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多年來一直都認為這個算是合理的,但是昨天有個大叔突然跟我爭論起來,而且場上其他人也認為可以,他的隊友也沒說話。 畢竟我這種是業餘選手,遇到這種問題確實只有經驗能告訴我,並沒有學過裁決標準!
謝邀。
有一定典型的問題,但一般的疑問是怎樣纔可以判爭球,參考下圖:
你的問題中,球已經被確實的block,一瞬間球權已經做了轉換,你把球拾回來(彈回你手裡),是全新獲得球權,運球和直接投籃都是可行的。
應該不算
在被封蓋的時候你已經結束了對球的控制,再從地上撿起來的時候是你重新獲得對球的控制權,應該不屬於違例
不算
被封蓋後順勢將球掉落到於伱有利的位置,再次獲得球,屬於重新獲得控制球,可投可運可傳等等;根據裁判的認定,你將球砸向地面不是由於封蓋的接觸使你失去對球的控制,則構成一違例。
並不算犯規,但是動作難度太大了,因為跳投有慣性的,沒辦法在那麼短的時間又轉而拍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