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

如果能夠證實對方存在家暴行為, 那麼小孩撫養權可以爭奪過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也會分多一點,而且最重要的是,離婚的進程可以大大加快, 沒有必要起訴第二次離婚,第一次起訴就可以離掉,減少痛苦的過程。最重要的是,對你爭取孩子撫養權來說,肯定是要有利的。

鍾濤律師認為,家庭暴力行為在過去的社會確實比較 常見,年齡大的都知道,過去人比較不講究文明,打人比較隨意,而且很多人的觀念里認為,夫妻之間的事情,外人不好參與,所以兩口子打架,公安機關很多都是批評為主,很少干涉,除非打的很嚴重,受了傷,才有可能管一下,隨著社會進步,跟隨國外潮流,現在社會迫切需要一部法律來限制家庭暴力行為,反家庭暴力法從2016年3月1日開始執行,目的就是為了管理家庭暴力行為。

通常來說,發生家暴以後該怎麼辦?

一、報警。

發生矛盾為了人身安全也好,為了阻止對方繼續施暴也好,第一時間最後撥打110報警電話,要求警察出警處理,有困難找警察,面對公安機關,任何人都必須客氣對待,所以,要拋棄以前的思想,認為家醜不可外揚,不敢報警,這樣只會助長對方的暴力思想。

《反家暴法》第16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對家暴事實進行記載。

有了公安機關的處理結論,將來才好打官司。

該法律條文也規定了警察應該如何應對家庭暴力行為,如果能夠充分證實暴力行為存在的,傷情嚴重的要予以拘留罰款,如果傷情不嚴重的,要出具告誡書

二、取證。

事情發生了,必須需要把這兒事實作為證據固定下來。例如如果有攝像頭記錄下暴力毆打過程的,或者對方願意寫下保證書,悔過書的,總之,一切能夠證明事實發生的材料都可以作為證據, 要充分保留,以後有大用。

三、去醫院驗傷。

如果毆打情節嚴重,受傷加大,公安機關會開具驗傷單,去醫院驗傷,如果構成輕微傷的,可以治安拘留,如果構成輕傷的,可以刑事處罰,當然了,即使什麼傷情都沒有構成,對應的病例記載也可以證明治療經過。

總之,發生家暴以後,不要慌張,儘快尋找一個律師,律師會告知你如何取證和維權,切記不要忍氣吞聲,覺得忍一忍就過去了,這樣會導致對方認為沒有任何代價,根本不會認真反思過錯。

二、發生家暴後想離婚該怎麼辦?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如果對方有家庭暴力行為能被證實的,那麼法院可以第一次就判決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不需要拖1年之久了。以前在沒有實施反家暴法律之前,法院很難認定家庭暴力行為,因為證據很難取得,以後在法庭上是要看證據的,現在公安機關可以強勢介入家庭糾紛,並且法院也可以根據申請出具人身保護令,確實是一大進步,至於如何申請人身保護令,需要書面向法院提出申請,並且也要有一定的家暴證據,不是說只要申請肯定會批准的,如果沒有證據也比較麻煩。

先申請人身保護令之後,立即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家暴行為作為法定離婚過錯,完全可以作為法院判決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法條)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

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反家暴法》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鑒定意見等證據,認定家庭暴力事實。

三、夫妻離婚小孩撫養權如何確定?

婚姻法確立了子女撫養的總的原則。 "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確立的子女撫養的具體辦法 1、 哺乳期內的子女的撫養。

離婚後,哺乳期內子女的撫養,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2、 兩周歲以下子女的撫養。 鍾濤律師解答,根據我國婚姻法「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可以得知,如果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除非女方患有嚴重疾病、殘疾等情況,即使沒有工作,只要有勞動能力就可以。現實法院判決中,小孩2歲以內,只要女方要,都會判決給女方直接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即使男方工資收入較高也沒有用。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隨父親生活:

1) 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利影響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如母親的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或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係等惡習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或因違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撫養子女的等等。

3、 兩周歲以上子女的撫養。 2歲---8歲之間的小孩,這個時候,男方、女方的起跑線是一樣的,都 可以爭取到撫養權,法律並沒有規定明顯的偏袒哪方,而是主要考慮照顧時間,工資收入、住房條件、絕育情況等等,當然現實中,工資收入高的肯定佔有優勢。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先由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則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或裁定。法院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雙方具體情況:雙方的經濟能力、個人素質(文化層次)家庭環境、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

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 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司法實踐中,一方離婚後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4、 父母雙方對8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隨誰生活發生爭議的,應當徵求子女本人的意見。 8歲以上的小孩,離婚時法院法官要親自詢問小孩意見,需要掉小孩帶法院辦公室來。小孩想跟誰生活,法院就判決給誰

5、 父母雙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直接撫養子女,若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6、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許可。

總體來說,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是根據上述標準,但是現實案例中,複雜的情況比較多,有的將孩子隱藏起來,無法找到,造成法院判決困難的也不少,如果你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收集你老公還有家庭暴力行為的,也是屬於過錯方,對你爭取孩子撫養權很有利。

總之,如果能夠證實對方存在家暴行為, 那麼小孩撫養權可以爭奪過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也會分多一點,而且最重要的是,離婚的進程可以大大加快, 沒有必要起訴第二次離婚,第一次起訴就可以離掉,減少痛苦的過程。最重要的是,對你爭取孩子撫養權來說,肯定是要有利的。


家庭暴力是毆打、捆綁等行為,造成一定傷害後果,被家暴應及時報警,保存證據!有家暴證據,屬於夫妻感情破裂依據,法院可以依此證據,判決離婚!子女兩周歲以下原則判歸母親!兩周歲以上八周歲以下,綜合考慮孩子跟隨哪一方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八周歲以上爭取子女意見!


你好,如果你有證據證明遭受過家庭暴力,你可以保存相關的證據,去法院起訴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判離的可能性比較大。而且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可以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至於孩子的撫養權跟家庭暴力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如果對方有這種暴力傾向,會影響孩子撫養權的。所以你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

一般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主要遵循以下原則。兩歲以下一般都是判給母親的,超過十歲,可以聽取孩子的意見,2到10歲之間的孩子,需要看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所以你只要積極爭取就好了,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委託律師處理!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點下方向我諮詢!


有證據就可以啊,最好是視頻或者是錄音什麼的,你去你們當地法院諮詢吧,法院起訴離婚法官會給你判的,知乎上有律師,但是還是你的當地法院靠譜,離婚上法院是要去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如果你沒有上班的話要先上班了 找個工作不難現在,然後你要有工作證明,流水什麼的,法院也會查

個人覺得你最好的辦法就是先離開你老公回娘家找工作,兒子多大了?十六歲以後是可以自己選擇跟誰,如果還沒有滿兩周歲之前都是無條件判給媽,兩周歲以後看父母雙方條件,條件好的跟。

等你找到工作或者能開工作證明了,在法院離婚,你現在就去驗傷,如果下次他再打你你就報警然後再驗傷證據會更好


家暴也是離婚的理由之一,你不工作不影響撫養權的,你在家全職帶孩子,孩子的生活習慣你都知道,孩子跟你才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離婚,有一就有二次三次……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