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者可以互換,主要實現物理位置兩者區分形成肌肉記憶從而避免新手的緊張情況下引發的安全問題


無助力狀態下,1.5噸自重的四輪汽車,剎車踏板的最大壓力一般在90kg左右,也就是說,在不能保證助力系統一直工作(現在的汽車,熄火狀態下剎車助力系統是不工作的)且100%不出故障的前提下,必須保證駕駛者對剎車控制機構可以輸出90kg的力,才能在任何時候都能進行有效的制動。

正常人的上肢肯定無法爆發出90kg(882N)的力量,所以剎車控制機構必須做成下肢控制的踏板。


樓下有答主貼出了國家標準

為什麼汽車研發公司不選擇只在腳下保留油門,將剎車改到方向盤來加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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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標準中註明瞭「試驗時,施加在剎車控制機構上的操作力不應超過700N」,看來相關部門也考慮到了不是人人都能踩出90kg,在制定標準時還是留了餘量的。


那麼按照你的思路,也只能把油門設置在手上,就有三種方案:

方案一:把油門設置在擋桿上,駕駛時一手控制方向盤一手控制擋桿和油門,但激烈駕駛時一隻手顯然不夠操控方向盤的,增加危險性,否決。

方案二:把油門設置在方向盤上,做成類似換擋撥片的隨動機構,這樣就可以雙手控制方向盤的同時控制油門。但方向盤轉動超過180度時需要倒手,這時候必須要放開油門,操作衝突,否決。

方案三:在方案二度基礎上改變方向盤轉動度數至360度以內,這樣就能做到轉向與油門操控不衝突,但直線行駛時的控制難度將大幅增加,轉向阻力也會增大,畢竟賽車使用的最小轉向比設定也有540度,方向盤瞬時扭矩還能輕鬆突破20Nm,轉向度數縮小,扭矩更大,開起來更累,我買車不是用來練膀子的。

綜上,把剎車油門進行手腳分離的設定在人機功效上相比目前的單腳設定差很多,這一構思看似解決了「慌亂之中踩錯踏板」的問題,但同時帶來了更多、且危險性更大的隱患。

並且,解決「踩錯踏板」這一問題的根本解決方法難道不是讓駕駛者多練嗎?如果你看過賽車運動中的踏板視角,就知道目前的車輛控制設定方式非常科學且高效,任何人通過訓練都能達到從容控制且不會出錯的水平,何必捨本逐末去改變操作方式。


因為剎車要保留完全機械制動的能力

手製動不能滿足GB7258 7.3.3、7.3.5;GB12676 5.2.4.1、5.4.1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7258-2017

7.3應急制動和剩餘制動性能

7.3.1汽車(三輪汽車除外)應具有應急制動功能。

7.3.2應急制動應保證在行車制動只有一處失效的情況下,在規定的距離內將汽車停住。

7.3.3應急制動應是可控制的,其佈置應使駕駛人容易操作,駕駛人在座位上至少用一隻手握住方向盤的情況下(對乘用車為雙手不離開方向盤的情況下),就可以實現制動。它的控制裝置可以與行車制動的控制裝置結合,也可以與駐車制動的控制裝置結合。

7.3.4採用助力制動系的行車制動系,當助力裝置失效後,仍應能保持規定的應急制動性能。

7.3.5客車、貨車和貨車底盤改裝的專項作業車,當行車制動傳輸裝置部分失效時,仍應具有符合GB12676規定的剩餘制動性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商用車輛和掛車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GB12676-2014


我感覺是個本末倒置的問題。

上路的司機不應該經過充分的練習嗎?

問下自己:小孩還不熟練走路的時候,會讓他上街嗎?醫生阿司匹林和抗生素分不清楚可以看病嗎?飛行員襟翼和節流閥分不清楚可以上天嗎?

如果不能,油門剎車都分不清楚為什麼要上路呢?


油門剎車都分不清我建議不要開車了

例如斯巴魯eyesight等系統有油門誤操作保護和主動剎車(AEB),如果有人連這都救不了,我建議還是不要上路禍害自己和別人了


我的想法與你正好相反,將油門控制放在方向盤(或操控桿上),剎車仍然放在下面踏板上。

因為對民用汽車,油門早已實現線傳信號化。完全電傳操控的方向控制也有量產車型上市,就我使用5年來的感覺來看,完全沒有問題。然而電傳的剎車,目前沒有量產車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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