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初衷是,划出一個框架讓人不能逾越。

但這個框架本身不是完整的,會有缺口,所以法律會進行修正,更改,完善,使這個框架不斷地變成一個完整的界限。

有些人不會尋找框架的缺口。

有些人不斷尋找框架的缺口並進行補正。

有些人不斷地尋找框架的缺口並試圖利用缺口翻出這個框架。

說到底,框是死的,人是活的。

人會選擇待在框里,也會選擇找出缺口並補正/翻出。

所以逾越這個框架的界限會有責任,即違法,而逾越漏洞則無責,但翻過這個框,始終還是會有一定的代價的。

我不是勸你找出漏洞並穿過去,也不要求你告知相關部門修正,我只建議你知道翻過這裡會有什麼咬你,翻過那裡會摔到哪裡,普通人知道這些就好了。


法律的作用大了去了,首先無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讓你明白,不管是有意為惡或者不小心犯事了,都得承擔法律責任。還有就是抑制一些人的過度自由引發的自我膨脹


法律的初衷是讓人不敢作惡,社會的道德才是引人向善。


後者,能不能起到令人不敢為惡的效果不好說!它肯定起不到引人向善的作用。


以前的司法理念是不放過一個壞人,現在的是不冤枉一個好人。


人性本善/惡,都有爭議。法律是怎麼來的?人人從善,道德都可以約束的東西,也就不需要法律了,正是因為社會上發生了這樣或哪樣的事情,才會慢慢形成法律法規。

法律也是統治階級利益和意志的體現,用於更好的維護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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