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7日,美國聯邦法官裁決,暫停有關TiKTok的禁令,該禁令原定於當地時間9月27日晚11:59生效。此前,特朗普政府曾頒布行政令,禁止從美國境內蘋果及谷歌應用商城下載TikTok。

新華社消息: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27日裁決,暫緩實施美國政府關於將TikTok從美國移動應用商店下架的行政命令-新華網


周日(27日)的聽證會之後,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法官Carl Nichols暫時阻止了特朗普政府的禁止從美國應用程序商店下載TikTok的行政令。

不過,此次阻止的僅僅是下載禁令,法官並未阻止將於11月12日在美國生效的禁令。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只是裁定暫停,這是因為美國各級法院有權對行政令發布臨時禁令。

然而這不等於廢除行政令,如果要廢除一個行政令僅有三種途徑,主要是總統本人宣布廢除、美國國會依法廢除、或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廢除的判決。而據報道及美國歷史看,能成功廢除總統行政令的案例並不多。

任重道遠。


【美國商務部:將遵守聯邦法官對TikTok的裁決】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27日裁決,暫緩實施美國政府關於將TikTok從美國移動應用商店下架的行政命令。美國商務部網站發表聲明稱,將服從法院的禁制令,並已立即採取措施。 ????


我在另一個問題下寫了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3251980/answer/1497350544

那個問題重點是如何看待法官的舉動,所以最後我的落腳點在於:根據有限的資料檢索,我發現這個法官其實是本屆政府任命的,以及其實還有一個更為全面的禁令,這位法官拒絕推遲。


本問題的重點在於裁決的影響,所以應該和我之前回答的是不同的側重點。

從技術上說,是否會形成司法上的先例?單獨看似乎看不到明顯跡象,但是之前Wechat禁令不是也被暫停了嗎?也許這一系列的案件合起來就會形成某種意義上的先例吧,不過更多的價值未必是在法律論證上的,而是在對待外國科技公司的態度上。

從政治上說,其實到了這個份兒上,這些問題都不是左右選舉大局的事情了。候選人辯論就要開始了,施政理念將會得到全方位展示,公眾的關注點也不會一直集中在候選人對一款app的態度上。

今天看到新聞說,安全起見今年no debate handshake。不開心,來不到川寶「握手殺」了~


常規操作。

現在人都是屬金魚的,記憶力只有七秒。

懂王剛上台第一次玩極限施壓就失敗了,居然沒人記得,四年後一屆總統快當完了還對這種把戲大驚小怪,幽默感十足。

這擺明了就是到了時限對手沒反饋給自己找台階下,還扯什麼白臉紅臉。

反正商務部已經受理了位元組的請求,程序走著呢,你懂王愛唱什麼臉就唱什麼臉,官僚主義就這樣,不爽不要玩。


聯邦政府司法部會向聯邦法院提交動議要求撤回,或者會向巡迴法院繼續上訴,反正美國政府不會善罷甘休。

雙方接下來將進行法律戰,主要圍繞國家安全威脅和憲法修正案的衝突點進行交鋒。

但是如果美國政府提交的動議還是那些情報機構無中生有編造出老掉牙的故事來,不拿出真正的有力證據來,恐怕還是無法說服法官。

和美國大選雖然沒有直接的聯繫,但是兩個APP用戶群體選擇哥倫比亞和加州的聯邦法院就很有意思了。

法官雖然中立,對於價值判斷還是很有傾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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