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 @佐佐木光次郎 邀。

眾所周知,選秀權是正資產,但正資產到底正多少,這個問題就是很難解答的。

先從一些基礎理論開始講起:

一、一些基礎:

選秀權通常是順位越靠前越好。但首輪末和次輪初除外。

通常來說,我們可以認為31號價值高於30甚至接近27-28,32-33約等於30的價值。

這個原因是首輪選秀權的操作沒有次輪靈活。30號及30以前的選秀權要佔據薪金空間,且要簽下的合同基本是固定的(也有例外,如19級30號凱文.波特就簽下了上下浮動的工資範圍中較小的合同),而次輪不佔據薪金空間也可以簽下任意大小的合同(最大頂薪,最小底薪)。

常見的一種情況是次輪秀可以簽下4年底薪(不是底薪特例,是佔用工資空間情況下的底薪)。在這種時候,這個次輪秀(尤其是他順位很高時)有可能成為4年高性價比合同(參考約基奇,球隊放棄了他的第四年合同選項防止他離隊,否則他可能是NBA歷史上最強的四年底薪球員)。

高順位的價值並不是按序號等差排列的。如狀元和榜眼差距極大,但11和12就沒有特別大的差距。

一個例子是1993年選秀大會,狀元韋伯換探花哈達威。結果勇士為這個2順位的升級復出了3個首輪選秀權(最終是1個11號和兩個5號,可謂是價值連城。其中最著名的一個還在聯盟里打球,那是1998年的5號秀文斯卡特)。

而樂透偏低區就完全不同次元了。2018年選秀大會上,快船用12號小布里奇斯去換黃蜂的11號吉爾吉斯-亞歷山大,「只」搭上了2個次輪。而且風評是黃蜂換得還不錯。

到了樂透區外的首輪又不同。2019年選秀大會,76人追求凱爾特人的20號簽,最終付出的是24+33。與上段比這可不是1順位升級,而是4順位升級。

次輪交易的價值也有天壤之別。比如2019年76人的一筆交易:34號=57號+2個未來次輪(其中一個很可能是高順位次輪)。

通過這幾個例子,大家大致可以看出選秀權換選秀權的交易價值對比。

最後一點是,次輪末的選秀權交易價值寥寥無幾。因為落選秀同樣是可以被邀請試訓甚至開出非保障合同的。60號選秀權的價值就是「鎖定某位邊緣球員,獲得他的簽約權」,而不是在別人之前「搶走」他。即使60號沒被選(可理解為變成了61或62號),球隊同樣很有機會得到他。

二、選秀權的交易價值是動態的:

這個概念是兩方面的,一是選秀權自己的交易價值會變化;二是選秀權換的資產,也會發生變化。

其中一也包括兩個部分:

1、選秀權的價值分為大小年,每年有所波動: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2022年可能是2合1大年(高三允許參與選秀),屆時2022年的優質球員可能數量大大超過其他年份。比如2022年的15順位,可能比2021年的10順位還值錢。

所以2022年的選秀權價值更高。

2、近年特殊政策,新秀工資在大幅度增長:

本西蒙斯那屆是佔據工資帽比例最低的一屆。因為2016年有特殊性。

?有一定研究的球迷都清楚,2016年是非常具有特殊性的一年。那年工資帽暴漲2400萬,NBA歷史第一。而新秀工資沒有跟上漲幅,導致那些年的新秀工資成了比較廉價的。

如圖可見,西蒙斯工資比唐斯漲了一些,但遠遠跟不上工資帽的漲幅。

這就導致了西蒙斯和唐斯這幾屆成了性價比極高的新秀合同。

而現在,這個工資帽增長紅利慢慢在削減衰退。再看艾頓和錫安(圖中的???)的合同,已經不那麼廉價了。

至於選秀權換的資產也會變化,這個概念不難理解。

舉個例子,工資空間也是一種資源,近年常有類似於選秀權+垃圾合同換空氣的操作。

比如某年在大腕基本被簽完後有空間的球隊很少,而有騰空間(或減輕納稅壓力)需求的球隊很多,狼多肉少。這時選秀權換空間就很難。

而有空間的球隊較多,有騰空間需求的球隊較少,肉多狼少。空間換選秀權就很難。

三、一些錯誤觀點:

