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真的太痛苦太難受了,我不想喜歡他了!怎麼辦?怎樣才能不再喜歡一個人
補更一個回答,最近在公眾號看到的:「他其實沒有那麼絕對,遠一點就可以看出真偽。」
多年後再遇見,前任挺著啤酒肚,滿臉疲倦的從站在幼兒園門口,接到孩子後緩緩的騎著電動車走了。
看起來是好平凡,再也不是當年那個摔吉他的叛逆少年了。
那一刻,我也好像徹底放下了。
謝邀,但說實話,和大多數女孩 一樣,我是一個特別特別容易在別人對我愛答不理的時候,給自己來段心理建設說「放棄他吧,我們一點也不合適…… 」可是當他突然評論一下朋友圈或者重新找我聊天又開始心裡小鹿狂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