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9年3月28日 入職一家電商公司,當時商定工資5000元,說是3個月之後等所有店鋪起來交五險,沒有商定具體的利潤目標或者業績目標,也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打算前期先做產品布局,後期做電商運營,確實我電商運營經驗不足,按照公司老闆的話說是『培養我』我也確實受到公司培養,公司給我配備了帶教老師,學習電商運營知識。但是由於整體行業不行,導致4月份到10月份我所做的店鋪一直處於虧損狀態。10月份我調整到新部門開始盈利,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都是在盈利狀態。4月份公司出現重大危機,導致整體業績驟減,5月份公司決定把所有運營人員的底薪砍掉拿純利潤,當時是讓公司所有運營都簽了字,我也簽了。但是我5月份店鋪虧損2萬元,沒有利潤,所以我一分錢的薪資也沒有,6月份也沒有薪資,所以現在兩個月沒有收入,我覺得這種方案不合理,跟公司交涉修改,公司不同意,想要跟公司提出離職,公司老闆開始扯皮,扯皮如下

老闆認為:

1:公司看的員工價值,你是運營要以業績跟利潤說話,沒有業績沒有利潤,就不應該有保底工資,合情合理

2:你是公司培養起來的,前期虧損了那麼多(老闆認為虧損了7萬但是實際上不可能這麼多,後期我盈利了38萬多早就賺回來了)你現在要走,那把你從來公司到離職的所有利潤算一算,虧的你自己補上,今天你必須要把錢拿出來,要不然你離不開這個辦公室,直接把你送到骨科醫院去

3:公司在義烏有倉庫,因為4 5月份沒有打起來,就到義烏去培訓了,同時在義烏倉庫操作運營店鋪,老闆認為,培訓費用如果離職應該員工負擔,我對此沒有異議。但是差旅費用,住宿費用都要員工來承擔,對此我不同意,老闆理由是沒有給公司創造價值

其他點:

1:公司入職未簽訂勞務合同

2:公司未給繳納保險

3:公司不執行國家法定節假休假,全年無休

我的擔心點:

1:如果要離職的話,公司會用之前的利潤來卡我,讓我佩服,公司老闆娘管店鋪利潤,到時候直接給算成負的,擔心 害怕

2:老闆有暴力傾向,如果談不妥,自己人身收到傷害,更害怕會連累家人

3:電商圈太小,擔心老闆後續會到處抹黑自己

4:之前公司簽了一個協議 什麼夢想基金,是工資超過1萬的部分,由公司保留,年底買車的時候用。估計我離職這部分錢也沒有著落了。

希望各位幫忙回答一下,我該怎麼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最好有具體的執行措施呢,謝謝。


這個還是比較簡單的,公司在員工離職當天應當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但是現在不讓你離職而且讓你承擔相關損失,這肯定是不合法的,作出如下分析:

1、公司不讓你離職,其實你可以直接向公司郵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拖欠你工資且未給你繳納社會保險的,依據勞動合同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N+1個月。

2、公司未給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你可以申請仲裁一併要求公司承擔二倍工資,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二倍工資賠償,標準為你的實發工資。

3、關於節假日加班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要加班費,且你再工作中每月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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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慮的多了,這種事情要分析清楚主次和邏輯。

第一點,工作就需要按照國家規定付鑫,不簽合同但是已經存在實際行為。保留好所有證據:談話內容(含不限定微信和電郵等),交易記錄(含不限定銀行、支付寶、微信)

第二點,公司績效考核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只要雙方願意不追究沒事,如果侵犯員工利益,你就要到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法院起訴,一定找個律師諮詢(有免費的律師專門管這事,一般律師願意接著種官司,職工會穩贏)

第三點,這種糾紛一般屬於勞務糾紛,公司按照你所描述的情況應該已經觸犯法律,但是屬於民事糾紛民法範疇,本身你只需保護自己的合法勞務權益,老闆心理很清楚。

如果他利用其他你所擔心的威脅、暴力等手段,哪這個上升刑事行為觸犯跟高一級法律,老闆得不償失,他們也是求財。

綜上所述你沒必要考慮那麼多因果關係,法律這種事一種行為一個法律問題。


1、你說的勞務合同應該是勞動合同的意思吧。在法律上,這是兩個概念噢。

2、如果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並不會影響到勞動關係的成立。有了勞動關係,你和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有了基礎。

3、具體措施:遇到勞動爭議,通常的解決辦法是(1)協商(明顯你在用,效果不佳)(2)投訴(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效果一般)(3)申請仲裁(有法律強制力,免費,周期稍微長)(4)不服仲裁後的訴訟

4、綜合來看,以你所講的全部情況,申請仲裁還是比驕傲靠譜。仲裁的請求可以有:(a)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b)未發工資或獎金(C)違法解除的賠償金

5、順便最後說一下,擔心人身安全,嘿嘿,法律這事也管,歸刑法管轄。


有錄音錄像或者微信聊天證據嗎?怎麼上班公司賠錢還要你墊付嗎?太搞笑了,直接報警,他已經涉嫌威脅你的人身安全,還有就是沒有簽訂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遇到這種情況不要慌張也不要怕、你老闆不敢把你怎麼著、作為勞動者、他沒有給你簽勞動合同、沒有發工資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你首先不要聲張、和老闆通話也不要發火或者亂說、


和他勞動局見!


整理證據,規避風險,合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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