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十一個月才報警。也是厲害了,事不過三,一次忍,兩次忍,第三次就該收集證據,報警了。你父母含辛茹苦養育你長大,不是讓你給別人當沙包出氣筒的。


其實報警是沒有多大用處的,況且還過來這麼久。警局對家暴,一般情況就是勸和,協商,你回去還是要面對他,還是要一起生活。這樣的時候只能說看你自己怎麼考慮,如果你自己的家人支持你,就一起面對,不要自己一個人。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這種會家暴的人多半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而且很自私,極端,為了自己的後半生,你還是慎重考慮往後的生活該怎麼過吧。


為了永絕後患,直接離婚。報警隨時都可以,就不知道用處大不大了。


為什麼要等十一個月?什麼人家暴你?夫妻關係,離婚最有效的結論,最後裝攝像頭把證據搞到手。


可以,但是需要提前留好證據,錄音錄像照片什麼的


當下就報警啊!還準備過年再說?


有證據可以


家暴的當時,就應當報警。因為家庭成員之間應當是互相關愛和幫助的關係。家暴是家庭成員中,決不應出現的情況,而且有一就可能有二,所以家暴當時就該報警。現在家暴發生十一個月後,也可以報警,但應收集證據,證明對方曾在十一個月前的家暴事實,人證,物證均可提供給警方,並應提出自己的主張,以便警方確認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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