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心光明,做壞事都是坦坦蕩蕩的。覺得對就做,不對就不作。我沒有什麼自己知覺的陰暗面。不過大概能理解那種陰暗。但理解這種陰暗,可能要回到十歲以前吧。小孩子會比較陰暗吧。也不能說陰暗,就是比如會想把人故意推下樓梯看看會怎麼樣。想把人捆綁起來讓人聽話。追雞攆狗踢鵝。也會去爬腳手架。以致於人為成年人一些遊戲就是復歸童貞。誰知道裡頭帶著恨。壞事誰沒做過幾件呢?誰又沒有遭遇過巨大的不幸?但凡你看得世界多了。黑暗是很愚蠢的。通常害人害己。也很好對付。因為凡有陰暗露頭,必有其隱藏的需求。就可以因勢利導。就像舞龍之前那個球。一路拉爆他們也很方便。有時候不過是想,都是從無知過來的,就不要恐慌成幼稚園一樣的水平,冒充一個乖孩子然後挑剔別人了。多幫助人成長。但寬恕和縱容犯罪養寇自重是兩回事。這種陰暗會給你帶來更大的麻煩。但這是你自己的人生和我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有目地來的,見個面就是女朋友了?要對你人生負責了?你九十年代穿越來的嘛?公公道道不欺負別人已經挺好了。你可以看到在你人生的經歷里,別人會作出不一樣的選擇。以及結果就可以了。你可以沒有信仰,但任何人都有自己的志向,重新讓志向凝聚得更好更有價值就好了。區區天道,區區高山,我沒有放在眼裡過。想去就去看看,不想去,也有其他有趣的事。你必須心裡有光,無所畏懼,這才是自由。

還有裝不存在就不用還錢了?有那麼便宜的事?你坐一個國家要不要臉?要不要信用了?


了解但不凝視,排斥但不剝離

每個自然人都擁有其「最為本能的一面(黑暗面)」,當我們向內訴求自己的時候,每個夜深人靜的午夜,都會深層次的對話自己的黑暗。

然而這不是恥辱,同樣也不是需要注目的點,每個人往深挖掘了都是一個充滿幽暗的深淵,我們需要的不是凝視這個深淵,而是勸解自己不要陷入這場虛浮。

人生各色各樣,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追求,但是共同的黑暗面當前,人們應該採取的態度應該是排斥與調節,不能因為擁有黑暗面就肆意妄為。更不應該因為擁有黑暗面就自暴自棄放棄改善。

但是改善卻不是「剝離」,黑暗畢竟是人性構成的一部分,良好的「調節自己的黑暗」會比「為了剝離黑暗而進入更深的黑暗」要更加需要努力。

總之,在面對自己的黑暗面的時候需要的是「恰當的調節」而不是「沉寂與詭辯」,需要的是「正視與自持」而不是「沉淪與抱怨」。生而為人,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所幸。

以上,僅供參考。


人性分為兩種:

一種是我們肉體的本能,另外是我們的精神追求

肉體的本能慾望,我們是無法改變的,只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前提下盡量滿足它。

你5天沒有吃東西,嬰兒的奶瓶你都有可能去「搶」;正常的30歲男人半年沒有性生活看到任何年輕漂亮的女人都會有」強烈衝動「。

這些是肉體的本能,你沒有任何辦法改變這個肉體釋放的魔法控制。

用一個網友的話說:長時間沒有釋放精子,看到母豬都眉清目秀的!

這並不是笑話,男人都有這個體會,長時間不解決生理需要,你的眼睛看女人顏值會神奇的上升幾個等級——就像開了美顏一樣。

這是肉體的本能,這些慾望可能被某些人定義為罪惡的想法。

(因為有某些用心不良的人,故意傳播歪理,說心裡想的人比行動的人更骯髒,別人動手動腳或者嫖妓是正常的心理而你雖然不行動,心裡比任何人都骯髒)

表面上是這樣,實際上?

行動了的才是真的道德敗壞,別人本質上實際什麼都沒有做,內心的想法是人類肉體本能的慾望,神都不可能沒有這個想法。但是真的要說做的好的人也是有的,那就是太監了。

人類的陰暗面也有很大一部分源自於精神層面,有一些是幼年時代受到的精神創傷,環境熏陶。

有很多是竟然是生活所迫!

為了生存,沒有什麼是你做不到的!

如果想三觀正確,不做任何違反犯罪的事,坦坦蕩蕩般的做君子,那麼你必須具有很高的生存能力!

只有生存能力強,你可以靠自己能力獲取自己想要的東西,有了基本生活保障然後又獲取了更多的榮譽和額外的嘉獎你才能越發陽光君子。

相反,你智商平平能力欠缺,自己努力了半天就放了一個屁,為了生存為了榮譽,你不可能不鋌而走險,暗中使壞。

還是那句話一定要努力學習、努力工作、鍛煉身體、關愛家人!

你自身強大了,生存就不難了,社會也會因此多了一份陽光。


「不能改變這個世界,也盡量不要被這個世界改變」...

「人之初,性本善」,曾幾何時,我是個內心很單純的人,從沒覺得這個世界(人性)存在著黑暗,直到慢慢的在生活中遇到,有些時候,也想過變壞(黑化),去同樣的對待對不起自己的,傷害自己的人,但卻沒法做到,始終不想成為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

在我看來,純潔的心靈變的黑暗(陰暗)固都是被玷污的,黑暗固然在,也會一直在,盡量不要走到黑暗的地方,盡量保持純潔的心靈,不要被玷污就好...

(世界的,他人的黑暗固然會有,我們只要不被影響,自己就不會顯現出黑暗面)


謝邀

只有一點,寬恕這些本來就不存在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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