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大學裡某課程中,負責收期末課程論文的負責人,大家在一週內寫好後交給我。有幾個人交給我以後,我因為好奇,用知網測試那幾個人論文的重複率(只是上傳文件,看不到裡面的文字,只有重複率),結果重複率高達百分之70。

我提醒那幾人應該注意,否則抄襲的論文會被老師打很低的分。那幾人非但沒感謝我,反倒罵我一頓,說我沒權力用他們的論文去查重,涉及學術侵權。所以,我目前很需要大家給我法學上的視角去解讀這個問題。比如「學術著作權」,是否只要學術著作產出,所有人都有權利查重?我需要大家給我法律視角上的支持,畢竟我話都說不清楚還凡爾賽,這樣子更別說真和那幾個人打官司了。謝謝大家!


me 要say一下的是,知網查重這種case,不是一般人可以do的,而是特定的崗位、特定的職權才can實現。

所以,you have非常大的勇氣,敢於向壟斷行業知網challenge。這是值得鼓勵的行為。

but,在知網的長城被broke之前,最好還是不要隨便給別人的paper查重了,既會留下濫用職權的對you不利的記錄,又會平白無故給論文的author多增加一條查重記錄。


我認為不涉及著作權侵權。

就著作權內容中的發表、署名、修改、保護作品完整等十餘項權利而言,題主的行為都沒有侵犯,僅是查了個重。這種在課堂教學中的作業本身屬於沒有發表的作品,雖然在完成時就產生了著作權,但查重行為並不是法律所明確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

提一句,題主的確多管閑事,遇事可別一股腦較真兒。我們學院對這種小論文查重率高低與否其實不怎麼關心,寫寫抄抄混過去得了是大多數人的心態,甚至比較松的老師可能都不會仔細讀你的小論文,差不多給個分數,綜合一下平時分和期中,這門課就算過去了。只說我們的法學院,本科階段除了極少數人,很多同學寫的小論文都是學術垃圾。也許題主認為治學應當踏實嚴謹,獨立思考,可別人不領這個情,人各有志何必強求。


dont bother, you are free from any legal liabilities


首先明確一點,這個不是涉及刑法的問題,也就是不可能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因為侵犯著作權罪要求「以營利為目的」,而題主顯然沒有這種目的。

其次,題主假如使用了同學作為作業提交的論文,在法律上確實是不恰當的,因為那些論文屬於未發表的作品,不能適用著作權法關於合理使用他人已發表作品的規定。理論上,未發表的作品,未經作者允許,其他人是不能使用的。在題主這個例子中,只有老師有資格看,其他人要看這些論文,都需要得到作者的同意。

最後需要探討的就是「查重是否屬於使用」,個人認為是屬於的。查重實際上是將論文上傳至第三方並由第三方進行研究比對的行為,也是一種使用。而且除了題主自己,誰也不知道題主有沒有看過這些論文的內容,題主也無法證明自己沒有看過。萬一題主將來借鑒了那些論文裏的觀點,卻說是自己想到的,作者也很難維權,所以這種使用確實是不恰當的。


這就是學習同學論文,沒有盈利、沒有公開出版、沒有限制性規定,跟刑法民法沒有任何關係。這是法律學蒙了吧?


閑得蛋疼

答完了??

嗯我說的題主跟你同學,都是

還有手賤點進來看奇葩的我


知網查重是收費業務,你是怎麼個途徑查全班作業的?土豪啊


你沒有侵權,你並沒有使用他們的論文作品(即使抄襲也是他們的作品),去做法律規定的侵權行為,比如公開發表,複製發現,公佈在網上等等,查重行為不侵犯著作權


著作權(知識產權)是排他性權利,不是絕對權。

知識本身具有共享性,封閉的知識不是知識。


你同學說你說得非常對。

多管閑事。


這種抄襲論文如果發表,作者可能提起民事訴訟——侵犯著作權。侵權訴訟,可以在行為地也可以在結果發生地法院管轄,對方可能在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的。主場優勢沒有,如對方證據紮實,風險會很大,訴求賠禮道歉+賠償(錢可能不多)+承擔訴訟費用,不可避免,但影響重大。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