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換位思考一下,作為父母,誰都不希望孩子去各種儀器各種抽血檢查,受罪麼不是。

堅持做檢查,還不是擔心有什麼沒發現的潛在風險,如果真的有,肯定是越早發現越好,和這個風險比起來,檢查受的苦只能忍了。

至於誤工費,還是要以醫院出具的正式證明為準,如果沒有住院,醫生也沒讓休息,那就不需要陪護,也就沒有誤工費了。

營養費同理,需要在診斷證明等材料上有「加強營養」的字樣,纔有醫學意義的效力,這個時候營養費是必須賠的,其餘時候,協商吧。


交通事故全責,對方要求賠償人員營養費、誤工費等,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根據人員的受傷情況決定是否賠償誤工費、營養費以及賠償的多少問題。


讓他找你的保險公司要,他跟你要你就建議他起訴


孩子住院的話,可以要求護理費用


對方車輛損失、人員受傷是可以保險賠付的,該檢查檢查。

對方要求的營養費、誤工費是不合理的,保險公司不會賠償,其實對方是變相的訛錢。不需承擔。

對方要求,你建議對方找您的保險公司,自己買保險就是為了此刻的保障,再不濟可以建議對方起訴。


既然是全責,給人家治療是應該的。

一歲孩子,要誤工費,純屬扯淡,沒有工作哪來的誤工一說?

護理費和營養費是必要的,可以讓對方找司法鑒定,按照司法鑒定是結果承擔責任。

如果保險足夠的話,讓保險公司去處理吧,別費神了。


車輛損失是要承擔的,其他損失不太合理。對方若提這些要求,建議你報警走保險處理,後續問題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至於對方有什麼要求,讓他找保險公司去說,合理要求,保險公司會答應,無理要求,保險公司肯定不答應。


不該承擔,要是不明白,問你的保險公司就行!反正該承擔的,也是保險公司出錢,不該承擔的,保險公司不會那麼傻!


都全責了,不要斤斤計較了,覺得不合理,就讓保險公司負責溝通。


檢查還是有必要的,如果檢查沒受傷或輕微傷大家都歡喜,適當表示表示歉意吧!


對方拿的出依據,如果你走保險的話。讓保險公司賠吧。


大家換位思考,如果受害方那個人是你,你會怎麼做,如果對方比較過分,那就幫他聯繫保險公司讓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跟他溝通,如果還不行那就只能讓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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