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這樣的,看到你問的這個問題,可以判定你錢初次買房吧。

是這樣的,一般開發商開發樓盤,都會起一個推廣名,來推廣樓盤。但是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你會發現,小區名寫的不是你聽說的項目名稱,小區名稱是通過房管局備案的,一般都叫什麼苑,什麼名邸,什麼華庭,什麼花園,什麼郡,等之類的名稱,這個是很正常的,沒必要擔心。

而且開發的樓盤,開發企業名稱不會是開發商的名字,比如萬科,恆大,碧桂園,等,開發商在拿地開發的時候都必須在當地註冊一個公司,因為這樣所有稅收都交給了當地。

再說第二個問題,一般交定金的時候,都會確認房子的價格,這個怎麼可能 ?變化呢,其中肯定有原因吧,你的房屋價格怎麼和商定的不一致,這個需要你詳細描述一下,肯定有原因的,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


交定金時簽的定金協議就開始要體現房子真實的信息了。

1、定金協議上的項目名稱必須要和合同保持一致,與銷售證件的名稱保持一致。

2、房屋總價,一般情況下定金協議上的價格是和建委的備案價格是一致,不會寫最後的成交價,但是在簽合同的時候的價格肯定要和當時商定的價格保持一致了,如果不一致可以拒絕簽合同,要求退款。

3、現在因為很多人對定金和訂金的要求不一樣,很多開發商都會寫誠意金或者意向金,這樣後期退款比較好操作,如果你簽的是定金就要注意了,這個前一般情況下不好退,要留好當時銷售給你算價格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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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一般開發樓盤會有兩個項目名稱,一個是在房管局備案的備案名,一個是他們做推廣用的推廣名,所以不一致很正常,他們在現場應該也有公示,介紹該的項目備案名和推廣名,可以去核實一下。

定金協議上的價格一般都是備案價,沒優惠之前的,最終的成交價是簽正式購房合同時才體現的,如果擔心開發商前期承諾的優惠後期不給,可以讓置業顧問在計價紙上給你寫下優惠並且署名,或者就是在現場錄個音,一般來說你買房的話承諾的優惠都會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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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沒有算上契稅和維修基金這類的錢


及時聯繫溝通,做好取證


只能盡量把損失降到最小了


請講明你交的是訂金還是定金。另外,你說的這種不一致,如果是嚴重影響房屋價值的不一致,是可以請求對方交付違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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