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想太多,這只是文化資本在給自己「摘鉤」免責。

人要承擔社會責任,尊崇主流價值觀,幾乎等於無限責任。商品的責任邊界則非常清晰,謹守市場規則、確保商品質量就行了。

做生意,有限責任是安全基礎,無限責任,那就是災難。

對資本而言,談錢就不談做人。


先說結論:我個人極度反感現在偶像的商業模式,所以其實挺噁心這句話。

在所謂愛豆行業在日韓興盛並傳到國內之前,偶像的意思就是榜樣,怎麼也有一個地方是出眾的值得學習的吧。現在偶像硬生生成了一個貶義詞,代表著實力不強、人品埋雷甚至可能臉長得也一般,全靠資本和粉絲硬捧硬吹的形象。

因此人們都可以堂而皇之地把一些人定義為商品,要求其抹去其他人性,完全以商品的姿態出現,以消費者的取向進行重重包裝。粉絲經濟和偶像商業模式的盛行根本就是完全異化人的資本主義消費主義,傷害的不僅是文娛市場(給其他觀眾嘴裡塞屎),包括粉絲與偶像本身。參與者被完全異化而不自知,旁觀者被侵佔正常的文娛需求卻有苦說不出。

我首先反對把人當做商品本身,其次反對偶像模式發展至今盛行的所謂粉圈。粉圈是我最迷惑的:你不圖一個人唱跳好,你非砸錢把他送上更多的舞台幹什麼?你不圖一個人演戲好,非讓ta有更多的劇本資源幹什麼?因為你錢多了花不掉非要往陌生人身上砸就要強姦其他觀眾的眼睛、控制其他觀眾的嘴巴?有啥鑽攬啥活,ta因為德不配位被嘲了又要硬洗硬刷屏。

正常邏輯是只有長得對得起觀眾的就他媽只去做模特,想做演員先學演技再試水,想做歌手先學聲樂再拿麥,但偶像模式是:ta是一個有很多消費者買單的熱銷商品,所以ta放到什麼貨架上都能賣的出去,所以ta可以肆無忌憚地破壞商品擺放的規則。這是一種有破壞性的不顧後果的模式,直接導致的就是認真學習真的熱愛的那一部分的生存更難了,觀眾想看個正常的東西更難了。粉絲一邊自我催眠我應該給ta花錢,愛ta就給ta花錢,不給ta花錢ta就賺不到錢……請問,你們圖啥?ta賺不到錢是ta業務能力有問題,或者缺點運氣,但哪個行業的規則不是這樣?現在都分不清什麼演員還是愛豆了,畢竟有的人演員出道,發現偶像模式更搞錢就一門心思搞流量了。好傢夥,點什麼劇的詞條進去都是演員的個人刷屏。吐槽劇本爛就是「黑粉有心,劇爛還看」……整個模式就是讓還沒被異化的正常人彆扭、扭曲且難受。另一邊粉絲還號召全世界我最愛ta,我對ta的愛堪比親媽,所以ta應當對我負責,ta必須滿足我的喜好,不能戀愛不能有別的我不喜歡的行為……但人本來就不可能完全做商品,這是客觀事實上的不可能,除非你是人販子。包裝之下的樣子被看到了就說什麼什麼房子塌了。要我說,都是你們活該。誰讓你們之前硬把不合格的材料用來蓋違章建築,不塌你塌誰。

追星沒問題,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不管你喜歡什麼都是你的精神的一部分,我完全尊重且祝福。但現在的偶像模式是有問題的,這句話的邏輯出現也是有問題的,我只能祈禱:毀滅吧


我覺得挺對的,只是「商品」一詞刺痛了太多人敏感的內心。

這句話乍一聽好像太絕對化,易引起人們的反感(尤其是杠精們),有人說她這是在「物化偶像」。我跑到李佳潔的一條微博下,看到別人給她的評論,有人說「將某類人物化是社會的倒退,人類歷史上上一次將人商品化的現象是黑奴交易」,也有人說「反正我不認為我的idol是商品,偶像的力量在於榜樣,一起共同進步和成長」,也有人一針見血地指出「你紅不了難道不是因為唱跳等業務能力差嗎,什麼你不談戀愛就你上去頂流下來,你想得也太天真了吧,活該你糊」之類巴拉巴拉地很多反對的聲音。

的確這句話聽著很不舒服,我們追星的人當然不願意承認自己的偶像是商品,因為我們是一點一滴看著他們進步和成長的,是因為他們身上的某個閃光點打動了我們激勵了我們,才會去喜歡他們的,他們也是人,有血有肉有夢想又敢於去追夢的人,怎麼能是沒有感情的商品呢?

