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涵養和道理衝突時,到底該爭哪一個? 很多時候,有些事兒,說了沒意思。 有些事兒,根本不準說。 有些事兒,不改改沒人聽。 有些事兒,不改改不敢聽。
說先來後到好好排隊,就會有人跟你說你是讀書人是文化人不該跟這樣的人一樣計較。還有很多事也是如此,因為讀過書,就不該跟沒讀書的計較,可是他們確實破壞了社會的規矩,難道每次碰到這樣的人都必須忍受嘛。如果想爭這個理,就被說沒有涵養,但有涵養忍讓了,卻失去了秩序和道理,難道社會對讀過書的人有所歧視嘛?
再回答這個問題之前
我們可以先探討一下,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我覺得,這個問題其實本身表達的意思是
別人覺得自己是對的,你覺得別人是錯的。
那就得知道,對和錯是怎麼產生的了。
所有的對與錯都是相對才產生的。
也就是說,我們在評價一個事情的對與錯,都是將這件事情與一個事物進行對比。
如果和這個事物對比起來是符合的,那麼就是對的;如果不符合,那麼就是錯的。
那這個被用來對比的事物究竟是什麼呢?
其實就是我們每一個人自己的認知,或者說自己的人生遭遇。
一個殺人犯殺了人。我們會覺得他是錯的。
因為我們把他和我們自己的道德觀念進行了對比,我們自己不會做這種事情。所以我們覺得這是錯的。
法官和警察把這個殺人犯判了刑,我們覺得他們是對的。
但是,如果從殺人犯的角度來考慮。
他被警察逮捕,被法官判無期,要坐監獄。
所以,對於他來說,他為了保護自己。
警察、法官所做的事情就是錯的。因為他覺得他做的這個事情是有原因的。
即使被逮捕,他也覺得,自己不應該被判無期。
那其實也就是說,
所有人對於一件事物的判斷,都是基於自己來評判對錯的。所謂的道理和涵養,這只是一種解釋對錯的方式而已。
殺人犯覺得自己不該被判無期徒刑,應該適當量刑,這是對的。(對於他自己來說,這是有道理的)
他覺得自己被法官判成無期,他覺得法官是錯的。(對於他自己來說,這是有道理的。同時他覺得法官缺乏涵養,因為他覺得法官就應該站在自己角度來考慮問題。)
我們覺得殺人犯的想法是錯誤的(對於我們來說,他想要量刑是沒有道理的。他覺得法官應該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這是沒有涵養的。因為法官憑什麼要去站在一個罪犯的角度。)
到這裡,其實我們就能夠知道一個問題了。
這個世界本無對錯之分,一切都是因為外界的事物與自己進行對比,才產生了對錯。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對錯解釋的清楚,給這個對錯加上了一些道理、涵養、素質等等的外衣。
老太太插隊,她自己覺得這樣是對的,所以為了能夠向外人解釋清楚,給這個行為貼上了一個讀書人必須要讓老人的標籤。
我們也可以覺得她是錯的,為了能夠向外人解釋,我們給她貼上一個蠻橫,倚老賣老的標籤。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有2個潛意識。
一個是追求自己的利益,並且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只讓自己快樂,我取名叫快樂。
一個是追求自我保護,能夠讓我們在這個社會上安全的生存下來,在意他人的看法我取名叫安全。
1.快樂告訴我們,老奶奶插隊了,觸犯了我們的利益,我們覺得不爽,所以我們覺得她不講道理。而安全察覺到了我們的不爽,覺得繼續這樣不爽下去,負面情緒會損害身體。於是告訴我們不要和一個老人計較,我們是讀書人要有涵養。
2.快樂告訴老奶奶,自己插隊能夠獲得更好的利益,能夠讓自己更舒服,所以最後插隊了。但是安全察覺到了,別人異樣的看法,察覺到了你的不舒服。覺得繼續這樣下去,你可能會傷害老奶奶。於是產生了一個讀書人必須要有涵養,要讓老人的理由。將這句話說出來給你聽,希望你不要傷害這位老奶奶。
3.快樂告訴我們,殺人犯殺人了。如果他不被判刑的話,將來如果被我遇上怎麼辦,這個社會還會安全嗎?所以我們覺得他該被判刑。而安全察覺到了我們的不爽,覺得我們的這種憤怒、擔心的情緒會影響我們的身體。於是告訴我們,不要去管這個殺人犯了,他是罪有應得。
其實,題主之所以不爽。就是因為你心裡的兩個意識衝突了。
一個覺得被侵犯了利益,不爽。
一個覺得,不能在這個地方和她大吵起來,否則會給自己帶來更多的麻煩,給自己一個理由,讓自己忍一忍。
不論選哪一個都是對的。不論選哪一個意識,都是我們當前情況下最好的選擇。
當我們的快樂被積壓已久的時候,我們就會爆發。
當我們快樂被釋放已久的時候,我們就會被他人傷害。
所以,試著去做一個「無理取鬧」的人吧。
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利益,我們為了自己的快樂去阻止他,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資格指責我們。
做完了以後,會覺得,整個世界都不一樣了。
並不需要去擔心自己會不會做出 出格的事情。
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尺度。
不去做一個完美的人,但至少得去做一個完整的人。
合理釋放自己的情緒就是完整。
謝邀。
題主出了個好問題。
涵養和道理到底哪個更重要呢?
