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在被扣上「小三」,「二奶」,「性工作者」的帽子之後,就可以任人宰割。那麼,當施暴者以「打小三」的名義對我們進行暴力凌辱時,我們該如何脫身呢?


大喊:他們是人販子!報警啊!打110啊!

然後拿出打人販子的氣勢下死手。

旁觀的自然會去報警。


人和動物本質上沒太多區別,趨利避害,恃強凌弱。

如果小三長得壯又強悍,女主有勇氣打么,說到底在於打不過丈夫,就來打一個比自己弱的對手。

曾經遇到過一個離婚女,離婚的原因是出軌,丈夫出軌,女主人借開賓館之便也出軌被抓,遂被揍了一頓,帶三個孩子掃地出門。父母包括她哥哥覺得丟人,看著她被打沒制止。

出過軌的男的不會比女的少吧,你見過女小三被打上新聞,見過幾次男小三上新聞?

再回到問題本身,有人說小三心虛就會勢弱,沒出軌的人會據理力爭,還擊,兩個大漢把你胳膊一架,別說女的,就是男的,兩腳下去也懵逼了,一分鐘就給塞車裡。

在我看來,打人這事肯定不對,現在講究法制,要是可以私刑,那就是誰拳頭大誰說了算。

小三隻是個環境外因,真正需要解決的是內在婚姻矛盾。訴諸武力的人,在我看來不論男女,非蠢即壞。


某個瞬間蠻期待的,最好打死的那種

被冤枉,被打死,被欺負,啊啊啊啊這不是瑪麗蘇女主的戲份么?快快快給我給我,我接我接

總有一天,真相揭露,眾人被冠以殺人犯之名,無法背負愧疚之人互相指責,罵罵咧咧,尋找下一個目標

但實際上,即便揭露了,也沒人在乎,沒人在乎真相

甚至來說,真相可能永久被埋葬


我估計沒人敢冤枉我, 我的氣質就是那種凜然不可侵犯的。 如果真遇上被人冤枉又說不清的情況下, 那就拿出拚命的架勢來,大喊一聲,都站住!警告你們別碰我,否則我採取的一切手段都是正當防衛。這就差不多能給對方鎮住,因為沒一個小三會如此有底氣,

人與人之間存在心靈感應,即便是陌生人,你是否做賊心虛,看眼神和氣勢基本上也就明白了

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告訴她認錯人了,她要是個瘋子,非得說是我,那就對罵唄,

當然,能不動手盡量別動手,如果對方實在瘋狂,實在不講理,那我也是不懼怕的,

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所採取的適當防衛行為,是正當的。這是法律賦予我的公民權利。

嘿嘿,隨便說一句,我是女生,但我做過兩年的武 警。


是的,就是我。

他(這裡稱A吧)和前女友(這裡稱B吧)分手好幾個多月後,我和A開始接觸並試著交往。(為什麼這麼清楚他們分手的時間,因為無意中看到了他的聊天記錄。)跟A交往兩個月後,B回來找A複合。我對A說你自己看著辦,因為畢竟我們相處不久感情不深,而他和B交往更久應該感情更深吧。

A拒絕了B複合的要求。B開始從我下手,告訴我A有多不堪,我沒理會。B開始收集A和我的圈子(朋友、家人、同事等等),各種造謠說我是小三,編造我如何勾引A、如何勾引同事等等(被她造謠的這幾個同事都是在她騷擾我單位時電話中懟回去的,因為在單位多年,大家都知道我是怎麼樣的為人)。A找B溝通無果。

曾一度痛苦的想要放棄和A在一起,但是得一位領導開解後,不再理會她的騷擾,專心投入工作和生活。

這麼多年過來,工作中從職場小白到獨當一面,工資翻了幾倍,和A結婚、買房買車、生子,平凡的日子過著。

而B,依然整天在網上YY著我們如何「遭報應」,今天車禍了明天癌症了。

我什麼感受,就像走在路上踩到狗屎,除了噁心一會兒,也不會影響什麼。

這裡加一段B關於這件事的描述:我勾引A導致A與她分手(事實上他們分手時,我與A雖然認識,但是完全不記得彼此);我的工作和收入完全是我勾引同事勾引領導上位而取得的(我985難道是白讀的,我高考全省一百多名難道是白考的,再說我的顏值扔人堆兒里找不出來那種,另外我領導是女的);B好幸福,我和A過的不幸福,所以我去騷擾她(這是正常人的邏輯嗎)。


我怎麼覺得這是個釣魚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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