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美术馆它著火了,一边是一幅名画,一边是一只小猫,你只能救一个,你会救哪个?
救救我
题主怕是没体验过烧伤/烫伤吧?
好巧不巧,我经历过两次,给你描述一下感受你就知道是救猫还是救画了。
第一次。
90年代的北方冬天,我们家虽然住在楼房里,但是取暖还是靠蜂窝煤,以及骨骼震颤(打哆嗦。
点燃新的蜂窝煤最简单的办法,是夹两个新煤球去邻居家换两个正在燃烧的蜂窝煤。挨著对门吃饭的时候不好意思打扰人家,还有可能被邀请进家里一起吃。
当年的邻里social真的亲近。
有一天我爹去用火钳夹了两块敲开了邻居家的们,把换来的蜂窝煤放在炉子里,把火钳放在厨房的洗碗池,就去忙别的了。
那时我三岁多,火钳的头,因为夹了一会儿燃烧的老煤而变得火红,耀眼。
这种烧红的颜色,非常美,似金非金,对幼小的我带来危险的诱惑。
我伸出大拇指和食指,对那美色(美丽的颜色)狠狠的捏了一把。
刚开始不疼。然后手指尖马上就起了大泡,很疼,只能一直冲手指吹气儿缓解疼痛。
第二次。
还是我,还是我那个爹,我爹骑上他心爱的小摩托带我去早市买菜,再等红绿灯的时候被无证驾驶的面包车从侧面顶了上来。
我的右腿和摩托车性感的腰身亲密无间,我瞬时感觉从我的脚踝上一寸的位置火烧火燎,热感一直传到大腿根。
连人带摩托车被面包车慢慢的温柔的顶这走了几米,伴随著周围观众的惊呼,爷俩在马路中央倒下。
我和我爹站起来的时候,司机已经下车不知道嘴里在说啥,我和我爸上去就是一脚。
踢完发现,右脚踝的裤子咋破了这个一个大洞,我的腿咋这么白,周圈有一丝丝丝丝血。
刚开始不疼。
这两次烫伤刚开始都不疼,但是疼起来真的印象深刻,恢复时的渗出液、可见的肉芽生长、和纱布长在一起的结痂(要撕开上药)拉扯的疼,透心凉。
尤其是右腿贴在摩托车排气筒上的深二度烫伤,大夫说这块的汗毛孔已经烧坏了,以后大概率是汗毛稀松的不毛之地。这种对男子汉气概的全面击溃也挺心疼的(雾
这种受伤,是我不想在经历的,希望你不要经历。有兴趣的随手搜一下烧伤烫伤的新闻感受一下。
所以先救自己吧朋友。
猫会跑的比你快。
名画的价值不比生命的价值。
最后要好好感谢消防员。
这是一个暴露了题主潜意识的低俗问题。爱猫爱生命的人救猫,爱艺术或爱钱的人救画。就我而言,当今名画都有复制品可以看了,「名」这个概念对我这种懂行之人来说显然没有小猫的可怜重要,哈哈哈哈。以个人之见,我们其实应该定期焚书燃画,让大家享受知识和文化带来的温暖。
我说救画,会被怼不爱护生命「画再怎么珍贵也是死的,怎么能和一只活生生的猫咪相比呢!」。
我救猫,会被说不懂艺术的重要。「艺术是人类的瑰宝,是最高的追求,怎么能和一只无足轻重的猫对比呢!」
那么问题来了,美术馆允许带宠物?
「近处的哭声你不管,你管远处的哭声?」
引自李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