某球迷朋友留言:

案例1:瞎總結

這顯然是很草率粗暴的劃分。即使不考慮選秀權與選秀權之間的巨大交易價值區別,只說理論。我們都清楚交易首先是合同的交易,其次才是球員的交易。保羅和沃爾都是明星球員,他們不僅換不來樂透簽而且幾乎要倒貼選秀權才能送出去,因為他們實力不差,但合同不佳。先發和先發也是有巨大區別的,祖巴茨這種低配先發和考文頓這種聯盟頂級3D都是先發,交易價值有天壤之別。潛力新人換次輪更是滑稽了。別說拿次輪去詢價塔圖姆試試,就算問英格拉姆也是大門都進不去啊。

總結:思考和歸納是值得讚許的,但不要超出自己能力去胡亂做歸納總結。

案例2:典型錯誤認識

通常來說,首輪後半段和次輪前半段是容易出現高性價比的。樂透區尤其前五順位的合同是非常昂貴的,他們別說打不上球,就是稍微水一點也對不起工資。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約什傑克遜。他本賽季工資高達706萬,已經超過迷你中產接近全額中產了。而他攻防兩端都是負價值,已經被太陽當負資產拋售換了科沃爾(隨後裁掉科沃爾)。

與之相似的富爾茨好一些(受困於怪病),但他的合同更大,本賽季高達975萬,相當於空間中產的2年合同大小(1年頂小洛佩斯2年工資)。

至於更菜的奧卡福,我都懶得講了。記得前些年我說奧卡福遠不如拉塞爾還有人質疑。

那麼比傑克遜合同大得多的錫安(均薪超過1000萬)等人,如果達不到預期,對球隊而言是個挺大的負擔。絕對不能說高順位就是高性價比。

案例3,不懂裝懂。把樂透和綠屋兩個名詞都解釋錯了

樂透秀是特指前14順位。倒不是說14順位就比15順位強了多少,而是因為前14有機會參與抽籤(2019年改為抽1-4)。

儘管後面的概率都不大,但有機會就比沒機會強啊。

?至於綠屋就是一個單純的熱門新秀放置點。沒有固定數量。今年小綠屋數量就比去年要多。

關於對選秀權的錯誤認識很多,在此不一一贅述了。總之這是一個需要長期積累,長期關注交易信息才能做出一定評估的工作,並不像字面理解那麼容易。????

希望知乎籃球版塊還是能體現出尊重知識的本意。


沒有固定的價值地位。

2010年是上一個自由人大市場,當時各家球隊對選秀權的看法就是沒啥用,畢竟選來還要培養,養了未來還會跑路,所以選秀權再多都不如直接裸簽巨星(很多球隊就走上了這條不歸路被玩死了)。

然後在新版勞資協定出來之後,勇士讓聯盟發現了NBA船新玩法里所謂的「新秀紅利」之後,連帶帶出了所謂「奪冠窗口期」的概念,巨星堵死薪金空間,新秀的便宜合同就是突破球隊戰力上限的關鍵,選秀權又突然變成了香餑餑。

而在未來幾年,新秀合同的薪金漲上來之後,選秀權就又沒有那麼有價值了(目前已經是趨勢了)。

總之,這個東西和買股票差不多。具體價值怎麼樣怎麼預估,多半都交易雙方靠相互猜,沒有什麼能完全精確概括和描述的。


看了很多回答,都覺得選秀權是風險投資。不過其實選秀權應該是一本萬利。所以經常會看到超級明星的交易中會涉及到大量的選秀權。

很多人說選秀權是不確定性,的確選中的新秀打的好不好,最後能到什麼水平會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新秀的合同是性價比最高的。尤其是高順位新秀。

選秀權直接意味著新秀合同。相當於企業在相同工作體量上,招兩三個的實習生也比開給一個工作四五年的,基層白領划得來?

