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年初相親認識的,本來打算年底結婚的,由於我和他各自在縣城都有一套房子。因為他的房子早已全款付錢,所以即使婚後也屬於他個人婚前財產。由於我和他都在浙江工作,想著既然老家他有一套,我名下那套想賣掉,然後在浙江賣一套,家裡這套賣掉的錢夠付首付。於是我跟他商量,領證前以我個人名義購買此房 ,婚後共同還貸這樣合理的保護了我的婚前財產,又可以首套政策購買。並且我跟他說過,婚後按揭房子升值的錢,屬於我們共同的。這樣對雙方都公平。男友一聽說只寫我一個人名字,非常不滿,意思是婚後買一定要加他名字。並且說我防著他,側面意思就是我有小人之心,害怕他占我便宜,指責我現實。我著實有點蒙。。。。。難道真的是我的問題嗎?


你的做法很合理啊,首付是你自己的啊,法律規定也是你和你男友約定的那樣,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對應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可以和他解釋說明,如果說清了還不依不饒,那是不是有點占不到便宜就道德綁架的意思呢。你反將他一軍,讓他把婚前的那套房加你的名字,並且去公證說是贈與你一半,如果他那套房不是他父母給他付全款的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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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做法是合理的,也符合法律規定。如果男方覺得只寫女方名字不公平,可以把自己的房子賣掉,共同支付首付在浙江購買房子,婚後共同還月供,房產證上按各自出資比例按份共有房屋所有權。


保護自己的婚前財產當然沒錯。對男方來說又沒有什麼財產損失。

男方讓你婚後買,加他的名字,這就很坑了。至於為什麼坑,可以看以下文章。離婚律師陳大狀:婚前個人財產保護篇——婚前房屋出賣置換新房屋,實操技巧大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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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是他的問題

想加名字就讓他出錢


直接回答。你沒問題,這個事情你拎得清。

這件事情上你男友表現得並非君子,倒是你很有君子的坦蕩。


你沒有錯。男生有些反應過度了。樓上從法律到生活都解釋的很清楚了。

我個人的看法就是:你雖然對,但未必處理的比較合適。原因就是:

本來倆人結婚之後,不需要還貸款,現在你這一頓操作,這個男生髮現我Cao,每月到手5000塊貸款去掉2500,注意,即使是你完全用你的工資去還貸款,但是實際上還是用你們倆夫妻二人的錢。本質上還是你一個人決定了應該是倆個人共同負擔的問題,從某一個程度上來說,你侵犯了男生的一點自由。

如果他因為這個和你生氣,那麼OK,誰還是不是個寶寶了,哄一下就好了。

如果他只是單純的認為你防著他,從這點上講,你倆的對財產的看法是很不一致的,他應該不理解什麼是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一般都是女的譴責男的,這個合情合理,反過來就說明男的不正常(我沒說反話,這種男的問題很大)


沒錯,記得不要讓步,他譴責你現實背後那句os是,我看上你的財產了,都是我的了!


沒錯←_←!是給婚姻是否永遠上的必要保險!


問他是不是由於你的房子置換後擁有更大的升值空間而他還要幫你還貸從而憤憤不平,然後建議他如果也想要置換房產,你可以把這個賣房換首付的機會讓給他。

問他是不是覺得夫妻之間不要分割得太清楚,然後建議他把自己的房子也賣掉兩人婚後共同出首付寫兩個人名,這樣就可以少一些房貸壓力。

如果都不是,問他能不能靠死乞白賴和道德綁架在售樓部要到一半的房子。問他為什麼不指責開發商太過現實,同為中國人不願意送給自己一套房子。


1.你這樣做完全正確,而且建議你一定要堅持,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婚前財產。

2.你男朋友的說你有小人之心,害怕他占你便宜,指責你現實。這是你男朋友的錯,分析你男朋友的心理,可能有三種情況:

①你男朋友心胸狹窄、太過精明,是個不能吃虧的人,對他來說占不到便宜就是吃虧。如果是這種,你就要小心了,需要再思考思考,要不要跟這種人過一輩子。

②你男朋友對你是付出了真心的,現在發現你這樣特意地保護自己,感覺你不信任他,所以他感覺自己的真心被傷害了。如果是這種,就好辦了,不要跟他講道理,發揮你女人的優勢,撒撒嬌哄哄他就行了,即使他要跟你講道理,你也不被他帶著走。舉個例子,他說你防著他,你就跟他撒嬌說:老公你太優秀,我怕別的女人把你搶走,我在這裡也沒個房子,萬一到時候別的女人搶走了你,還住著你的房子,而我就要孤苦伶仃地流落街頭了。你肯定不忍心我那麼慘吧,那我就自己買套房子吧。

③你男朋友以前沒怎麼談過戀愛,對愛情有著不切實際的的幻想,把婚姻想的太純粹,所以容不得現實的考慮。如果是這種,你就要慢慢耐心引導,跟他說的時候,只講你們的感情,盡量避免:婚前財產、共同還貸、按揭升值這樣字眼。比如說:他說你買房子要加他的名字。你就跟他撒嬌說:我人都是你的了,我的房子自然也是你的,我這輩子都跟定你了,房子加不加名字那不是一樣的嗎?


你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男的。說到底他的都不能動,你的得分他一半唄。


你的房子也是婚前的,只不過還在按揭。很簡單,你房子不要賣了。讓你男朋友出首付並且婚後買房、名字寫兩個人的,如果他不肯就是他雙標他現實。為了平等,你可以共同出首付。話都會說,看到自己頭上怎麼做了。


沒錯,就應該這樣。


當然合理,保護自己財產不是應該的嗎,這有啥物不物質的,你男朋友真的拎不清


沒錯。

那您要求他在他這套房子上加您名字嘛,看他怎麼說?

您們戀愛時間幾個月,很短很短。

您願意不顧一切,即便他不理您,輕視您,無視您,敵視您,愛他嗎?

不會!不然也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他呢?會不顧一切愛您嗎?

不會!否則,他會說賣掉我這套去浙江買。

都不會。

為什麼不要保護好自己?保護好自己的私人財產?

您是女人。女人感性,戀愛中更容易陷進去。

沒有錯。大膽的說出來。

他反對,您也不要急著嫁。

應該是男人站出來說,我賣掉我這套在浙江買,給我們一個窩,一個家。

給您足夠的安全感。

記得點個贊。


道德綁架吧,我要是結婚有婚前協議,公證,而且這些保護自己財產有什麼錯,天有不測風雲,萬一夫妻感情不好了,為了那所謂的大氣丟了自己辛苦半生的積蓄?……萬一,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女方做法沒錯。

合理保護婚前財產這個行為,無論對男女方都沒錯。

可以說「對婚前財產不介意的直接分的人」比較「大方,義無反顧,有格局,有愛」等等。

但不能說「合理保護婚前財產的一方有問題」。(至少合理保護婚前財產一方沒有錯)

這是兩回事。


這事你就沒必要和他商量,你們一認識時間短,二又沒結婚,你賣房子再買房子,寫你的名字,你覺得這和他有關係嗎?

如果你倆還準備結婚的,給你兩個建議:

1、房子的首付一人一半,寫雙方的名字;

2、房子寫你父母的名字,後面再用贈予、轉讓、繼承的方式過戶到你名下。


他出一半首付,房子寫你們兩人的名字,你們同意嗎?

我覺得你們的關係根本不到結婚的程度,錢上才是看真章


沒錯,啥都是假的,錢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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