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起点阅文事件闹的沸沸扬扬,所以在一帮有志之士的帮助下,我们建立了一个新网站。

但是在我们签约合同里有一条这样的条款。

我们只是要了一年的非独家授权,但是有的作者认为我们跟起点并无两样,想取消掉这个条款。

几番争辩下,我提出了一个新条款,就是我们只要中文网文的发布权,推荐渠道依旧但是订阅要55分。

在这种情况下,该作者还是不同意说我们丧失了初心没有给28分成,难道为了让作者不跪平台,所以我们新建的平台就要跪作者了吗?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两个奇葩不用在意。过于失衡的合作注定无法长远,无论平台还是作者,都应该尽量追求双赢。


  感觉不是在说联合,说的什么网站?

  如果真的在意这个问题,仔细去看,讨论这个问题的作者在你们网站的作者总体数量里,作者群里占多少比例。不会是一个吧。

  他是实际作者吗?他入行多少年了。他有很多股权?

  一、网站等于平台,等于公司。从你的话来看,你把目前自己的地位看的过低了,我觉得你们网站假设的领头至高作者,都没权利叫板整体合同这一条你给我改了。只能是谈判自己的合同。

  如果群里一个作者不满,你就想著改合同(除非这条真的有大问题,他看懂指出来了)。把自己地位看的太低了。

  二、起点如今大量人依旧在去,其他网站也是。如果是建设平台,去看看他们的合同,你被举例的这一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你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他们网站合同那样依旧大量人还去。

  网站才能做起来。

  网站的起步是两个,我个人来看一个是超级大神(能号召力带去大量读者的那等级)(甚至影响小众爱好读者跟著过去看看)。

  一个是中层作者。这样的作者:根本不会在意你说的上面那一条。

  看流量。看全勤。看分成。看长久。看渠道。等。

  惟独不会在意电子版权到底是怎么样怎么样,如果真的是开站,想做大。我看到了你对作者的善意,请仔细了解业内的情况的,你实际是在开公司,怎么能不清楚业内各个公司情况呢?

  起点?说实话现在很多人谁还管它,起点的那个合同……很多合同甚至都没法评论吧,在意等不等于起点,完全是被最近事件给影响过深了。

  如果我要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问题命名应该是「如何看待:有一名可能是作者的新网站作者」什么著作权利都不给还要推荐运营?」

  我给一个题目「如何看待肯德基里一百名顾客中,竟然有一位不喜欢喝可乐?」

  不是网站你们这样做跪作者,是过于深度考虑问题了。

  若是想做好,第一步先从网站的起步方面来考虑吧。月影起来是很多方面的存在原因,不要照搬。


你可以搞分级合同,比如白金,大神,中层什么的。

对方如果是仆街作者还提这样的要求,直接一句走好不送

如果是真白金,给他单独做一份合同,你也不吃亏


新网站正规吗,各种证齐全吗?

有全勤吗?

那个作者有1000或者几百订阅的成绩吗?

或者干脆就是个新人?

那么无厘头的新人作者值得跟他争辩?

为什么和他争辩呢?

开的新站急著充书库?

合适签,不合适不签就这么简单。

死后50年,霸王条款不假,但总比完全不靠谱的强。

最可笑的是有位答主,竟然给所有反抗某文合同的作者,打了【想白要钱】的标签?


钱、钱、钱,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在阅文合同的事件里面,作者关心的是钱,阅文关心的是版权,闹来闹去无非一个钱字。

钱给够了,别说著作财产权了,著作人身权也可以给出去的,什么身份也无关紧要了。

现在应该懂了唐家三少说得那句「作者不要纠结版权,要专心创作」了吧,唐家三少也算是看透了看的明白,甜头够了,扯其他的也没啥用。

阅文的问题在于分配不均,动了大多数人的饭碗,毕竟在事件出来之前的作品授权合同里面作者已经没什么权利了。为什么那个时候作者不闹,反而都签了?!

版权授权都是妥协的艺术,毕竟双方的利益诉求不一样,作者想要的更多给的更少,平台想给的更少要的更多。这无可厚非,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最重要的是要为了达成合作,双方都做出一定的让步和妥协。

为了一点利益而寸步不让或者是得理不饶人的咄咄逼人,那还是不要合作了。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放过对方吧,这样对双方都好,也免得以后再生争议!


现在一下子就看出来闹的是什么样的人来了,就是那些想白要钱的主


别管这种人就好啦

我觉得最好是著作相关权益都归作者,但是收入平台占多数,大概6.4或者再协商,毕竟运营是需要钱的


如果像你所描述的一样,那么这个作者签不签无所谓了。这个口子是不能开的,人心是不知足的,不然网站拿什么运营下去。

既然版权已归属原作者,并且能全平台发布。(这个理解没错吧?)订阅收入五五分,这不是应该的嘛。独家发布,都应该这样分,全平台的话我认为,网站六作者四都合理。

不忘初心 ,这个作者,是不是把自己的初心给忘了。这是准备来一个作者的霸权合同?

顺便问一下,什么网站名,有网址不?准备过去溜达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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