先聖孟子有云:「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有時候,固然有兩全其美的辦法,但是,不一定事事都可兩全其美。
其實,我本人的看法一直是:以得抱怨,何以報德?
世間好不容易構建了基本的規則框架,即是束縛,也是保護,我等有權利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權利去維護規則框架。
真的,有時候出於涵養,不樂意在公共場合爭執,但是,越不爭執,反而越是縱容了破壞規則,損害人民權益的人。道理,必須要去爭,但也講究方式方法。
固然可以與其據理力爭,但也要注意自己安全,在儘力保全自身的情況下,維護好道理。
當然,一念及此,更是佩服挺身而出的先輩勇士。
很多時候,有些事兒,說了沒意思。 有些事兒,根本不準說。 有些事兒,不改改沒人聽。 有些事兒,不改改不敢聽。
謝謝。
呵呵。
這個答案滿意不,百無一用是書生是謙虛。
陳勝和劉邦。為什麼陳勝政權崩潰。除了不得民心,還有他沒有貴族知識分子輔佐。劉邦老婆是呂家千金,呂家人脈很強。
這個問題涉及的是教化問題。
也是一個萬年難題。
然後並不是涵養和道理衝突。而是一個不講大眾道理的人和一個講大眾道理的人產生衝突應該爭哪個。
比如說列車上,一個沒票的人佔了有票的人的座,有票的人應該怎麼做,周圍路人應該怎麼做?
比如說遇到道德綁架,這個事情雖然你是對的,但是你這樣nb的人和他那樣低端的人爭什麼呢?
比如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這些其實都是一類問題。
有人覺得對不同層次的人要講一樣的道理,有人覺得對不同層次的人講不了一樣的道理。
其實都對,主要還是看你是哪種人。
題主敢不敢不要隨便換問題,這樣回答的歧義很大的好嗎?
像前文中,我媽面對外來的「歧視」選擇了涵養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是因為絕大多數的時候道理是講不通的。
以前社會上,兩方如果發生了矛盾,都會有人去「盤盤道」,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如果對方惹不起,那就趕緊慫。如果對方惹的起,那還講什麼道理。如果對方跟自己處於同一個階層,那再講道理。所以,就衍生了「法律」,法律就是由一個高階層的組織,來定義不同階層的兩邊誰更有道理。
結論是如果你真的氣不過,一定要講道理,那麼雙方就爭論的問題要有一個「衡量道理的標尺」,比如《交通法》《刑法》等等。
之後就題主提出的問題描述,有些矛盾沒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的時候應該怎麼處理。我的答案是簡單一點,有句話之前很流行「不要和腦殘爭論不休,因為他會拉低你的智商,然後以豐富的經驗擊敗你」這種行為,我們叫涵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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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題主原問題《社會是不是對知識分子有歧視》的回答
我是本科畢業,我開飯店之前在一個私人企業做銷售,整個公司上上下下大概三十個人吧,一年公司銷售額估計有個兩千萬左右。我們老闆初中文化,他最大的樂趣就是「鄙視」我們這些大學生,那時候微信朋友圈剛流行,老闆總是在朋友圈找一些「雞湯」洋洋洒洒的在會議上給我們講出來,然後也會找一些比較生僻的字或者一些詩詞,在會上提問,每次他都會說:「來,你們這些大學生先回答。」如果答不出來,直接就是一頓諷刺。很尷尬的好不好?而且,這些東西和大學有毛毛的關係?
後來,有一次老闆偶然聽說我母親是某大學營銷專業的教授,他就跟我說:「別看你媽是教授,就我這公司給你媽運營,她不好使,知道不?呵呵!」我當時特彆氣憤,但是為了工作,我也沒插話,我母親從業三十幾年,桃李天下,我不敢說她兩袖清風,但也絕對不是教師行業的敗類。
回家後我挺氣不過的,我就把這事兒跟我媽說了,我媽也挺淡定,她說:「你們老闆說的對,畢竟大家不是一個領域的人。」我說:「你不生氣嗎?」我媽說:「你知道什麼是涵養嗎?」
再後來,老闆兒子馬上要參加高考,老闆特別嚴肅,必須上大學,必須上。
那一刻我釋然了,也理解了。有些時候的「歧視」只不過是要秀一下優越感而已,世界上還是「俗人」多一些,包括我自己,我的老闆,我的母親都不能免俗。
所以,大多的「歧視」來源於不同領域的不了解。知識是每個人在社會中前進的必須品,當老闆的要學管理,當老師的要學專業知識,街頭算命的要學揣測客人的心思,開飯店的要學菜品研發,紋身師要學繪畫技巧,每一個在領域內有成就的人就他自己領域來講,必然掌握了該領域大量的知識和付出了超於常人的努力。
只有弱者才去指望道德和涵養,不到迫不得已的時候,誰不想正義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