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羣裏,總有一些人,天天轉發抖音上的一些視頻,爭取著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權利,但是卻從來都沒交過物業費,同時都是理直氣壯,還對羣裏一些正常交物業費的總有攻擊言語。整天嚷嚷要成立什麼業主委員會,心裡話,真的成立了,這些人會比物業公司做的好?我很懷疑。

其實我們物業沒有那麼不堪,大門有保安,樓道每天清掃,小區裏每天也有人打掃。物業電話也是打電話總有人,來修個東西也能很快過來。可是總有些人不滿這個不滿那個的。然後就理直氣壯的不交物業費。甚至於收到了律師函也是在羣裏炫耀,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我怎麼覺得他們都在佔我們交物業費的業主的便宜呢?

這些人的心態是對的嗎?人家是在爭取自己的權利,反而是我這種容易滿足的心態不對呢。我也迷茫了。


依法治國嘛,商業行為按照合同約定來。估計他們還以為現在是大革命時期,按鬧分配。

只要那些能舉證物業不作為的或者服務缺失的,可以要求退回相應部分的物業費。然後抓住服務缺失/疏漏的部分(有證據)向街道/社區主任,房管局物業科,本地新聞媒體,市長/省長熱線投訴舉報。(越往後面效果越好……括弧內是我猜的)

然後把收到律師函做為炫耀資本的,還真以為自己是反對派啊。撈政治資本呢?物業公司讓自己的這邊的律師團隊發律師函的目標肯定是已經梳理過幾遍人物。如果物業公司跟個人打官司,物業公司那邊是利用員工的工作時間來和個人的私人生活時間對壘。哪邊成本更大不言而喻了吧。

還有當了業主委員會主任,或者核心層的有沒有好處,我不好說。有種罪名好像叫非職務侵佔罪?但是累是一定的,要花一定的成本來處理小區問題。時間、金錢等(之前接觸過一個洋房別墅小區,業委會成員家的玻璃被持不同意見的砸了3次)。但是這個小區業委會主任家境相當殷實,各方面素質也高,老太太退休,又熱心。簡直是天選主任,不過就這樣。她整合整個小區也花了大概一年半的時間。

最後在業主羣裏「叫囂的」,題主還是要自行判斷,出於他這是出於什麼目的做這件事兒的。維權、造勢、發泄憤懣、為後續競選業委會主任熱一熱人氣。都有可能,或者也有可能就是看著隔壁小區環境比自己的漂亮產生了扭曲也不一定。(最後一條純屬臆測)。總之,一定要有自己的判斷,看看說的到底有沒有道理。另外,您要是不想做業委會主任,在羣裏看個熱鬧就完了。但是出於明顯的維護大部分人利益的事兒。該怎麼辦就要怎麼辦,該挺還是挺。

對於物業來說,目前基本服務大公司做的都差不多,發展了二十多年,基本的四大塊都是常態化管理了,不太可能出系統性紕漏。就算出現人為因素事故,各地都有法可依。按法律來就是了。欠費兩年,時間一到(我依稀記得是這個節點)先寄送律師函,後起訴發傳票。慢慢打官司。

比較惱火的是那種靠地產公司補貼大頭的物業公司(整個大物業就是地產的最後一環節。負責擦屁股,補痔瘡)。前公司的第一批樓盤物業這邊早想退了,1.3的電梯公寓,沒得業委會,大修基金基本動不了,二十多年的老房子,每年一個盤凈虧xx元(想了想還是把數隱去了,免得被槓,啊不,免得被看穿我是吹牛的)。地產公司不同意物業退出去。每年在貼補,因為本市,乃至省內還要繼續賣房子哇。對於這種公司,要想鬧,去他們地產新開的盤去鬧吧,拉橫幅,寫標語。能噁心一下物業,哈哈,然後被請喝茶。

嗯權利跟義務總是脫不開關係的。都2190年了,「業主完全有權換掉物業。但前提是,您得把錢結清嘍。」

手機打了半天字,有點亂,也沒條理。寫了好些也刪了許多。就這樣吧。

以上內容完全屬於胡編亂造,八成是由於本人失眠引起的精神錯亂臆想,歡迎對號入座。這篇就不匿了。大家隨便槓。也歡迎摺疊。


這就是「民主初級階段」必然經歷的。這個階段很多人都有被迫害妄想症,總覺得自己是被壓迫的,並且以反抗權威為榮。其實只要跳出這個圈子,你就知道這些人不過是「暴民」而已。

想想深圳旁邊的那座城市最近在發生了什麼事情,你就明白了。


社會發展的必然經歷!沒有壞怎麼能顯得出好?物業乾的是大家不願幹,不想幹、不能幹的臟活累活和得罪人的活兒!城市裡只要是正規的物業公司沒有一個能夠輕輕鬆鬆!國家目前對物業的認知還屬於初級。。。額!沒辦法。。還要踏踏實實努力一段時期才能看到艷陽天!


我們小區也是,有些人跟神經病似的,啥事都跟物業對著幹,沒事就喜歡慫恿大家換物業,慫恿大家最好都不交物業費,隔三差五在羣裏@管家罵,其實自身素質也能感受到就那麼回事~~還有一個誇張的,估計跟電視劇學的去物業辦公室砸東西, 感覺沒腦子啊,一碼歸一碼,好像砸了不用賠錢一樣…


大概有的是因為對服務不滿,以不繳費的方式維權,有的是為了不繳費,而以維權為藉口吧。


以前不相信,今天見識了南寧rshy,啥想法?就是感覺正常繳費的業主反而另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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