舉個例子,一個樂透簽,選不來一個詹姆斯庫里,選一個利拉德阿德也是大賺,如果真的這哥們不爭氣最後沒有打成mvp或者全明星,成一個卡佩拉戈登貝弗利這樣的輪換要求不高吧。樂透秀可是相當於全國最好的十幾個大學生球員。而卡佩拉戈登貝弗利下賽季的工資分別是1490萬,1406萬,1234萬。要知道這已經是聯盟里最物美價廉的合同了,如果再年輕幾歲的話,可以參考簽了4年1.06億的奧托波特。

如果換成新秀呢?可以參考,下賽季最貴的新秀狀元蔡恩威廉森也只要975萬。更多的大概只要200-500萬就能夠搞定。這中間的差價,至少是上千萬,如果算是奢侈稅更要翻倍。

相比於成名的球員目前水漲船高的價格,對於球隊而言,新秀如果打的好,我收穫了一個廉價的超級明星,至少是未來明星。

如果打的一般,至少省了一筆錢,用一個相對便宜的價格收穫了一個合格的輪換。

如果打的很次無法在聯盟生存,至少球隊省了一筆錢。可以用這筆錢去補強球隊,或者省下來續約球隊里更好的明星。

額外提下薪金空間。的確很多球隊老闆都有錢。願意交奢侈稅。但至少是得給爭冠強隊買單。一支球隊能不能進步或者持續進步,很取決於能不能一直有操作空間。有空間續約,有空間簽約,有空間交易。

舉個例子,像火箭現在哈登威少兩個人拿了6000多萬,戈登卡佩拉千萬塔克七八百萬,。如果火箭想得到明星。沒有空間簽約。交易如果不送出上面這五個人,對陣容基本不會有影響。這時候操作空間就很小了,如果威少哈登不兼容,至少很難小範圍補強。只能動大手術了。

這就是為什麼在喬治戴維斯等明星的交易中,選秀權和年輕潛力球員會左右整個交易。畢竟這是一個商業聯盟,怎麼花小錢辦大事,才是真正好的操盤手。


選秀權是指NBA各球隊擁有賽季結束後在選秀大會上挑選新秀的權力。每年每支球隊自動擁有一個首輪選秀權和一個次輪選秀權。首輪選秀權是指NBA各球隊擁有在選秀大會上按照之前排定的順序在第一輪挑選新秀的權力。首輪選秀權中最重要的是狀元簽、榜眼簽和探花簽。他們分別是首輪最先、第二個和第三個挑選新秀的選秀權。

交易中的使用

球隊可以利用交易從其他球隊換來選秀權或者在交易中換走自己的選秀權。 但是選秀權用做交易只可以附帶白送,而不能摺合成薪金進行交易計算。此外,某些選秀權是受保護的。根據NBA相關規定,球隊在交易過程中,不得連續送出未來兩年的首輪選秀權。

順序的獲得

根據聯盟規則規定,前三位的選秀權的獲得(即「狀元簽」、「榜眼簽」和「探花簽」)必須抽籤決定。有資格參加抽籤的球隊是當年未獲得季後賽資格的14支球隊。通常聯盟會在季後賽激戰正酣的時候把這個14支球隊聚集起來進行選秀權抽籤。抽籤的時候主持人會把14個乒乓球放入一個容器中。每個乒乓球上分別標有數字1-14。抽籤時抽出其中的四個數字。不計11-12-13-14這四個組合與先後順序,共有1000種排列組合。其中聯盟戰績最爛的球隊擁有250個排列組合抽的狀元簽(即25%的可能),而樂透區最好的球隊則只有5%的可能,總之戰績越好,獲得的排列組合越少,贏得狀元簽機會越低。抽籤時如果誰抽到了和自己的所擁有的排列組合一樣的四個球即可獲得狀元簽。如果聯盟戰績最爛的球隊沒有抽到狀元簽,則是戰績倒數第二的球隊進行抽籤,還沒有拿到的話換成聯盟戰績倒數第三的球隊繼續抽……以此類推,直到抽出狀元簽為止。

