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前任妻子於20多年以前因出軌與我父親離婚 有一個女兒 撫養權在我父親。後於我母親再婚 該女後選擇去找她母親 撫養權後到了她母親身上。我父親與我母親再婚後購置兩套房屋 一套填寫的我父親名字,一套填寫的父母雙方的名字。三年前父親患病 一周前父親病逝。其間有通知過該女我父親生病與去世的消息 該女以無法請假為由沒有來送我父親最後一程 在父親患病期間也沒有來看過 一面也沒有 也沒有經濟上的支持過。請問該女能有繼承我父親遺產的資格嗎。這兩套房子都是我父親母親一點點賺起來的 實屬不願分給該女。 謝謝大家


第一、你父親在生前是否立有遺囑?如果立有遺囑,應該對其生前的可以處分的財產做出明確的處理方案或者進行合理的分配;如果沒有立遺囑,則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分割被繼承人的財產;

第二、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來繼承被繼承人的財產。

1、確認被繼承人的財產,主要是兩套房子。基於您所陳述的事實是客觀真實的基礎上,如果兩套房子都是你父親再婚後,由你父親和母親出資購買的房產,這兩套房產應該是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共同財產;

2、確認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3、確認繼承人能夠分的被繼承人的份額為:

你母親可以先分得兩套房子的一半份額,剩餘部分再由你母親、爺爺奶奶,你、你的同父異母的姐妹均分。

如果你認為你同父異母的姐妹應當少分或者不分,可以先和對方協商,這個估計很難通過協議達成一致意見;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你可以向法院訴訟,要求法院確認你同父異母的姐妹不應當得到相關遺產分額。

另,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你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同父異母的姐妹不應當得到財產份額,在達不到法院所認可的情況下,承擔敗訴風險。

一般情況下,法院會支持均分的分配方案,除非你有明確的有利於你的主張的證據。


根據繼承法,你父親的子女都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親生子女、收養領養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同樣根據繼承法,人民法院可以酌情裁判繼承人不分或少分遺產。

因此,你父親的子女不論歸誰撫養,都有繼承權;另外,如果你父親的其他繼承人認為你父親的女兒不該分得或應該少分遺產,那麼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

具體操作和證據收集建議找律師當面諮詢。


你好,你父母婚後購置的兩套房屋,是他們婚後一起賺錢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你父親去世,那麼這兩套房產中屬於你父親的部分,可作為你父親的遺產。

法律規定,遺產繼承有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遺囑、遺贈扶養協議繼承。沒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根據你所描述的情況,你父親與前期的女兒,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有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你父親的前妻已與你父親解除了法定夫妻關係,不是法定繼承人,無權繼承你父親的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從情感上很理解你的心情,你父親的女兒依然有繼承權,他的前妻沒有。


您好,這要看有沒有留下遺囑,如果有遺囑的話,那麼應該按照遺囑的規定進行,如果沒有遺囑的話,則應該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進行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他有資格,不管由誰扶養,父女關係一輩子都不可能變。遺囑可以指定繼承給你。


謝邀謝邀謝邀,前妻離婚的時候財產就已經分了,法律上沒有繼承權,除非你父親留了遺囑。與前妻的女兒除非過繼給了別人,否則仍然擁有第一順位的繼承權,地位上跟你是一樣的,除非你父親留了遺囑,不給她。

根據繼承法,你和另一位子女,是都有繼承權的。不過要分清幾點。

1,你母親有你父親遺產的一半繼承權。你父親財產包括,自己私人財產,和你母親夫妻存續期間所有共同的財產的一半。兩個房子,雖然有一個寫你父親名字,如果,是你父母婚後共同購買,也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另一套,是兩個名字的,首先一半是你母親財產,然後,剩下一半,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這樣四分之一才是你父親個人財產。

2,贍養義務,另一子女未盡到,如果將來要主張你父親的遺產財產權利,法院也要酌情考慮少分。 目前看,你父親也沒有立遺囑。

以上,兩點,份額可以算,這部分份額,在不考慮贍養和盡孝方面,是需要你們兩個子女,平均分割的。當然,你應該是守在父親身旁,付出的精力和財力。你在法庭提出,法庭也會酌情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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