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在單位工作七年多,中層崗位四年,和單位沒有任何不愉快。只是因為家庭原因需離開當前城市,也許回歸家庭不再工作。最最關鍵的問題是:主動辭職沒有任何補償,被動辭退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大概可以補償七個月工資。

————————————————————補充:想了一辦法出來,先按國家、省政策申請離崗創業保留三年人事關係,由單位交公積金和社保。若單位不同意,拒不上班,被動辭退拿到補償。這樣對單位算是做到顧全臉面,先禮後兵,仁至義盡了。


主動辭職是個人選擇,被辭則是某方面有問題,公司才會決定解除勞動關係,不要把主動權交到別人手裡啊喂!還有業內評價也是很重要的好麼,影響以後得工作機會的。以後入職,談起辭職理由,正常辭可以說不符工作規劃或者薪資不到位,被辭人家會問原因,牽扯好多東西,還有多個敵人不如多個朋友啊,和和氣氣走不好麼


謝邀。不要曠工,因為有罰款或者扣你個人檔案的可能。如果真的想走了,建議你先主動與上面領導溝通,走辭職流程,再怎麼糟糕也是一時的,不要留下負面影響,雙方仇人似的不歡而散。如果被辭退,從管理者出發是個體價值不符合總體要求,對自己來說也是屬於能力不足問題吧?

不要意氣用事圖一時之快,總得為下個工作想想吧,這樣可能對你些。

想離開應該有多種原因,如果不是能力問題而適應不了的話,那該考慮其他原因,但社會無論到哪裡,呆久了都是一樣,會發現勾引鬥角,價值觀念不同形式方式不同的看不慣。希望你慎重,祝你好運
主動辭職的好,因為許多人是不適應了,要改變,是主動的,如果被動清退,那是個人品質問題,以後用人單位看你以前的表現,就很受影響。
說說我個人看法吧

既然你打定主意想要離開,最好是主動辭職,當然,如果被開,有好處的話,不介意等一等。

以個人經歷為例,正在辦離職。半年前我就想離職了,也做好規劃了,很多朋友對我這個決定點贊,尤其是我喜歡的女生,跟我說,及時止損。但是,我親戚在這家公司,他堅持讓我做完半年,然後幫我辦理離職,公司不與我續簽合同,以便我再拿一筆補償金。為了這筆錢,我繼續忍了半年,期間種種,不細說。熬到了合同期滿,辦理了離職,同時,恰逢部門大換血,他們要我繼續留任,繼續幹幾個月。我果斷甩了他們一臉。離職辦了三個禮拜,各種原因,錢還沒下來。簡直心裡想罵人。不過有點小後悔,後悔半年前沒果斷離開。

為了點逼錢委屈自己,不值得!


當然是主動辭職……被單位辭退的代價就是你應該不再對方公務員考試要求了
如果以後沒把握可以一直不工作,還是走正常流程比較好,畢竟你離開了,公司也要花時間精力去填補你離開的空缺,而且這樣也會給人留個好印象,好聚好散嘛。說不定以後遇到困難,你原來的同事和老闆還會很熱情的歡迎你回歸呢,畢竟一個公司培養出一個熟悉公司的老員工不容易。
當然是自己辭職好。曠工被辭退影響個人形象吧,而且以後再找工作工作態度,個人能力都會被質疑吧。


謝邀

主動離職會好一點,不要走的時候還不歡而散


建議走辭職流程,即使離開也要留個好印象……

當然是主動辭職的呀,被辭退,那是有問題的,以後找工作會有影響的,說出去也不好聽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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