狀元簽抽出後,用同樣的辦法還將抽出榜眼簽和探花簽的歸屬。只不過已經抽的前三位選秀權中任意一個簽的球隊不得參加下面一輪的抽籤。舉例說明,如果抽到狀元簽的球隊是聯盟當年戰績倒數第三的球隊,而榜眼簽的球隊是聯盟戰績第二爛的球隊,抽到探花簽的球隊則是聯盟戰績第四爛的球隊,那麼這三個球隊不享有按照倒序分配的選秀權,而因該在剩下的球隊中按戰績倒敘分配。即戰績最爛的球隊得到4號簽,戰績倒數第五的球隊得到5號簽,戰績倒數第六的球隊得到6號簽,依此類推……

首輪與次輪

首輪選秀權是指NBA各球隊擁有在選秀大會上按照之前排定的順序在第一輪挑選新秀的權力。相應的,次輪選秀權則是指NBA各球隊擁有在選秀大會上按照之前排定的順序在第二輪挑選新秀的權力。次輪選秀(即第二輪選秀)程序和首輪選秀一樣,只不過必須在首輪選秀進行之後才能進行,因此次輪選秀很少誕生球星。首輪選秀權中最重要的是狀元簽、榜眼簽和探花簽。他們分別是首輪最先、第二個和第三個挑選新秀的選秀權。被狀元簽選中的球員被稱為「狀元秀」,被榜眼和探花簽選中的球員稱為「榜眼秀」和「探花秀」。


選秀權的價值越來越高了。常識而言選秀簽越高,越有可能挑到更優質的球員。基石級球員或全明星級的不說,哪怕出一個合格的輪轉球員。一個首輪就是一個4年的紅利合同,打不出通常可以轉手讓別人刮下彩票,再不行2年後球員選項可以及時止損。至於次輪秀,以目前基本無保障部分保障的合同,如果刮出來就更賺翻了,刮不出止損更簡單。

爭冠角度而言,按照目前的NBA工資帽構成,一隻總冠軍球隊交稅是幾乎肯定的,但也是很難接受有較高的溢價合同存在的。正常來講一個頂薪最高可以佔據35%的,通常爭冠需要有2-3個這種水平球員。NBA大部分的球員都是分錢分貨,首發通常也要中產以上的合同,這裡面就要把工資帽佔得七七八八了,1支球隊15人剩下的怎麼辦,只能考慮用新秀和底薪老將補充完整了。這裡面能用最少的錢發揮最大作用的紅利合同就是新秀合同。這是聯盟限制死死的,你再牛逼,能做千萬級別的活,也要乖乖拿完新秀那幾百萬的合同,熬到頭才能簽大合同。(多說一句真正的頂薪如詹庫杜登,也是紅利 ,因為他們的價值遠不止35%工資帽)

有紅利合同就有溢價合同,中產以上到勉強頂薪的合同就是最高溢價風險的合同。NBA里4、500號人,真正有實力簽毋庸置疑的頂薪的也就那10來號人(可能還沒有)。其他的球員你說他不行嘛他還有有實力的,比方德羅贊沃爾一類,作為建隊核心拿總冠軍是沒希望,但進全明星還是沒問題。你不給頂薪可能別人就給了,特別是那些小城市球隊,本身有空間也吸引不來大明星。球隊還是要留個招牌賣票對不對。同樣的道理中產合同也適用,錢都是要花出去的,不簽白白放走一名有點實力的球員是需要勇氣的。而這些人如果年紀到了,或者遇上傷病了,那後面的合同可能就爛手上了,輕易找不到人接盤。特別是中產合同,通常能做的活,很多3、4年級的新秀合同球員也能做到,價格要少一半以上。

說到小城市球隊就引伸到選秀權一個更大的作用,就是能否選到巨星一飛衝天。誠然大城市對巨星的吸引力是壓倒性的(詹姆斯喬治小卡濃眉)。但多年培養的苦勞加上更有利的合同還有對留住巨星有一定的作用,最典型的是馬刺選個鄧肯縱橫聯盟20年。所以交易喬治濃眉的籌碼,鵜鶘雷霆對普通球星毫無興趣,不給多個未來首輪談都不用談。

說到底,現在不好過,但未來總得有些盼頭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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