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話會。因為如果我們在一起的話,我不可能能一直瞞著,因為我做不到藏一輩子,也就是遲早會暴露的,那何必不坦誠呢。愛一個人不是過家家,是責任來的。曾經滄海難為水,只是本來愛上就能,何況講完就可能離去呢。但是真都不是不說的理由。

予以新人的。如果你覺得我值得被珍惜,自然應該感謝我曾經被遺棄。如果你覺得我柔情善解人意,也自然應該感謝我心口的傷疤


不會,再愛一個人也會有自己不願意分享的事不願意觸碰的地方。其實要保持自我的相對完整才會走的更遠。


會。


如果是我,會願意分享。


看是什麼事情了。愛也是一種剋制,曾經和別人在一起受的傷痛,告訴他,他也會難過,還不如自己一個人慢慢去忘記。因為給你傷痛的不是他,他沒有義務去承受這些。


愛一個人會讓人變得無私,變得異常敏感,變得更加具有勇氣,所以會做出以往你無法想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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