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試用期內提離職,提前3天通知即可。


如果是試用期最多是可以再留3天,

如果超出時間,可以直接走勞動局。


最好的方法是發了工資就跑路


公司說需要流程,讓我在2-3個月之後再走,怎麼辦,我很想趕緊走?

如果你想趕緊走,那就先遞交書面的離職申請,遞交完書面的,寫完日期簽完字拍張照片發給你的人事或你的上級,用來證明你那天交的。遞交後,別去公司了,等個三五天,讓你們公司走走流程。如果你再次去公司,他還不給你離職證明,不辦離職手續,就可以去仲裁了!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內勞動者離職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


試用期內離職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通知之後三天直接離職,並沒有配合用人單位內部工作流程的義務和責任


你給他說勞動局見吧


試用期內離職三天之後就可以走了,公司說走流程兩三個月那是想把你當廉價勞動力用著先。勞動法規定的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之後可以走人,正式員工提前一個月通知交接好可以走人。不要給騙了!!!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的流程不可以違反法律。題主記得保留好通知公司你要離職的證據,最好是用書面的形式或者工作郵件的方式。如果是郵件或者線上交流工具,一定要確保公司收到了你的離職申請。如果是面談,那麼在面談後補上一份書面的離職信。

如果不保留好證據,我擔心題主的公司會耍無賴說沒有收到你的離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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