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在中國的情況反智主義盛行,民眾極易感情用事,會幹出很多阻礙發展的事,那麼如何在保障民主的情況下,避免民眾受反反智主義影響,幹出很多對國家利益、人類未來不利的事?


謝邀!

一、 中央與省級公務員錄用採取專業導向。譬如說,省財政廳招考公務員必須是考專業課———財政學、計量經濟學、專業外語等。試題難度確保與該專業的頂級名校的碩士課程難度相當。

錄取進來的公務員要能夠大體上無障礙用中、外兩門語言閱讀自己領域的政策性論文(起碼迫使考生在備考過程中向這個方向努力)

中央與省級招任何專業的公務員都是如此,考專業。

二、每個公民若要競選行政首長,必須先競選縣長,當過縣長後纔有資格選省長。先當過省長,然後纔有資格競選國家領導人。每個公民要先當縣議員,然後纔有資格選省議員。。。。。

三、把權力謹慎的在民選官員與公務員之間做出恰當的劃分。


現代的民主為了避免底層羣眾的短視,通常是選擇由精英代表的間接民主,如議會制。

如果始終有言論自由,那麼煽動性的言論和蠱惑性的謠言也就喪失了力量---斯賓諾莎


「在保證民主的情況下杜絕反智主義」,這有點捨本逐末的意思。

一般人最直接的想法就是通過考覈設立參政門檻使「反智」的人無資格參政,然而有兩個問題:1.考覈的標準誰來定?顯然是權貴話語權最大。2.由於教育資源有限,勢必是越窮的人就越難以通過教育獲得足夠的智識來通過考覈。到頭來,民主又變成了精英權貴的遊戲。如今西方代議民主這種精英代表的間接民主,雖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但還是比上述想法友好。

假如一定要「在保證民主的情況下杜絕反智主義」,答主認為西方代議民主已經是不錯的答案了。

問題的兩難之處,就在於門檻高低,過高會使得民主變為假民主真精英政治——這個大家都有體會就不多說了,過低會使反智主義禍國殃民,最典型的就是某些拉丁美洲國家的「經濟惡化——窮人變多——左翼政黨上臺——殺雞取卵發福利——經濟惡化」死循環。

所以說,答主的建議是不要想著「在保證民主的情況下杜絕反智主義」,而是「在杜絕反智主義的情況下推行民主」,保障最基本的言論、出版、集會、結社自由,增加公眾對公共事務的討論,嘗試在社區進行自治;優先發展教育,在教育中廣泛普及社會科學知識。總之,先爭取民主的土壤,再想著收穫果實。

通過考覈來篩選公民,分成金銀銅三個等級,越低的等級所能行使的政治權利越少


這個問題翻譯一下就是「如何在保證學會游泳的情況下避免喝水」。

怎麼可能呢?

學游泳肯定要喝水的呀,多遊幾回就不嗆水了嘛。

但是辦法也是有的:請一個好教練,可以少喝水。


但是有一類教練說:我先在岸上給你教會了,你下水一劃就走了,一口水都不用喝……

那你永遠也學不會游泳。


請搜索萬裏同志的《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是政治體制改革一個重要課題》。

私以為現在一部分人只關注了決策民主化(這當然是是對的),而忽視了科學化。所謂科學化,就是要搞調查,搞研究,做政策的試點試驗,用最終的數據說話,而不是受民意裹挾。

也就是解放思想(民主),實事求是(科學)。


建設超算中心,發展ai,由人工智慧接管具體行政事務和各項監督。

組建大型社會科學院,由專家討論各項法律法規,並交由超算中心模擬反饋。

開放政府管理網的民間請願,但通過與否和具體實施由社科院討論和超算模擬決定。


把人類看作是零件就好玩多了。建立智商測試機制,出生一律測智商,智商不合格的人,人道主義毀滅,回爐重造。

精英治國和精英教育就好啦

允許他們上街遊行,但不會對他們的生活提供任何實質性保障


憲政!憲政!憲政!我先說結論再回過頭來分析原因。

任何反智行為和正常行為的本質區別在於是否因為自身的行為影響到他人的正當權利,比如某人抵制日貨那是他的權利,不管爽還是不爽至少他沒有侵犯他人的正當權利那麼就是正常行為,如果他不僅自己抵制還強迫他人抵制,甚至以愛國的名義打砸搶姦淫擄掠,對不起,他已經侵犯了他人的正當權利,他就是反智行為。

由於民主是指多數人決定公共管理事務的一種決策模式,因此民主制度下的反智行為本質上就是多數人對某種侵犯他人正當權益的行為的一種容忍、默許、縱容甚至落井下石,比如國民對於不公現象就很樂於圍觀起鬨,並沒有多少人願意維權抗爭,甚至對難能可貴的抗爭者冷嘲熱諷。如果是在民主制度之下就有可能轉變為多數人對少數人的侵犯,這個在政治學上稱為少數人的專政,也叫暴民專政。最著名的暴民專政當屬古雅典的貝殼放逐令,最終的結果是導致蘇格拉底之死,在我們今天看來,古雅典的民主決策方式可以說是非常反智了。

後世人為了防止再次發生類似的悲劇,提出了一個和專政相對的制度——憲政,如果說專政是一部分人決策公共事務的制度,那麼憲政則要求國家在進行公共事務的日常管理時既要保障多數人的權利又要照顧少數人的權益。

以美國聯邦當局為例,一個公共法案需要決策時,既要按人口比例選舉產生的眾議院過半數通過,也要按州為單位選舉產生的參議院過半數通過,而且還要取得代表行政利益的總統認可,法案才能生效,而且在實施的過程中,如果法案違反代表更多人利益的憲法,法院還可以宣告法案無效。至於對總統和法官的彈劾則需要眾議院過半數同意提起,參議院三分之二以上的通過,而非簡單多數決,這也是為了避免民主制度下的暴民專政,而修憲的程序就更複雜了,需要四分之三的州議會提起並且分別經聯邦參眾兩院三分之二通過才能生效,可以說多數人能通過公權力侵犯少數人權益的可能性太低了。

簡而言之,離開了憲政的民主就淪為民粹式的沙文主義,民主只是憲政的錦上添花而已。


企業、軍隊的晉陞制度就是最好的解決方案(也就是老共現在正在玩的這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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