山川、野獸、疫病。嚴酷的自然環境(特別是對水利工程的需求)會直接否決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規模開墾,要求領主甚至是國家的大規模介入。
所謂社會安全,包括保障產權和防範暴力兩個方面。如果土地所有權難以獲得承認,或者面臨盜匪或異族劫掠的風險,也會導致農民對地主更多的依附。
然而,容易開墾、產權可靠、遠離暴力,這三點幾乎從來沒法同時滿足。
對於開荒農民來說,他們背井離鄉是為了追求自由,但風險和枷鎖也會如影隨形。只要稍有不慎,這枷鎖的重量就會壓過自由。
接下來,本回答將簡單介紹歐洲和美洲的土地開墾史,說明自然環境和社會安全起到了怎樣的作用,以及如何影響了開荒農民們的自由與奴役。
一、平原吃人,森林拯救:自然環境和產權對西歐開荒者的影響
現代人提起平原,想到的是富饒宜居;提起山區,想到的是艱苦落後。然而這種印象誤導了我們對傳統社會的理解——在古代,平原意味著更多的危險和更短的壽命。
平原能供養更多的人口,也有山區無法企及的財富,但是平原有一個致命問題,那就是水。
洪水泛濫、雨水匯聚、沼澤叢生......水不僅會破壞莊稼,還會滋生疫病,每年兩面開刀,收割大量人口。為了對抗平原,人們被迫投入大量勞力,興修和維護水利工程。然而這個代價極大的過程也不是一勞永逸的,一旦氣象有變,或是社會動蕩,就會導致水利廢弛,沼澤再生,土地荒蕪,人丁凋敝,一切又不得不重頭做起......
對水利工程要求高的平原,即使潛力再大,也難以成為農民單獨開墾的目標。只有領主和國家才有能力開墾平原。在15-16世紀,沒能參與大航海的義大利封建主們把家門口的平原當成了自己的美洲,米蘭公爵、威尼斯總督、托斯卡納大公、費拉拉公爵、羅馬教宗、那不勒斯總督都大規模徵調勞力,籌集資本,試圖排干各個平原上的沼澤。其結果就是,由於大地主和權貴領導了開墾,他們在新土地上擁有的權力比之前更大,而這就是1650-1800年間西歐的常態。
在黑死病後的兩個世紀當中,因疾病廢棄的土地很快得到了復墾。在空荒的土地當中,一部分是無利可圖的劣質土地,連自給自足都難以實現,只能等到19世紀化肥誕生才能拯救;另一部分就是這種需要投入大規模有組織勞力的土地,農民只能依靠領主才有可以開墾。
然而即使如此,也有大量沼澤難以戰勝。
義大利從南到北,沼澤層出不窮,其中羅馬城外的沼澤花了教宗們十幾個世紀的精力都沒打理清楚。直到20世紀法西斯黨上台,憑藉現代工程技術和墨索里尼的決心,才把這些沼澤批量處決。
18世紀的英格蘭是歐洲最富裕的國家,但它的鄉下也「遍布著可憎的沼澤」,令旅行者瞠目結舌。工業革命會讓這個國家煥然一新,並且以世界領先的運河網聞名,但是在此之前,沼澤就是圈地運動中失地農民們望洋興嘆的對象。
西班牙繼承了阿拉伯人的農業傳統,深知伊比利亞半島對水利的依賴。然而這些工程何其艱難——1529年,西班牙人開始規劃修建薩拉戈薩平原上的大灌渠,直到1772年方才竣工。
在神話時代的阿爾戈斯城,希臘人就開始清整伯羅奔尼撒半島的沼澤,漏桶打水的神話或許就是因此誕生。到1920年代,希臘政府才終於把這片平原開墾出來。
荷蘭沒有平原,也沒有大沼澤。但是在這裡,開墾土地的要求比排干沼澤還要苛刻——為了填海造陸,阿姆斯特丹的資本家們一擲千金,大批農民負責充當勞工。只要稍有不慎,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都會賠個精光......
比起平原,森林對單幹的農民來說更加友好。只需要幾把斧頭,或者一個火把,就能開闢出一片荒地,用不著在組織和技術上過多依賴地主。在9-12世紀之間,日耳曼人在中歐和北歐對森林的開墾給了當地農民相對地中海平原更多的自由。
但是,為了控制農民,日耳曼和斯拉夫領主們普遍用立法把森林攥在手裡,否認私自開墾的合法性,想要開墾新土地的農民只能前往特許的教會殖民地勞作。這些教會殖民地用租金等方面的優惠條件吸引農民前來開荒勞作,然而等到定居點繁榮起來,教會就會提高它的要價,世俗領主的介入也會接踵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