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質量專利主要是指涉及大量重複提交的、涉嫌抄襲的、涉及大量無用結構堆砌且獨立權利要求冗長(單個權利要求超過一頁)的專利,這些專利的發現和判斷,一是靠審查員的發現和上報,二是靠系統自動識別,系統主要依靠相關的指標判斷,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所在地區的專利授權率、駁回率、授權專利保持平均期限、代理人所代理專利的授權率、駁回率、申請所涉及的行業的專利授權率、駁回率等等。

所謂的低質量專利只是專利局對專利申請的預判,僅供審查員在審查時參考,具體到個案審查時,審查員依然是依法依規、有理有據地對專利申請進行三性方面的審查,簡而言之,低質量專利的標籤不會對該專利申請的審查結果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感謝閱讀。


首先說明下,專利局預判的質量等級並不指示對該專利質量等級的定論。應該說,只是參考,畢竟審查意見,機器還代替不了人。質量等級的預判指標包括30幾項,包括與現有技術相似度、領域內平均駁回率、代理所(人)懲戒信息等。


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

除非你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不是。

當然,主要是還是基於文本或者圖片的重複率、該申請是否是現有申請的簡單替換、是否在相近的日期提交了大量的相同或簡單替換的申請等多方面判斷的。


請見國知局75號令:

關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2017)(局令第75號) -- 國家知識產權局?

www.sipo.gov.cn


他們不判斷專利,他們主要是審查。


專利局估計是判斷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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