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別人的歌曲,如果為一般益表演翻唱節目,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是未取得授權而使用別人的歌曲參加商業比賽並進行電視直播、拍MV等用於商業用途就涉及侵權,包括在酒吧裏演唱和歌手翻唱視頻在網上傳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權。

那麼具體什麼情況下翻唱會侵權?網路主播翻唱是否侵權?抖音翻唱是否侵權?選秀節目翻唱是否侵權?街頭賣唱是否侵權?下面將一一解釋。

網路主播翻唱是否侵權?

關於這個問題不應該問網路主播翻唱是否侵權,而應該問網路主播翻唱如何維權?主播翻唱歌曲會收到粉絲的禮物,平臺也會為其派發工資,因此,主播翻唱的行為為自己賺取了收益屬商業行為,屬於侵權。

但是奇怪的是,很少有主播被音樂人起訴侵權,起碼我瞭解到的只有馮提莫被樊沖指責侵權。為什麼沒有大批音樂人訴訟主播侵權呢?這是因為取證困難,直播是隨機的,難以取證,再一個原因是侵權賠償低,一首歌的侵權賠付標準只有幾千元。因此,大部分音樂人並不會追究主播的責任。

抖音翻唱是否侵權?

抖音翻唱是侵權的,理論上來說,抖音屬於商業組織,即使短期無法獲得收益,長期來看,抖音翻唱可以為用戶獲取收益。因此抖音翻唱應屬侵權。

跟直播翻唱類似,大部分音樂人不會追究侵權人的責任。針對一些比較過分的行為,音樂人會追究翻唱人的責任。

比如鬱歡侵權小煙事件,鬱歡翻唱華晨宇的《煙火裏的塵埃》,在翻唱時通過改編將《煙火裏的塵埃》變成適合自己的音樂,並且在歌曲作者欄填入自己的名字。此舉引發華晨宇粉絲的不滿,鬱歡也為此進行道歉。

選秀節目或者演唱會翻唱是否侵權?

這個問題要看節目主辦方是否購買版權,若沒有購買版權,則歌手翻唱視為侵權。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因此,在李志與毛不易的版權糾紛中,毛不易侵權演唱《鄭州的記憶》應由演唱會的舉辦方承擔侵權責任,同樣的毛不易師弟在《明日之子》中侵權演唱李志的作品應由《明日之子》節目組也就是騰訊承擔侵權責任。所以在李志與毛不易的版權糾紛中中,最終賠償結果為騰訊與哇唧唧哇共同賠償完全合理。

街頭賣唱是否侵權?

侵權!畢竟街頭賣唱也為演唱者賺取了經濟收益。法律層面上確實侵權了,但是沒人會追究街頭藝人的侵權責任的。

怎麼瞭解著作權?

為了避免大家在生活中遭遇不經意侵權的「橫禍」,此前,維權騎士在各界版權朋友們的呼喚下,還精心打造了一部超高性價比的《版權小課》,全面講解著作權法。課程包含著作權保護的對象、著作權人的各項權利,著作權的延伸權利以及什麼情況下使用他人的內容是被法律許可的。

通過學習這部課程,可以全面系統地瞭解著作權的各項內容,告別表面的版權概念理解,填充版權常識的空白,能夠在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針對版權問題保持自己獨立且有法律依據的觀點。

不僅如此,課程除了法條的講解,還為各相關法條搭配生活中真實發生的上百種案例場景,讓學習者不僅可以瞭解著作權具體的規定,還能將著作權法條適用到日常生活的版權相關行為中,儘可能規避生活中的侵權風險。

進入維權騎士官網就可以瞭解相關的課程情況。

關於維權騎士是什麼?

維權騎士成立於2015年,是原創內容生態及數據服務機構,一直致力於互聯網創作者版權事業,以幫助創作者賦能來提升創作者收益作為運營目標, 在互聯網版權領域具有領先地位。

維權騎士是刀豆網路首個面向自媒體創作者的線上版權保護產品。至今,維權騎士已經從原本單純服務單個平臺的創作者維權演變成為一款能夠多平臺維權且擁有強大內容複合能力的兼容型平臺,成為基於人工智慧及大數據技術的版權和數據應用服務商。

當下的維權騎士現在已經有授權管理、內容分發管理、確權管理、自媒體能力提升課程、在線原創度檢測、新媒體營銷變現等服務。


翻唱歌曲,尤其是做商業用途,比如製作短視頻、錄製節目、活動現場演唱或是主播在直播時演唱,原則上是要獲得詞作者和曲作者的授權。

多數歌曲的詞曲著作權掌握在三大(環球、索雅和華納)或音著協手中,正常需要先聯繫他們獲得授權。授權價格差異很大。


其實是需要的。比如旭日陽剛沒有版權。被汪峯起訴


要看翻唱之後的用途。

1、個人翻唱著玩,唱完的版本僅供自己或朋友間的交流、欣賞,不需要獲得版權授權。

2、現場表演翻唱時,免費表演已發表的歌曲,表演未向觀眾收費,也沒有向表演/翻唱的人付費的,不需要獲得版權授權。比如在學校舉辦的迎新晚會上翻唱歌曲,不需要獲得版權授權。如果在酒吧、商場,甚至是街頭賣藝翻唱,是需要獲得版權授權的。網路主播在直播間翻唱歌曲,也需要獲得版權授權。

3、翻唱之後,上傳網路平臺,或者是翻唱歌曲出專輯,這種使用需要獲得版權授權。

4、現在的歌唱類的綜藝節目中,歌手翻唱歌曲,都需要獲得版權授權。


現場表演且不收費,不在收費場所表演(諸如餐館,酒吧)可以不經允許且不付費。

已出專輯的歌曲,他人翻唱出新的專輯,可以不經允許但需要向詞曲作者付費。

翻唱歌曲並上傳到網上,必須經過作者許可。


如果用作商業用途,那麼是的,而且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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