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麼做就相當於挑明瞭你喜歡她,如果你不介意,是可以的


如果你想廣而告之,而且確認不會給喜歡的人帶來不必要的尷尬,就買,否則就不要了


沒必要的,既然是一起聚餐,就不需要

完全可以單獨邀請出去喫飯的時候買單


提前說了,就遵守規則,但你可以選擇全付,只幫一個人付說不通


不該,買單有的是機會。當然如果你想藉此機會宣佈你喜歡她,那就替她那份也買了


不是該不該的問題,是你願不願,想不想的問題,其實很多女孩非常願意AA,但總有男孩虛榮心和自尊心作祟!


喜歡不一定就要花錢來表達你對她/他的喜歡,有男有女一起聚餐可以AA,看關係怎麼樣吧,大家可以提前說好,或者是一起交多少錢的團費,這樣多退少補,誰也不欠誰的,友情不是靠金錢來維持的,真正的三觀很正的人不會去跟你計較AA滴!


應該,喜歡沒理由。


怎麼說呢,反正我是不喜歡佔人便宜的感覺,就是老被別人請的話會不自在。反正就是要麼AA,要麼這次他(她)請、下次我請他(她)這樣子。因為不管是他天天或者經常請你,會不好意思的,雖然別人表面或者根本不在意。當然,反過來自身天天請他的話也是會覺得很那個……,換個方法想就是雙方賺錢都不容易!【如果說我活著他都不差這錢……呵呵,我也不知道怎麼說了,反正我們都是普通工作者,即使對方有錢沒錢,我有錢沒錢,都是一樣的道理!】所以,才會有一句「禮尚往來」所謂的有來有往嘛


大型聚餐的話大可不必,除非大家都知道你們已經在眉來眼去的階段了。不然對方其實也不好做反應。


推薦閱讀: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