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如下:

借款人是A某人妻子,A某以投資為由,遊說其妻子向各方借款,其中包含我方,但今A某無法償還,最終A某人坦白,借款實為賭博。據A某人妻子說,其不知道該情況,並且我方與其妻子交情不錯,而且我方確實不知該情況,因此借款給她。目前聽其妻子闡述,A某已負債3-4千萬(具體數目不明,聽聞存在借款人故意要求貸款人將款項數目高標,並且借款人願意主動承認立下字據的情況,不知道這樣的操作有什麼意義)。今借款人主動要求全部貸款人起訴向其追債,但其名下資產(三套門面等估計1千萬多)並不能填補其債務(3-4千萬),即資不抵債,並且目前名下資產難以拍賣出去,不知道之後我方能否追回本金甚至利息?能追回的話,照此情況,能否一次性全額追回,還是後續慢慢追回全額,亦或是其它?並且之後是否有強制執行書,在執行書下來後,是否需要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後若未能還清債務,是否能夠永久追討?

ps:讓我方原本貧寒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瀉藥,能追

能不能追回,不好說。

我看到你說這人還是有財產得,如果是企業得話基本上可以直接申請進入破產程序了。個人破產制度雖然在意向設立,但是畢竟還沒有。

因此,誰先起訴誰討巧。

比如說他欠3000萬,資產1000萬,然後你是第一個起訴得人,其他人還後知後覺,這樣情況你執行到位可能性還是很大得。

但是如果大家都起訴了。到時候就基本上按照比例分配、

所以不管怎麼樣,建議你起訴。


你好,按你說的,估計案件很難執行,但你可以勝訴,獲得判決書,進入執行程序,訴訟時效不會過期,謝謝


如果你不起訴,那就根本沒有機會參與分配。

所謂參與分配,就是在執行法院拍賣他的財產時,所得的錢,怎麼分?

(這裡,我還先不給你考慮是否存在優先債權的問題。)

因為參與分配,需要生效的法律文書在手。那麼生效的法律文書,是什麼?打個比方,就是判決書或者是調解書或者是裁定之類。

所以起訴,還是有可能追回部分本金和利息的,如果不起訴,那麼機會就很渺茫。

不僅如此,而且要趕快起訴,趕在其他人之前,先拿到生效法律文書,先向法院申請分配,說不定晚了,啥都分不到了。


一、能否追回本金及利息可從2個方面分析:

首先看你有沒有起訴?能否勝訴?勝訴的關鍵在於1、起訴時有無過訴訟時效?你說的「幾年前」是幾年?是約定還款日還是借款日?如果約定還款日距起訴時超過3年,且你從來沒追討過對方也沒承諾付款,則本案已過訴訟時效。2、如果沒有過訴訟時效,你有沒有借條?有沒有轉賬記錄?有沒有約定利息?民間借貸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則不知道借款期限內的利息。至於你說的賭博倒不是重點,因為只要你提供借款時不知道借款人是用於賭博,則不影響你的借貸合法性。

其次看勝訴後執行問題,能否追回需要看對方有無財產?如果申請執行後,法院未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會終結執行,但是以後你如果發現對方的財產線索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一、借款人借款用於賭博?這個借款人似乎不是善意。但不影響你的債權。你不知情。

二、本息追回?按你描述,很難。

三、先取得生效判決文書,再申請執行,收多少算多少。


起訴對方要求返還本金和利息,是沒有問題的。但實踐中,最重要的還是要看對方的償還能力。

當然起訴是有必要的,可以通過判決書把你的債權固定下來,也就不會再有訴訟時效過期的問題了。具體拿到還比還款,還是需要時間的。


如妻子在向A提供借款時,不知道A將款項用於賭博,則可要求A返還;

如妻子在向A提供借款時,知道A將款項用於賭博,則該債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無法要求A返還。

如果通過法院起訴要求A還款,主張的金額應當是實際借款金額,而不是虛高金額;

至於利息問題,需要看雙方是否有明確的約定利息和還款周期。


起訴追債的好處在於由自己追債變成公權力幫你追債,手段和方式有效得多,追回的概率更高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