但是再一想,粉絲又何嘗不是商品呢?粉絲就像貨幣商品。貨幣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充當了一般等價物,起到了商品交換的媒介作用,但本質上還是商品啊。粉絲和偶像之間的關係又到底是什麼呢?這種關係平等嗎,如果不平等的話那誰佔上風誰佔下風呢?可能像水和舟的關係吧,又好像「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就算是再紅的明星也不能想當然地覺得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他也要時刻保持著謙卑和學習的態度,不斷進步和輸出正能量,否則也離糊不遠了。而作為粉絲,對於理智追星的粉絲,當然會認為這種關係是平等的,偶像於她而言是榜樣或者激勵或者情感寄託,她從偶像身上獲得的力量和她追星的付出是成正比的。從這個角度看,似乎世界上的每個勞動者都是明碼標價的商品,偶像明星是商品,粉絲是商品,你也是商品,你的工資就是你的價格。我們每個人,拚命的努力,不就是為了賺更多的錢,而想方設法學習工作,提高工資,提高自己作為商品的價格嗎?

不管是明星也好,粉絲也好,本質都是商品,這些浮於表面能被看見的東西,都是資本的犧牲品。榨乾了明星,榨乾了粉絲,總有人在背後坐收漁利。最重要的是,我們每個「商品」都要保持清醒,要有能掌控自己的力量。明星和粉絲都要清醒的看待自己以及明星和粉絲的關係。

這個女孩很勇敢地表達出了自己的想法,我能get到她的點,也許她所說的話不夠嚴謹但是卻很有震懾力和記憶點,她所說的「商品」應該是一種比喻,但是由於「被誤解是每個表達者的宿命」,所以她在表達想法的時候,會讓一些人覺得這思想有些偏激。

但「真正的表達者」並不在意所有人都能懂她,而是「共鳴的人能懂」就好。我很欣賞那些能勇敢地表達自己的人。我們總是被這個世界的條條框框、被這個社會的運行法則所束縛,我們有多少人其實並不知道自己的內心的聲音。她敢表達,引發了話題和對人生的思考,就總有人能懂。一個努力提高自己「價碼」的商品,一沒偷二沒搶,三沒放火殺人四沒作姦犯科,我覺得都值得尊重。

不要輕易否認別人的努力,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想努力都想上進,都想提高自己的價碼。


偶像是商品,一點也沒錯,但是只能說偶像是商品,不能說蔡徐坤是商品(僅舉例),也就是說任何職業,任何人在向社會兜售勞動力的時候他就是商品,而當他作為商品的時候僅僅是職業狀態,所以xx是商品只能就職業而談,不能就個人而談。


看的不是很通透嗎?

別扯什麼把XX物化是對XX的貶低、不尊重。

為什麼會被物化?不就是那些粉絲哭著喊著逼的嗎?

他們不需要他們的愛豆『像個人』一樣有喜怒哀樂,她們只願看到愛豆們性格的光,不能看到他們性格的暗。

一旦看到,脫粉是第一步,脾氣大的還要回踩。

就跟他們不希望愛豆談戀愛是一樣的,他們的愛豆不能像普通人一樣有七情六慾,一旦有了就是對她們的背叛。

鹿晗公布消息的那天,微博第一,旁邊有個醒目的『爆』。

他們不需要,他們要

所以包裝給您看,您怎麼還嫌棄ta物化呢?

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會草?

然而想是這麼想,但李佳潔真的會這麼做嗎?

就像我也知道少吃多運動會瘦,但我自己做不做的到就另說了。

而且她現在不紅,覺得可以為了事業清心寡欲不談戀愛。等她真的有名氣,有了錢,她還如此嗎?

馬斯洛需求我的歸納就是一句話:飯飽思淫慾。你物質需求滿足了,你就會想要去滿足自己的精神需求。

所以說對她說這個,你怎麼看?

答:隨便看看

(btw,她能晉級跟她聊這個題目沒多大關係,主要還是她性格里有很矛盾、很可愛的那部分。新奇葩我就記住了她和英語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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