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葉某500元,因為認識也蠻久了,也沒有寫欠條什麼的,但是他一直拖著不還,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後天,我想去法院以民事糾紛起訴他,請問法院有沒有金額限定?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民事案件起訴不受金額限制,一元錢的官司也是可以的。

法條鏈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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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沒有金額限制】。

涉及民間借貸糾紛,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下述材料:

1.原、被告的姓名/名稱、住址、聯繫方式等相關信息。

2.準備一份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和理由。

3.證據材料的準備。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關於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關於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9)其他證據。

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希望對您有幫助。


沒有起訴金額限制,立案需要起訴狀和證據。


民事訴訟沒有最低金額限制。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沒有限定,寫好起訴狀,拿著身份證和證據原件和複印件去法院立案大廳,準備50塊錢交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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