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我辦的家暴離婚案件來看,主要有這樣幾層原因:

第一個,我把它叫做聖母心態,受害者以為憑著自己的能力,能夠改變施暴者,能夠拯救施暴者。我有個當事人,每次老公都把她往死裏打,扯著頭髮用腦袋撞牆,或者猛拍頭頂。她也想過離開,但每次老公施暴完,跪下來、痛哭求著她原諒的時候,她又會心軟,覺得下一次老公會改,自己應該給他這樣一個機會。就這樣一次一次的想著給對方機會、幫助對方改變,然後一次次被家暴。我也問過她為什麼不離婚,她告訴我,我能讓他變好,只不過沒找對方法。

第二個,依賴心理,也叫做變態的安全。受害者因為長期被控制、被恐嚇,長期處於自我封閉、焦慮、自卑狀態,不敢接觸外界,自己會感覺只要家在就有安全,或者說總體是好的,只不過對方會時不時實施暴力罷了!所以,他們會認為,離開這個家、離開施暴者,外面會更危險。

第三個,真的是沒有獨立能力、沒有經濟能力。很多受害者是女性,而且家暴情形還包括經濟控制,不離婚,最起碼不會餓死,離了婚,她們往往擔心在哪兒住?怎麼解決喫飯問題?萬一找不到工作怎麼辦?沒有錢怎麼辦?有些當事人在考慮,離婚期間這段時間,斷了經濟來源,怎麼辦?所以,有些人是離不起婚。


因為沒能力,養不活自己,或者怕離開了過的更差,沒有生活來源,還有就是覺得擔心娃,擔心各種等等…然後就不離啦

女的要有獨立生活能力和經濟基礎,能過就一起過,不能過了離開也不怕


很多是為了孩子吧!


分析下心理,大概就是,恨得牙癢癢,轉眼就被鱷魚的眼淚所迷惑覺得對方除了這件事還是在乎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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